导航:首页 > 污水知识 > 洗车场污水排放处罚

洗车场污水排放处罚

发布时间:2022-01-27 06:11:25

『壹』 关于洗车行业交通相关法律法规

1、强化管理

长期以来对洗车业未进行统一管理,是造成目前管理混乱局面的原因之一。我市必须尽快出台洗车业管理规定,设置整治工作专门工作组,加强洗车企业的审批、发证、验收和监管工作。对无照无证、滥用水源、占道洗车、污染严重的洗车店,工商、交通、水务、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应该联合整治,无法达到规范要求的应予以取缔。

(1)成立专项小组,出台相关标准

成立专项规范整治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详细调查摸底,研究制定、出台针对我市洗车业的管理规定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尽快拟定清理整治公告,对规范整治的目的、意义和标准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向全社会公开、公告。

(2)加强审批

根据洗车行业设置标准的规定,严把洗车场设立的准入关,对不符合城市规划、不具备节水和污水处理措施、可能影响市容或存在扰民问题的拟建洗车场一律不予审批。城管、水务、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把好关口,工商部门必须在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发给营业执照。如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洗车业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制度,项目的布局、选址必须符合环保要求,配套设置污水处理、隔声防噪等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必须经环保部门现场勘察,达到环保要求方可营业。

(3)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

各部门既要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洗车场点的日常检查,采取突击性检查和定期抽查等方法,加大执法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同时又要相互配合,联合执法,专项工作组在这方面要起到统一调度,统一协调的作用。在环保方面,环境监察部门应将洗车业纳入日常环境监察范围,对现有洗车业中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限期停业或转产,对具备治理条件的,在规定期限内建成污水处理设备,污水达标排放。未能达标排放的一经发现责令停业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

2、推广节水洗车方式

针对洗车行业用水现状,应加大对节水洗车技术、设施的推广。如闭路循环洗车方式,利用先进的污水循环净化系统将洗车污水经沉淀、除油、过滤和消毒等工序后进入清水箱重复利用,做到污水零排放,这种方式节水率高达80%。有水洗车已为大多数消费者接受,而蒸汽、微水、无水洗车还没有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据了解,采用微水洗车技术,清洗每台车只需0.4-2升水,且清洗、打蜡、抛光一次完成。在现阶段,对我市现有洗车场应强制性逐步进行节水、污水处理和水循环使用改造。鼓励洗车和污水处理设备的成套化和集成化,环保部门应对行业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展开调研、论证,确定成熟可行的治理工艺和厂家设备,试点后推广,对采用洗车新工艺和设备的场所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促使节水洗车向健康科学的轨道迈进。

3、 强化价格杠杆作用,实施阶梯水价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物价部门对水价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水价对洗车行业节约用水的推动作用。针对部分洗车店存在转供用水的现状,督促相关部门对这部分洗车店及时安装单独计量水表,严格执行高耗水行业用水价格,规定对洗车业实行用水定额和阶梯水价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通过利用价格杠杆作用,提高洗车店使用循环用水设施和低耗水洗车技术的自觉性,促进我市节水减排、环保洗车的进程,实现洗车用水环境的根本好转。

洗车行业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也存在着污染环境、浪费了水资源、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希望通过整治规范以后的常态化管理,我市洗车行业能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回答这么多采纳下吧,谢谢,如若不懂可以上法律直通车寻找法律援助

『贰』 污水直排的处罚规定

污水直排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第八十四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依照前款规定采取措施、给予处罚。

第八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二)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三)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五)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

(七)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的;

(八)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或者未进行防渗漏监测的;

(九)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九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2)洗车场污水排放处罚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叁』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不达标会被怎样处罚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不达标应该得到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回防治法》:

第七十四条答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3)洗车场污水排放处罚扩展阅读: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网络

『肆』 废水超标排放怎么处罚

废水来是指居民活动过程中排源出的水及径流雨水的总称。它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初雨径流入排水管渠等其它无用水,一般指经过一定技术处理后不能再循环利用或者一级污染后制纯处理难度达不到一定标准的水。那么废水超标排放怎么处罚?下面和佰佰安全网给大家介绍下吧。
废水超标水污染物超标类案件一般表现为当事人排放的废水中某些污染因子的浓度超过了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限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可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伍』 洗车场的污水怎么处理。

不用管他,第二天冲下

『陆』 污水排放超标罚款问题。

因为现在的政策抓的比较严,对于这类排放水质某种污染物超标的处罚比以往内严厉多了。
因为是抽容查,环保局不可能知道你每天的水质,所以在一次取样中检测出的水质就会代表一段时间的水质情况所以按照当月的罚款还是有理有据的。既然贵公司的COD超了限值不多而氨氮在限值内表明贵公司的污水处理做的还是不错的,只需完善一下出水的水质保证在限值内就好了。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柒』 私自排放污水处罚标准

法律分析: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捌』 排放污水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排放污水罪判几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随意排放未经处理合格的含有放射性物质,强酸强碱的污水导致非常严重的污染环境的,将会面临着拘留并且缴纳巨额罚款,甚至是面临最少三年,或者比七年还要久的刑罚;2、要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比如导致公共或者私有财产损失三十万以上,则面临三到七年的处罚;3、因排放污水导致农田或者森林被毁五亩及以上的,会处罚金和三年以下的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玖』 排放污水处罚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阅读全文

与洗车场污水排放处罚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ctpps版树脂感光液 浏览:144
反渗透纯水设备广州 浏览:496
净水器哪个好性价比高2020 浏览:654
用醋洗水垢化学方程式 浏览:810
泰州二手烟净化器大概多少钱 浏览:374
RO反渗透膜的安装方向 浏览:3
污水管覆土达不到要求怎办 浏览:264
如何更换陶瓷台式滤芯 浏览:592
edi构造 浏览:929
污水处理初级证好考吗 浏览:598
EDI酸最多清洗多久 浏览:962
误喝5克除垢剂的水 浏览:343
树脂饰品设备 浏览:994
污水处理厂毕业设计日志 浏览:97
飞利浦gc2046除垢冲不出水 浏览:548
污水厂先进班组资料 浏览:898
污水处理有哪些污泥 浏览:944
超量排放废水如何处罚 浏览:50
机油泵滤芯在哪里 浏览:907
老房子卫生间污水排到哪里 浏览: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