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特色小镇规划中农村污水一般怎么处理
特色小镇规划设计一般都是设计院做的,当地如果附近有污水处理厂,那么一般都是纳网处理,没有的话就做分散污水处理项目。将小镇污水统一收集到污水处理站处理。
⑵ 农村污水处理规定
一、污水来源及特性
1、农村污水来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明显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大力发展新农村或小城镇建设,对于带动农村经济或小城镇的发展是一大战略。但是,在发展农村经济或小城镇经济的同时,又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是可续发展的又一大重大举措。
我国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涉及到的环保问题,主要有农村污水污染和农村垃圾污染两个方面。在农村污水污染方面,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染、畜牧养殖污水污染、农药化肥污染、也有一些工业污染和其他污染。这些污染物与生活污水混合外排,所以农村污水实际上是上述污水的总称。
2、农村污水特点
⑴、纳污面积小、污水量少、变化系数大、水质和水量波动大。
⑵、有些农村的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合流排放,给水质造成一定冲击。
⑶、管理跟不上等原因造成雨不分流,有的还有地下水渗入。
⑷、农村可能出现跳跃式的发展,近期污水量比较少,而远期污水量较大。
⑸、由于经费问题、基础设施不完善、技术力量薄弱等原因,即使建好了污水处理站,社区也可能难以维持能耗高、维修量大、管理复杂的处理系统。因此,我国新农村污水处理应该选择经济、高效、节能、简便易行、处理效果好、抗冲击能力强,运行稳定的污水处理新工艺新技术。
⑶ 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审批流程
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中有相关规定
1.总则规定
[适用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概念解释] 本办法所称农村污水处理,是指通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接纳、输送并利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对农村污水进行集中净化处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备以及接纳、输送农村污水的管网等相关设施。
[政府职责] 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本行政区域污水的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
[部门职责] 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的管理工作。
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后污染物的处理及排放情况和排放污水的个人纳管污水是否达标进行监督管理。
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水利、财政、国土资源、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污水处理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义务与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义务,有权对污染环境和破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
2. 规划与建设
[规划与计划]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应当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有偿使用。
县政府应当组织污水处理、发展改革、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县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同步配套建设要求] 农村建设应当按照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或者预留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用地。预留的建设用地未经法定批准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新建、扩建、改建乡镇道路以及住宅小区的建设,应当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同步建设相应的接纳、输送污水的管网等设施,并同步投入使用。
[项目立项]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项目建设和改造]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污水处理设备、工艺与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
[竣工验收]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完工并通过相关法定专项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竣工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报送污水处理、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档案移交] 建设单位应当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收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向所在地建设档案机构移交。
3.关于污水接纳与处理
[管道纳污] 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其排放的污水达到纳管要求的,应当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允许以其他方式排放的除外。
鼓励企业对生产用水进行循环利用;鼓励宾馆、饭店、写字楼、住宅小区等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减少污水的直接排放。
[行为禁止] 禁止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下列物质:
(一)挥发性有机溶剂及易燃易爆物质;
(二)氰化钠、氰化钾、硫化钠、含氰电镀液等有毒物质;
(三)腐蚀管道以及导致下水管阻塞的物质;
(四)不符合相应排放标准的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研、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及放射性的污水;
其他禁止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因意外事故致使含有前款所列物质的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排水户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报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排放,应当执行国家有关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泥处置] 污水处理厂应当具备相应的污泥处置能力,对污水处理运行中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统计报表] 运营单位应当依法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经营终止] 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实施临时接管:
(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二)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环境安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的其他情形。
有关临时接管的具体方案,由实施临时接管的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 设施保护和维护
[设施的改迁拆]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建、迁移或者拆除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设施保护] 禁止从事下列影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危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在污水管道、阀门、检查井等设施上面及污水管道两侧安全保护范围内取土、堆放物品或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擅自在污水管道上凿洞接管排水;
(三)阻塞污水管道及出水口;
(四)损坏或者移动井盖、井座、阀门井等设施;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维修养护责任] 运营单位负责污水集中处理厂、管网、再生水利用和污泥处置设施的维修养护。
[设备检修]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需要临时停运的,运营单位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排水户。
[突发事件] 运营单位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施工安全]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养护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制定中毒、窒息等事故抢救预案,进行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指定专门监护人员进行安全监护。
[支持配合]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养护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配合,不得阻挠和干扰。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应当保障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用电需求。因故确需停止供电的,电力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事前通知运营单位。
[相关工程施工要求] 工程建设涉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向运营单位查询地下污水管网情况。工程施工可能影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运营单位协商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工程施工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赔偿。
在污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他地下管线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管线工程规划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5.监督管理
[监管要求] 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依照各自职责查处违法行为。
[水质检测]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质进行监督检测,对获得的检测数据,应当与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共享。项目乡镇应当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测,如实提供排污排水情况,不得阻挠、妨碍检测。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水质检测化验制度,并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准确报送污水处理水质与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
[信息公开] 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设立公开电话和网站,及时受理公众对污水处理的意见和投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
对于污水处理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应当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法律责任
[转致规定]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
(一)向农村污水管网排放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排入的物质的;
(二)从事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禁止活动的;
(三)相关单位未履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养护责任的;
(四)运营单位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中所产生的污泥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理而随意倾倒的;
(五)因施工影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而未与运营单位商定相应保护措施的。
⑷ 农村建污水处理站规划离居民区距离应该为多少米
一般城市规划,厂矿区应远离居民区.
不同的厂矿根据污染情况要求不一样.
《给排水手册》第五册中明确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应距离居民区300米以上.
⑸ 2018年河南农村污水处理规划部门推荐了哪些处理工艺
这个并没有明确说明,各种工艺在保证水质达标的情况想综合考虑造价还有运营成本的。河南内大项目的话可能是水投容集团做吧。农村地区估计会有很多分散式的污水处理小项目。这种小项目估计会让一些比较好的民营企业去做,当然也有可能是做成PPP项目。农村污水处理其实很奇怪的,经济发达地区用PPP做的反而不多,拿江苏来说很多都是城市是采用EPC来做的效果也不差啊,PPP虽然这两年火了,但是按照绩效付费感觉还是有难度,就怕大的环保企业到时候数据做假,其实环保数据造假国内还是很多的。
⑹ 大家谁有各省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资料
相对已经受到广泛关注,并形成产业的城市污水处理而言,农村的污水处理还是目前环境治理的一道难题。受制于生产、生活方式、经济发展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生活污水已经成为潜在的污染。
现在,由中德生态城市规划和管理项目所进行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示范项目为这种生活污水的净化开辟了一条既科学、经济又简便可行的道路。这种着眼于生态,投资小、运行成本低的污水处理方法目前在常州地区已初显成效。它的成功,或许可以为国内一些小城镇、乡村的环境治理提供启示。
集中处理遭遇农村难题
随着人口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工业点源污染总量控制措施执行,居民生活污染将逐渐取代工业污染成为水体第一污染因子。以常州为例,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大市政污水排水设施建设投入,到2005年底,常州已建成污水处理厂6座,污水处理能力达32.5万m3/d。
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对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率达46%左右,中心城区接近80%。对国家重点水源保护水域太湖和长江的生态安全意义重大。
在市区人口密集区域,提高管网收集覆盖率,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无疑是正确的选择,但集中污水处理并不能解决市区外围无管网覆盖地区水环境污染问题。目前,该市农村人口近150万,至今多采取废水在宅前宅后土壤中自然下渗,粪便储存在各式粪池中就地处理的简易方式,严重污染环境。
而在城市远郊,集中管网无法通达,即使能够随主要道路延伸,接管费用和长途污水泵站输送、运行费用都非常高,单位污水处理成本也大大提高。
中德生态城市规划和管理项目专家潘涛分析说,投资千万元的乡镇级集中污水处理厂(以1万吨/d处理能力为例),光直接运行费每天就达3200多元,年投入180万左右;如果贷款建厂,每年银行还款也在100万元左右(假设贷款1000万,期限20年为例)。
为保证污水截流率,保守估计管网建设和维护每年投入至少300万以上(假设10年内完善管网系统总投资3000万元,不计贴现率),综合估算每年排水建设和污水处理支出至少在580万以上。根据目前污水处理收费每吨1.15元,总收入为每年420万,收支无法平衡,势必增加财政负担。
“在目前基层乡镇普遍财力有限,债务繁重,盲目采用集中式处理污水的模式是值得商榷的,”潘涛说。在远离城区的乡镇和农村地区,寻求一种行之有效的水污染控制方法正在成为非常突出的问题。
分散处理融入生态理念
2006年1月,常州市规划局和规划院、市排水管理处等部门在德国专家的帮助下,吸收了15年以来在欧洲的郊区和农村广泛开展的分散式污水处理的经验,采用人工湿地技术。在大量研究调查的基础上,在距离常州市中心40公里的孟河镇通江花园居民小区,动工兴建了正式名称叫作“基于垂直潜流生态滤床技术的分散式污水及污泥处理系统”的装置。2006年10月,该系统正式投入运行。
虽然项目的名称让人感觉非常复杂,但如果从表面看,这个污水处理工程就像一个地堡式的水泥建筑物和4块略低于地面的铺着粗砂的池子而已。
其中两块平铺着一些管子,池子的两端有两个更粗一些的白色塑料管斜插进地下,池子里有规律地间隔生长着一些芦苇。
根据项目专家潘涛介绍,水泥壳的“地堡”就是污水的初级处理处,深埋地下5米多,可容80立方米的污水。这个沉淀池内分为三格,主要功能是使生活污水在这里初步沉降。内设两个污水泵,由水位浮标自动控制污水泵的开关,把污水泵到两个被称为大约1000立方米的过滤床上,也就是那4块铺着粗砂的池子。
污水首先被抽进这些迂回曲折的管子里,又从管壁的小孔内流出,流进铺满沙砾的滤床上,自然渗入沙砾中。这两个池子的底部都铺有双面土工布,以防污水渗入自然土壤中。
据介绍,滤床的设计很费了一番心思。滤床总深度虽然不过1米—1.25米,却分为表层、过滤层、过渡层、排水层、防渗层等好几个层次。每个层次的砾石和粗砂的大小都不尽相同,越往下颗粒越大。污水经层层过滤到达排水层时,自然流进铺设在这一层的排水管中,这几根管子管壁上都有切口,收集过滤后的污水,并排进旁边的新孟河,直达长江。
作为工程第三个组成部分的是两块污泥滤床。沉淀池里淤积的污泥定期被污泥泵抽进这两块池子做干化处理,说得通俗些,就是把它晒干。但这里也有很多学问。污泥含水率很高,如同前面提到的两块人工湿地一样,这两块污泥滤床也分好几层,也在底部铺有防渗的土工布,也有通气管。渗下来的污泥中的水分经排水管重新流回初级沉降地,而后再进入滤床过滤后排出。
据潘涛介绍,这个人工的湿地处理过程包括生物化学反应和物理化学反应。物理化学反应就是沉淀吸附,生化反应即分解和合成代谢,等等。他说,秘密就在于滤床的那些粗砂和砾石上,它们为微生物细菌提供了非常适宜的生活环境,而这些微生物在污水下沉过程中通过反应去除了碳化合物、氮化合物和磷化合物以及病毒体和非病毒微生物。
那么那些芦苇又有何用?潘涛解释说,这些经过挑选的芦苇品种根系发达,一方面有助于防止过滤层板结,另一方面有助于微生物的附着和繁殖。他又说,滤床内的集水管也有另一个功能,就是向滤床内部输送氧气,帮助微生物繁殖。这也是为什么它们要在地面上露出一截的缘故。
死水坑经常长满苔藓,蚊蝇滋生,这两个常年湿漉漉的人工湿地会不会也遇到这个问题呢?潘涛说,这早就想到了,所以才建了两个功能完全一样的滤床和污泥滤床。就是说,一个滤床工作,另一个休息令其干燥。两个滤床每星期“轮休”一次,避免上述的弊端。
装置运行几个月来,根据监测结果,出水效果理想。氨氮去除率达93%,总磷去除率达86%,出水水质已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排放B标准。根据国际经验,随着生化反应器状态日趋稳定,各项指标将越来越好,最终设计达到一级排放A标准。而滤出的污泥干化之后可以肥田,这里每年可干化污泥10吨左右,待积累到一米厚时(约5-7年)进行一次开挖。
除了具备生态上的优势,人工湿地分散式处理工艺节省了大量的管网建设和运行费用。这个工程包括科研费用、征地、在小区内重铺管网等在内总计180万元人民币,设计方面由德国技术合作公司提供设计。如果纯建设费用平摊到每个小区居民头上,人均建设成本476元,而维护费用仅为每年12.5元/人。
技术应用要考虑本地适用性
潘涛说,政府职能部门和水务运营部门急待转变观念,因地制宜的考虑污水出路问题。分散式污水处理具有一次性投入小,运行维护成本低的特点,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财力,分片分阶段实施,是比较现实的选择,完全可以在市区外围片区取代传统的集中处理方法,经济实用且可持续的解决污水处理问题。
常州的这项工程作为我国首次运用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技术整合生活污水和污泥稳定化处置工程,受到高度评价。常州市科技局组织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认为,此课题研究整体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自工程落成以来,通江小区先后接待了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和江苏省有关单位的参观考察,都认为这项技术很值得大力推广。
不过,潘涛也提醒说,人工湿地是一项人工建造的生态处理设施。其污染物去除机理是复杂的,目前,人们对它虽然有一定的认识,但仍然不够完全。目前水质监测数据仅能说明运行初期处理效果,但长期效果还有待检验。
从两个多月的运行情况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杂草生长问题。由于水生芦苇刚刚栽植,还未取得生长优势,容易被杂草侵占领地,而浅根杂草的疯狂生长会降低人工湿地的净化效率,所以运行初期,人工及时清除杂草很重要。
该实验项目最终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态湿地得到长期的维护。潘涛说由于维护较简单,建议当地小区物业兼管该设施。同时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做好长期水质监测工作,为经验推广提供有力证明。
“吸收德国先进技术的同时,注意本地适用性也是至关重要的问题,”潘涛说,建筑材料的本地化供应和工程造价的经济性是大力推广的前提,课题组准备下一步做好分散式污水处理关键技术指南的编制工作。
另外,生态湿地处理要求比传统污水处理工艺更大的占地面积。政府有关部门理顺土地关系,利用闲置土地用于污水处理的公益事业,免予土地补偿等等,对保证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也具有重要意义。
⑺ 农村小型污水应该怎么处理设施的设置
1、概复念家户村寨;
2、独户治制理、联户治理、整村集、联村整治都实施关键于制宜反切实际高度集;
3、目减少环境污染治理施建设投资运行费用管网集程度垃圾集处理
⑻ 村庄的排水系统应该怎么规划
村庄排水系统基本要求 :
(1)管道布置合理,排水系统能迅速畅通的将污废水排到室外。 (2)管道系统内气压稳定,避免有毒有害气体进入室内。 (3)管道及设备的安装必须牢固,避免管道渗漏。 (4)尽可能做到清污分流,为污水综合利用提供有利条件。
为满足上述要求,建筑内部排水系统的基本组成部分为:卫生器具和生产设备受水器、排水管道、通气系统和清通设备。在有些排水系统中,根据需要还应设有污废水的提升设备和局部处理构筑物。
该建筑排水的设计由于县城无完整的污水处理厂,所以大楼排水须作预处理,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
为此,应做到以下几点:
1. 排水立管应布置在污水最集中、污水水质最脏、杂质最多、污物浓度最大的排水排出处,使共横支管最短,尽快转入立管,尽快排出室外。
2. 排水立管一般不要穿入卧室、病房等卫生要求高、需要保持安静的房间,最好不要放在邻近卧室内墙,以免立管水流冲刷声通过墙体传入卧室内。要求高的建筑物,立管可暗设防专门的管井、管槽内,管井位置也不宜紧巾卧室内墙,否则就做适当的隔音处理。
3. 排水横支管一般在本层地同上或楼板下明设。 特殊要求、考虑影响美观时,可做吊顶,隐蔽 吊机内,但必须考虑便于安装和维修。为了防止排水管(尤其是存水弯部分)的结露,必须采取防结露措施。
4. 排水出户管(排水横干管)一般按坡度要求埋设于地下。高层建筑排水一般考虑分区排出,设有地下室或地下技术层时,排水横干管可敷设大技术层内或敷设在地下室顶板下。根据室外下水道高程情况划分排水区,一层以上为一个分区,一层单独排出;地下室以下的排水,如室外下水道埋设不够深,按其排出管高程无法排出室外下水道时,就设置地下排水洋泵房,由污水泵提升排出。
5. 排水管不允许布置在有特殊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的厂房以及食品和贵重商品仓库、通风室和配电间内,也不应布置在食堂,尤其是锅台、炉灶、操作主副食烹调处
6. 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引起燃烧爆炸或损坏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 7. 高层建筑物内,为了防止底层卫生洁具因受立管底部出现过大正压等原因而造成污水外溢现象,底层污水管道就采取单独排出室外的布置方式。
8. 排水管就以最短距离通至室外。因为排水管较易堵塞,如埋设在室内地下管道过长,清通和检修都不便。此外,管道过长则坡降较大,必然加深室外管道的埋深。
9. 室内排水管道的布置,应考虑有足够的空间或方便条件,以利安装、拆换管件和清通维护工作的进行。
10. 如果排水出户管须与给水引入管布置在同一条时,两根管道的外壁水平跑离不应小于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