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活污水排入农田执行标准
生活污水经过相应处理后排入农田作农业回用水应该严格遵循GB5082-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里的各项标准,而生活污水在各地可能存在地方差异,各地方也应该提出一些适合地方的标准。
㈡ 生活污水的处理方法有什么
生活污水处理方案(1m3/h)
1、总工艺流程
由于生活污水有机污染物浓度较低,污水BOD5/CODcr≥0.45,可生化性较好,因此处理工艺以生化处理为主,选用A/ O+MBR工艺,用污水提升泵提升至厌氧池,利用厌氧菌的作用,使有机物发生水解、酸化,去除废水中的有机物,并提高了污水的可生化性,厌氧池出水进入好氧池,氧化池内进行鼓风曝气,进行硝化、吸收磷、去除BOD(或COD)等,出水进入MBR池生化的同时高效泥水分离。MBR池出水消毒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MBR膜工艺由于膜片的高效截留作用,使MBR膜池内活性污泥浓度升高,高效泥水分离的同时又进行充分有效地生化反应,保证出水的达标,利用MBR膜工艺出水稳定性较好。
2、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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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体化特点
(1)便利性:设备在工厂整体组装调试完成,省去了现场烦杂的施工,安装及调试过程。
(2)高度集成一体化:设备内包含了厌氧池、好氧池、MBR池各个污水处理的环节,方便安装运输。
(3)高效率:设备采用低噪声鼓风机,曝气效率高,运行稳定,噪声低。采用高效生物填料,填料外部生长好氧菌,生个处理过程中有机物去除效率高。新型生物填料具有高的比表面积,单位容积内生物量高,提高设备容积负荷1.5倍,设备出水依然稳定达标。
(4)低成本
①土建成本低:因采用一体化设计,无需做任何钢筋混凝土池体。
②设备成本低:采用碳钢模块化设计,工厂规模化生产,速度快,生产工期短。
③运行费用低:创新的工艺,优良的设计,价值采用高效的生物填料,使整套污水处理系统高效运行。
④管理费用低:自动化程度高,自动控制柜可根据污水液位全自动控制水泵、风机运行。当污水断流时,风机能自动间歇运行,以保护生物膜的正常生长。自动控制柜有过流,缺相、过压、欠压等故障的自动保护功能,无需专人管理。
4、工艺流程说明
4.1格栅
用来去除可能堵塞水泵机组及管道阀门的较粗大悬浮物,保证后续设施能正常运行。
格栅采用不锈钢人工格栅,型号500*500mm。
格栅需设置格栅渠,格栅渠规格为1000*500*800mm。
4.2调节池
污水的水质和水量在24h之内都有波动变化。这种变化对废水处理设备,尤其是生物处理设备正常发挥其净化功能是不利的,甚至可能造成破坏。同样,对于物化处理设备,水质和水量的波动越大,过程参数越难以控制,处理效果越不稳定;反之,波动越小,效果就越稳定。因此,应在废水处理系统之前,设置均化调节池,用以进行水量的调节和水质的均化,以保证废水处理的正常运行。
调节池内放置污水提升泵,采用液位控制,高开低关。
调节池为用户土建项目,建议采用钢砼结构,建议调节池尺寸为3.0m×2.0m×2.5m。
4.3厌氧池-好氧池
生化处理的主要单元,将大颗粒有机物分解为易被生化的小颗粒物质,提高污水的可生化性,接触氧化池利用好氧菌种的作用,极大效率的降低了污水中各种成分的含量。水解酸化池及接触氧化池均采用生物组合填料,该填料比表面积大,处理负荷高,是一般填料的5-10倍,污水在生化池内不断循环,充分的于填料上的生物膜相接触,达到有机物迅速降解的作用。生化池内的曝气设备采用微孔曝气器,氧的利用率为30%以上,有效地节约了运行费用。
填料系统:
组合式填料φ150,采用填料支架进行固定。
组合填料是在软性填料和半软性填料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它兼有两者的优点。其结构是将塑料圆片压扣改成双圈大塑料环,将醛化纤维或涤纶丝压在环的环圈上,使纤维束均匀分布;内圈是雪花状塑料枝条,既能挂膜,又能有效切割气泡,提高氧的转移速率和利用率。使水气生物膜得到充分交换,使水中的有机物得到高效处理。具有比表面积大、氧利用率高、孔隙可变、不堵塞、适用范围广等优点。
曝气采用曝气风机配合微孔曝气器进行曝气。
4.4 MBR膜池
污水经过MBR池进行高效固液分离,同时利用膜的高效截留作用使微生物截留在生物反应器内,泥龄时间长,大大提高有机物的降解速率。
选用膜片为PVDF(聚偏氟乙烯)膜,可实现自动反冲洗。
1) 对污染物的去除率高,抗污泥膨胀能力强,出水水质稳定可靠,出水中没有悬浮物;
2 ) 膜生物反应器实现了反应器污泥龄STR和水力停留时间HRT的分别控制,因而其设计和操作大大简化;
3 ) 膜的机械截留作用避免了微生物的流失,生物反应器内可保持高的污泥浓度,从而能提高体积负荷,降低污泥负荷,具有极强的抗冲击能力;
4 ) 由于SRT很长,生物反应器又起到了“污泥硝化池”的作用,从而显著减少污泥产量,剩余污泥产量低,污泥处理费用低;
5 ) 由于膜的截流作用使SRT延长,营造了有利于增殖缓慢的微生物。如硝化细菌生长的环境,可以提高系统的硝化能力,同时有利于提高难降解大分子有机物的处理效率和促使其彻底的分解;
6 ) MBR曝气池的活性污泥不会随出水流失,在运行过程中,活性污泥会因进入有机物浓度的变化而变化,并达到一种动态平衡,这使系统出水稳定并有耐冲击负荷的特点;
7 ) 膜生物反应器易于一体化,易于实现自动控制,操作管理方便。
配套设备:
MBR膜采用PVDF膜片,运行维护简单,使用寿命长。
MBR膜架采用全不锈钢膜架。
4.5清水池
用于MBR出水的收集及反冲洗用水。
4.6消毒池
用于消除污水中的大肠杆菌,采用二氧化氯投加器进行消毒。
消毒池为用户土建池体,建议消毒池尺寸为1.5×1.5×1.5m。
㈢ 农业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哪些方面
农业环境的污染主要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化肥农药污染
农民为使土壤肥沃,大量使用化肥,而施用的化肥中,只有三分之一被农作物吸收,三分之一进入大气,剩余的三分之一则留在土壤中。在生产中为降低成本,使用价格低廉、高毒、高残留农药,据农业植保部门调查,农药施用量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
二、大量畜禽粪便对水体的污染
近年来,在畜牧业规模养殖迅速崛起的同时,牲畜粪便造成的农业污染也呈现出加重的趋势。许多大中型畜禽养殖场缺乏处理能力,将粪便倒入河流或随意堆放。这些粪便进入水体或渗入浅层地下水后,大量消耗氧气,使水中的其它微生物无法存活,从而产生严重的“有机污染”。
三、生活垃圾、生活废水污染
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不合理排放造成农业用水污染。运用富含重金属的废水进行灌溉是重金属进入土壤的一个重要路径。重金属进入土壤的另一条路径是随大气沉降落入土壤,对人类有较大的潜在损害。
(3)农业部规定生活污水灌溉扩展阅读
农业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科学地使用农药能够有效地消灭农作物病虫害,发挥农药的积极作用。合理选择不同农药的使用范围、喷施次数、施药时间以及用量等,使之尽可能减轻农药对土壤的污染。
2、科学地利用污水灌溉农田。废水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有些工业废水可能是无毒的,但与其他废水混合后,即变成了有毒废水。
3、积极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为了既能有效地防治农业病虫害又能减轻化学农药对的污染,需要积极推广生物防治方法,利用益鸟、益虫和某些病原微生物来防治农林病虫害。
4、不要长期过量使用同一种肥料,掌握好施肥时间、次数和用量,采用分层施肥、深施肥等方法减少化肥散失,提高肥料利用率。
5、在农业生产中,特别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禁止进行污水灌溉和使用农用污泥。
㈣ 农村生活污水的,可不可以直接经过化粪池后,直接用于果树的灌溉、施肥
可以用于果树的灌溉,但不可以用于与蔬菜等接触的灌溉,原因是经过化粪池后虽然分解了部分有机物,杀灭了部分大肠杆菌,但还有很多细菌微生物。
㈤ 污水处理达到农业灌溉的指标
表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序号 水作 旱作 蔬菜
1 生化需氧量(BOD5)≤ 80 150 80
2 化学需氧量(CODCr)≤ 200 300 150
3 悬浮物≤ 150 200 100
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5.0 8.0 5.0
5 凯氏氮≤ 12 30 30
6 总磷(以P计)≤ 5.0 10 10
7 水温,℃≤ 35
8 pH值≤ 5.5~8.5
9 全盐量≤ 1000(非盐碱土地区),2000(盐碱土地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宽
10 氯化物≤ 250
11 硫化物≤ 1.0
12 总汞≤ 0.001
13 总镉≤ 0.005
14 总砷≤ 0.05 0.1 0.05
15 铬(六价)≤ 0.1
16 总铅≤ 0.1
17 总铜≤ 1.0
18 总锌≤ 2.0
19 总硒≤ 0.02
20 氟化物≤ 2.0(高氟区) 3.0(一般地区)
21 氰化物≤ 0.5
22 石油类≤ 5.0 10 1.0
23 挥发酚≤ 1.0
24 苯≤ 2.5
25 三氯乙醚≤ 1.0 0.5 0.5
26 丙烯醛≤ 0.5
27 硼≤ 1.0 (对硼敏感作物,如:马铃薯、笋瓜、韭菜、洋葱、柑桔等)
2.0 (对硼耐受性较强的作物,如:小麦、玉米、青椒、小白菜、葱等)
3.0 (对硼耐受性强的作物,如:水稻、萝卜、油菜、甘兰等)
28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000
29 蛔虫卵数,个/L≤ 2
出水能达到这个标准你就可以回用灌溉了!
㈥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内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容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将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性控制项目。基本控制项目适用于全国以地表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养殖业废水及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的工业废水为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选择性控制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农业水源水质特点和环境、农产品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控制,所选择的控制项召作为基本控制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控制项目共计27项,其中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16项,选择性控制项目11项。
本标准与GB 5084—1992相比,删除了凯氏氮、总磷两项指标。修订了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氯化物、总镉、总铅、总铜、粪大肠菌群数和蛔虫卵数等9项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㈦ 用污水灌溉的农田会不会受到影响为什么
根据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CJ 18 污水排放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 标准分类
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
3.1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
3.2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灌溉水量300m3/亩·年。
3.3 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200~500m3/亩·茬。
4 标准值
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mg/L
序号
作物分类
标准值
项目
水作
旱作
蔬菜
1
生化需氧量(BOD5)
≤
80
150
80
2
化学需氧量(CODcr)
≤
200
300
150
3
悬浮物
≤
150
200
100
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
5.0
8.0
5.0
5
凯氏氮
≤
12
30
30
6
总磷(以P计)
≤
5.0
10
10
7
水温,℃
≤
35
8
pH值
≤
5.5~8.5
9
全盐量
≤
1000(非盐碱土地区)2000(盐碱土地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宽
10
氯化物
≤
250
11
硫化物
≤
1.0
12
总汞
≤
0.001
13
总镉
≤
0.005
14
总砷
≤
0.05
0.1
0.05
15
铬(六价)
≤
0.1
16
总铅
≤
0.1
17
总铜
≤
1.0
18
总锌
≤
2.0
19
总硒
≤
0.02
20
氟化物
≤
2.0(高氟区) 3.0(一般地区)
21
氰化物
≤
0.5
22
石油类
≤
5.0
10
1.0
23
挥发酚
≤
1.0
24
苯
≤
2.5
25
三氯乙醛
≤
1.0
0.5
0.5
26
丙烯醛
≤
0.5
27
硼
≤
1.0 (对硼敏感作物,如:马铃薯、笋瓜、韭菜、洋葱、柑桔等)
2.0 (对硼耐受性较强的作物,如小麦、玉米、青椒、小白菜、葱等)
3.0 (对硼耐受性强的作物,如:水稻、萝卜、油菜、甘兰等)
28
粪大肠菌群数,个/L
≤
10000
29
蛔虫卵数,个/L
≤
2
4.1 在以下地区,全盐量水质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4.1.1 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
4.1.2 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
4.2 当本标准不能满足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补充本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作为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5.1 本标准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5.2 严格按照本标准所规定的水质及农作物灌溉定额进行灌溉。
5.3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保护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本标准。
5.4 严禁使用污水浇灌生食的蔬菜和瓜果。
6水质监测
6.1 当地农业部门负责对污灌区水质、土壤和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
6.2 为了保障农业用水安全,在污水灌溉区灌溉期间,采样点应选在灌溉进水口上。化学需氧量(COD)、氰化物、三氯乙醛及丙烯醛的标准数值为一次测定的最高值,其他各项标准数值均指灌溉期多次测定的平均值。
㈧ 污水灌溉有什么条件要求
1、在利用污水灌溉时,应先对污水进行沉淀、筛滤,除去固体污物,有的专还需加入消毒杀菌属剂。
2、实施污水灌溉要防止大定额灌溉,以免造成地表及地下径流,灌溉强度以不造成土壤黏闭和不产生地表径流为原则。
3、当污水水质不符合灌溉水质标准时,可采用清水污水混合方法,使混合后的水质符合灌溉要求后再进行灌溉。
4、如果污水灌溉的作物是蔬菜,最好只用于作物生育前期,在作物收获前一段时间应停止污水灌溉。此技术较复杂,最好在专家指导下运用。
㈨ 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执行的标准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还是
执行标准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代替GB5084-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田回灌溉水质标准》Standards for irrigation water quality,答GB5084-2005代替GB5084-92,2005-07-21发布2006-11-01实施。
标准将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性控制项目。基本控制项目适用于全国以地表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养殖业废水及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的工业废水为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9)农业部规定生活污水灌溉扩展阅读:
农田灌溉水质要求规定:
1、为了保障农业用水安全,在污水灌溉区灌溉期间,采样点应选在灌溉进水口上。化学需氧量(COD)、氧化物、三氯乙醛的标准数值为一次测定的最高值,其他各项标准数值均指灌溉期多次测定的平均值。
2、当本标准不能满足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补充本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作为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
㈩ 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一级保护专区的水体排放属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应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第三十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第三十一条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