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把有毒物质排放到城市污水管网是否构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版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权第一条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物质达到一定数量、浓度或标准的,构成污染环境犯罪。此处的“排放、倾倒、处置”,是指向“环境”中排放、倾倒、处置。如果当事人不将危险废物等物质向环境排放、倾倒、处置,而是向城市管网等“非环境”的地方排放、倾倒、处置,则不构成“两高”司法解释规定的犯罪。
但向城市管网等“非环境”排放,可能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城市管网的废水虽是污水,但正常情况下并不含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因此城市污水处理厂也不会对管网进入的相关污染物进行净化处理。那么,如果将有毒物质排入城市管网,经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仍然会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这些物质一旦进入环境,无疑会危害公共安全。因此,向城市管网排放、倾倒、处置有毒物质,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⑵ 经污水站处理过的生活废水能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吗
1.要看当地有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及排放标准
2.要看你的污水厂的处理水的水质情况
3.一般情况下,雨水管道是直接把雨水排入天然水体的。
4.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也是多排放水体的。
⑶ 怎么申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申请
1.提交方式
①窗口提交。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利和渔业局窗口,地址: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联系电话:0632—5081732。
②信函提交。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利和渔业局窗口,地址: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邮编:277500,联系电话:0632—5081732。
2.获取收件编号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窗口人员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⑷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介绍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版通过,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权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许可申请与审查、管理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5章34条,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予以废止。
⑸ 新实施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要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与环保《排污许可证》有何区别
许可对象不同:排污许可针对向环境排污,排水许可针对向城镇市政下水道;
许可内依据不同:排污容许可证依据《水污染防治法》,排水许可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许可目的不同:排污许可对环境负责,属于谁污染谁治理;排水许可对排水设施安全负责,属于有偿使用市政设施;
许可标准不同:排污许可适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排水许可适用《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
发放主体不同:排污许可由环保部门发;排水许可由排水主管部门发;
发放范围不同:排污许可针对向环境直接排污的工业企业,特别是环保部门认定的重点排污户;排水许可主要针对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四类企业,以及地方确定的可能威胁排水设施安全的单位,对于可能排放第一类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可以发双重许可。
一般来说,只要你是接入城镇下水道的,就只需领排水许可,无需排污许可。
办理排水许可不收费。
⑹ 高校生活污水经怎样的处理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排入市政来排水管网需要满足《自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如果市政排水末端有城市污水处理厂,那所要求的排入下水道标准很宽松,高校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就可接入。
如果没有城市污水处理厂,高校生活污水必须进行二级处理后达到标准后再接入市政管网。
一般生活污水的处理比较简单,主要工艺流程:
化粪池——格栅——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或其他活性污泥法的好氧处理单元)——二沉池——排水(如果有卫生要求,需要在排水之前加消毒)。
⑺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由哪个部门核发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以下称排水许可),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排水许可工作的指导监督。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工作的指导监督。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专门机构承担排水许可审核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在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⑻ 生活污水能否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有的市政管网的生活污水和雨水管道是分开的,一般都是直接排入污水管(未分开的就直接排入)的。
⑼ 哪些废水可以排到市政排水管道有没有什么相关规定
依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4.1规定: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9)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扩展阅读:
污水综合排放要求规定: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2、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3、严禁向城市下水道倾倒垃圾,积雪,粪便,工业废渣和排入易于凝集,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物质。严禁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