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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能提出复检要求吗

发布时间:2022-01-19 12:35:12

① 一般污水处理厂的取样有什么要求

1、污水处理厂污水取样点
(一)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第一类污水物, 取样点位一律设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或专 门处理此类污染物设施的排放口。
(二)第二类污染物取样点位一律设在排污单位的外 排口。
(三)对整个污水处理设备效率监测时,在各种进入 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的入口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总排放口 设置取样点。
(四)对各污水处理单元效率监测时,在各种进入处 理设施单元污水处理的入口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总排放 口设置取样点。
(五)在污水排放口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口、出口设 水量监测点。
2、污水处理厂污水取样频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规定,城镇污 水处理厂采样频率至少为每两小时一次,取24h混合样, 以日均计。 工业废水监测频率按《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 8978-1996)生产周期<8h,每2h采样一次,生产周期 >8h,每4h采集一次。其他污水样,24h不少于2次。最 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
3、污水处理厂污水采样器具
取样可用无色具塞硬质玻璃瓶或具塞聚乙烯瓶或水桶。
(1)浅水采样 当废水以水渠形式排放到公共水域 时,应设适当的堰,可用容器或用长柄采水勺从堰溢 流中直接采样。在排污管道或渠道中采样时,应在具 有液体流动的部位采集水样。
(2)深层水采样 适用于废水或污水处理池中的水 样采集,可使用专用的深层采样器采集。
(3)自动采样 利用自动采样器或连续自动定时采 样器采集。可在一个生产周期内,按时间程序将一定 量的水样分别采集在不同的容器中;自动混合采样时 采样器可定时连续地将一定量的水样或按流量比采集 的水样汇集于一个容器中。
4、污水处理厂污水取样量
原则上根据监测项目的多少计算水样的需要量,按 照需要量的1.1 ~ 1.3倍采集水样。单个监测项目的采样 体积应在50 ~ 500ml之间,供一般物理性质、化学性质 分析用水样有2L即可。
5、污水处理厂取样方法和注意事项
1)取样方法
污水处理厂采集水样的基本要求是所取的水样具有代表性。在取样时要注意:定时间、定起点、定数量、 定方法。同时做好记录。
2)注意事项
取样时要根据取样计划小心采集水样,并使水样在 进行分析以前不变质或受到污染。
6、水样的保存
一、影响水质变化的因素
物理作用:易挥发成分的挥发、逸失;容器壁及水 中悬浮物对待侧成分的吸收;待测成分从器壁上、悬 浮物上溶解出来等。
化学作用:氧化还原作用的发生等 生物作用:细菌等微生物和藻类的活动,使待测成 分发生改变;另外微生物和藻类死亡又向水中释放出某些成分。
二、水样的存储容器
常用存储水样的容器材料有硼硅玻璃、石英、聚乙烯 和聚四氯乙烯。
A、 容器不能是新的污染源,例如测定硅及硼时就不 能用硼硅玻璃瓶。
B、 容器壁不应吸收或吸附某些待测组分,例如,测 定有机物时,不能用聚乙烯瓶。
C、 容器不能与某些待测组分发生反应,例如,测定 氧时,水样就不应贮于玻璃瓶中。
D、 测定对光敏感的组分,则水样应贮于棕色试剂瓶 中。 污水处理厂污水 污水处理厂污水水样的保存 水样的保存
三、水样的保存方法
A:冷藏或冷冻 能抑制微生物的活动,减缓物理作用和化学反应速度。如将 水样保存在-18~-22°C的冷冻条件下,会显著提高水样中磷、氮、 硅化合物以及生化需氧量等监测项目的稳定性,并对后续分析测 定无影响。
B: 加入保存药剂 在水样中加入合适的保存试剂,能够抑制微生物活动,减缓 氧化还原反应发生。加入的方法可以是在采样后立即加入;也可 在水样分样时,根据需要分瓶分别加入。
C:过滤和离心分离 水样浑浊也会影响分析结果。用适当孔径的滤器可以有效地 除去藻类和细菌,滤后的样品稳定性提高。一般而言,可用澄清、 离心、过滤等措施分离水样中的悬浮物。 污水处理厂污水 污水处理厂污水水样的保存 水样的保存 四、水样的保存条件
四、水样的保存条件
水样允许保存的时间与水样的性质、分析指标、溶 液的酸度、保存容器和存放温度等多种因素有关。 不同的水样允许的存放时间也有所不同。一般认为, 水样的最大存放时间为: 清洁水样 72小时,轻污染水样 48小时,重污染水样 12小时。

②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gb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专车间处理设施排属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2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2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
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3 其他规定
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2 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
3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

③ 哪些情况需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视力、血压等项目有疑义的,可当场进行复查,得出结论后不再对这些项目进行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

如果您有跟多的疑问,您可以登录安徽中公教育网做详细深入的了解。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④ 要求企业污水达到回用标准后全部回用,如不达标回用可否处罚

一、回用水水质标准,是保证用水的安全可靠及选择经济合理水处理流程的基本依据。由于使用回用水的范围十分广阔,水质要求各有不同,总体上看回用水水质情况十分复杂。我国目前尚未系统地制定回用水水质标准。对有关水质要求宜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一).灌溉回用水水质标准

  1. 水质要求 灌溉回用水水质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 (1)不传染疾病:(2)不破坏土壤的结构和性能,不使土壤盐碱化;(3)土壤中重金属和有害物质的积累不超过有害水平;(4)不影响农业物的产量和质量;(5)不污染地下水。

  3. 根据水质要求,城市污水用于农灌,必须经过适当处理,未经处理的污水一般不允许以任何方式用于灌溉。城市污水至少要经过一级处理才能用于灌溉,如有可能最好惊醒二级生化处理。目前,经济发达的国家已基本实现了这个要求,有些国家和地区甚至达到了更高要求。

  4. 2.水质标准 我国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它也适用于农业灌溉回用水水质要求。国外经济发达国家对农业灌溉回用水水质通常是根据灌溉对象区别对待,要求比较严格。

  5. 二).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

  6. 1.工业回用水水质要求 由于工业生产范围广泛,不同工业门类对用水水质要求差异极大。在考虑工业回用水的水质标准时,应该从实际出发,以各类工业用水的水质要求为依据来确定相应的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污水处理后出水作为冷却水回用时,一般有如下水质要求:(1)在热交换过程中,不产生结构(2)对冷却系统部产生腐蚀作用(3)不产生过多的泡沫(4)不存在有助于微生物生长的过量营养物质。对于其他类别的工业用水,如原料用水,生产工艺用水,生产过程用水以及锅炉用水等,尚未有针对回用水的相应水质标准。若要将回用水用于各种工业类别,其水质必须符合有关行业相应的用水水质标准。

  7. 三).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8. 1.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为了保证城市污水再生后作为生活杂用的安全可靠和合理使用,再生水水质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9. (1)卫生上安全可靠,无有害物质,其主要衡量指标有大肠杆菌群数,细菌总数,余氯量,悬浮物量,生化需氧量及化学需氧量等。

  10. (2)外观上无使人不快的感觉,其主要衡量指标有浑浊度,色度,臭味,表面活性剂和油脂等。

  11. (3)不引起管道和设备的腐蚀,结构和不造成维修管理困难,其主要衡量指标有PH值,硬度,蒸发残渣及溶解性物质等。

二、污水处理

1、是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并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的上游供应商主要是污水处理设备的制造商和污水处理剂供应商。都属于发展较快,需求状况良好的行业。


2、、污水处理行业:工业污水、中水回用、生活污水、汽车清洗等


3、污水处理方式:

1)、调节PH值用的:弱酸、弱碱、强酸、强碱、生石灰等。

2)、絮凝作用的: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聚丙烯酰胺等。

3)、调节细菌营养的:磷酸氢二钠、尿素等

4)、消毒脱色的:次氯酸钠、臭氧等。

⑤ 工业废水需要检测哪些指标

(1)微生物:菌落总数抄、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大肠埃希氏菌、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气夹膜梭菌、蜡样芽孢杆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军团菌、霍乱弧菌、阪崎肠杆菌、空肠弯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肠球菌等
(2)感官性状: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等
(3)物理指标:PH值、电导率、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等
(4)综合指标:耗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等
(5)金属元素:铍、铅、镉、铬、汞、铊、钾、钙、钠、镁、磷、铁、砷、硒、锌、锡、锰、钴、镍、碘、钒等
(6)无机非金属:硫酸盐、氯化物、氯酸盐、亚氯酸盐、氟化物、硝酸盐氮、硫化物、磷酸盐、硼、氨氮、亚硝酸盐、碘化物、溴酸盐等
(7)有机物:苯、二甲苯、苯并芘、双酚A、甲醛、四氯化碳、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溴甲烷、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等

⑥ 工业废水处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第一,水资源循环使用
在工业生产的过程当中,有很多工厂都会一次性产生大量的废水,这些工业废水的污染物含量可能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高,并且通过简单的操作方式就能够有效地进行处理和净化,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一定要对这些水资源加以重复利用,只有通过工业废水处理达标后才能够循环使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如果把这些水直接排放到下水道的话,就会增加城市市政污水处理的负担,而且不利于对于环境的保护,因此在完成工业废水处理之后,不应当排入下水道,而是应当通过合理的技术进行循环使用。
第二,严格监督
因为在市政污水处理以及工业废水处理的过程当中,需要参考各种各样重要的指标,需要在处理的过程当中不断的对水质进行全面检测,看一下水里面还有哪些污染物。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整个水净化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管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各种设备正常运行,避免水处理效果不达标,保证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可以得到有效的处理,能够真正的提升污水处理水平。
第三,部分废水可排入污水系统
通过前面的介绍可以得知,在工业污水处理的过程当中,有一些废水量比较大的废水,在经过简单的处理之后可以循环使用,那么这些水最好不要排入到城市下水管道当中,这样可能会增加市政污水处理的负荷,会严重影响处理效果,但是有一部分废水是可以排放到污水系统当中的,这些废水与城市污水具有较高的相似度,属于有机废水的类型,例如食品加工厂、造纸厂的废水同样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就可以和城市污水一同处理。
第四,有毒废水需要单独处理
在很多化工厂生产的过程当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而这些废水对环境的污染是非常严重的,会破坏生物的生态环境,还会产生大量的有毒物质,可能会危害生物的生命安全以及人的身体健康,因此,在对这些污水进行处理的过程当中,如果其中含有无法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就需要单独进行处理了,不能排放到城市下水道当中,否则会严重影响市政污水处理的效果,另外在处理好这些有毒废水之后,最好能够重复利用,尽可能不要排放到自然环境当中。
看完以上的介绍,相信你已经明白市政污水处理,以及工业污水处理过程当中的一些重要注意事项了,深水海纳提醒,对于市政污水以及工业污水来说,如果具有一定的相似度,是可以放在一块处理的,但是也要采用合适的处理方法。

⑦ 工业污水处理后的污水要达到四类水的要求,那么按国家排放标准要达到几级排放标准一级二级三级

企业污水处理要达到行业或者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或者二级(IV、V类功能区)排放标准;有地方标准时,执行地方制订的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但是这只是对废水排放的最低要求,并不是说达到标准就可以排放。排放的废水,除了达到排放标准之外,还必须满足: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以及保证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当受纳水体水质不能达到水体功能区要求的水质时,根据第二个要求,就出现了“工业污水处理后的污水要达到四类水的要求”的特殊要求。

(7)工业废水能提出复检要求吗扩展阅读

污水排放标准分级:

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

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⑧ 工业废水的常规项目检测哪些内容

工业废抄水:电导率、透明度、PH值、全盐量、总硬度、色度、浊度、悬浮物、酸度、碱度、六价铬、总汞、铜、锌、铅、镉、镍、铁、锰、铍、总铬、钾、钠、钙、镁、总砷、硒、钡、钼、钴、溶解氧、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硫酸盐、总氮、总磷、氟化物、硫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挥发性酚、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苯、甲苯、乙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苯乙烯等

⑨ 法律法规规定工业废水多长时间检测一次

每年至少一次,对于重大水污染企业(造纸厂等)环保局在线监测

⑩ 工业废水已处理并达标排放,生活废水有要求吗

生活污水同样有要求,具体数据请参考GB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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