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治理工厂排放废水问题
三个重要措施:1.政府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治污 2.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使污水达标排放 3.强行关闭污染严重的工厂
B. 工厂废水乱排放,我们该如何解决
日前看了一些报道,有众多工厂乱排放废水倒偏远地区,附近的居民发现,被排放地方慢慢地散发出一股股恶臭,每经过就会恶臭扑鼻,难以呼吸,这才发现这些都是各大工厂排放出的有毒物质。还有上海嘉定黑码头偷偷往海里倾倒生活垃圾等等这些现象。
污水处理设备的工作原理及工艺流程
污水处理设备去除有机污染物及氨氮主要依赖于设备中的AO生物处理工艺。
废水——格栅——初沉池——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出水
C. 废水管理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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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加强生产和生活废水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废水的控制管理。
3.0定义
无
4.0职责或引用文件
5.0程序
5.1废水的类型:
生活区、办公区日常活动(饮食卫生间)所产生的污水;厨房日常活动产生的含油污水;
5.2废水的处理:
生活区、办公区产生的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厨房产生的含油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5.3管制要求:
5.3.1废水管制标准: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
5.3.2公司定期每年委托有资格的监测公司对废水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由行政部保存两年以上;
5.3.3当废水测量值超出管制标准时, 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善.
5.3.4当地法律有规定时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领排放批文或排放证书. 受核工厂如果有排放工业加工废水的情况, 应当已就须否申领排放批文或者排放证书的问题做了评估. 工厂如果领有批文, 便应当确保工厂达到批文的要求.
5.3.5污水管道与雨水管道严格分开,禁止将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废油、废化学品等对环境会造成较大危害的物品禁止倒入下水道,各产生部门应收集于专门的容器中,然后交危险废弃物指定地点由有资格的回收商回收处理;
禁止将废渣(如污泥、垃圾、碳粉、粉尘等)冲入下水道;
5.3.6总务部负责化粪池、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的每半年定期清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3.7垃圾需放置指定地点,不得露天摆放,以防雨天污水流入雨水管道;
5.3.8禁止在公司内冲洗车辆,以免将油污冲入雨水或污水管道;
5.3.9泄漏在地面的油及化学品需用沫布或沙子擦拭干净后放入危险废弃物垃圾桶内,禁止用水冲洗直接注入下水道;
5.3.10经污水处理设施过滤后的污泥,转运作废弃物处理;
6.相关记录
6.1废水的检测报告(保存三年)
6.2污水系统定期清理记录(保存一年)
D. 谁有污水处理厂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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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如皋港经济开发区污水排放管理暂行办法
如皋港经济开发区污水排放管理暂行办法
为保护如皋港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及周边环境,加强对开发区内企业污水的排放管理,保证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排放,特制定本办法。
一、污水排放的管理部门
如皋港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以下简称“环保分局”)负责区内企业污水排放的管理,上海电气南通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在环保分局指导下负责污水排放与集中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污水的收集
1、开发区内企业所排污水(包括工艺废水、车间设备冲洗水、除尘水、直接冷却水、生活污水和15分钟初期雨水等)应集中收集,经过相应预处理并达到开发区污水管网的接管标准或污水处理合同的约定标准后,按企业与污水处理厂约定的方式送入开发区污水管网。
2、各企业必须配建经预处理后的尾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其容量必须不低于企业连续生产36小时产生的污水量,尾水收集池不得与废水调节池混用。
3、各企业必须绘制厂区内的污水管网和雨水明渠流向平面图,报环保分局备案,实施过程中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污水排放的管理
1、开发区内各企业应如实地向环保部门和授权的污水处理厂申报污水排放水量及水质情况,并与污水处理厂签定有关污水委托处理合同,污水委托处理合同须报环保分局备案。
2、开发区内各企业应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及污水处理合同中规定的水量、水质,向开发区污水管网排水。
3、排放生产污水应服从污水处理厂的统一管理与调度,不得随意排放。
4、企业在向收集管网输送废水之前,必须先取得污水处理厂的同意,并取样监测同意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
5、若开发区内企业擅自将超标污水排入污水管网,造成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受冲击等一切后果,由排污企业负责。同时环保部门对其依法查处。
四、企业排污口设置要求
1、开发区内各企业原则上只允许在企业内设置污水排口、雨水(含间接冷却水)排口各一个。因生产需要增加排口的,应向环保分局申报,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设置,否则新增排水口将视作偷排。
2、污水排口的设置应符合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控[97]122号)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环保分局组织、污水处理厂参与的排污口验收。在排污口验收之前,污水处理厂不得接纳处理企业的污水。
3、各企业污水排口必须安装流量计、控制阀门,设置采样井,日排工业废水100吨或COD30公斤以上的企业必须安装TOC或COD自动监控仪;产生强酸强碱的工业废水的企业必须安装PH自动监控仪。流量计、TOC、COD及PH等自动监控仪,必须得到环保部门的认可,其数据采集与传输必须与如皋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远程监控中心实行联网。排口标志牌由市环保部门统一监制,费用由各企业承担。
4、配建TOC或COD监控仪的企业必须按园区统一要求配建自动监控用房一间(面积8平方米左右),钥匙分别由委托营运商和环保部门或授权的污水处理厂保管。
5、各企业的TOC、COD在线监控仪、PH自动监测仪、污水流量计统一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质的单位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并签订委托维护管理合同,维护管理费用由各企业承担。
6、对于违反有关规定导致TOC、COD在线监控仪、PH自动监测仪、污水流量计等自动监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或故意擅自停用、拆除或更换自动监控设备的,视为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环保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7、为便于监测取样,各企业必须在围墙外设置雨水(含间接冷却水)排口公众监督井,公众监督井必须按环保部门的统一要求建设。
五、污水的计量
污水的计量以排污口设置的流量计的计量数据为准,计量仪表需按规定定期送往计量部门进行校验。
六、污水的监测和监控
1、污水处理厂设立污染源自动监控分中心,各企业污水流量计、TOC或COD监控仪、PH监控仪等在线设备必须与污染源自动监控分中心联网。
2、开发区内实行人工监测与在线监控系统中的仪表监测相结合的办法,如出现偏差,以环境监测站测试的数据为准。
3、污水处理厂对于连续排水的企业实行不定时的2次/天的监测频率。对于批量、间断排水的企业实行批次监测,合格后方能排水。
4、环境监测部门对区内企业所排各类污水监测的数据作为环保部门行政执法的依据。
5、污水处理厂在进行监测取样时,需同时取三份污水样,污水处理厂、排污企业各测一份,一份留存。如双方监测数据偏差小于20%的,取双方监测数据的平均值为最终监测数据;如双方监测数据偏差大于20%的,将委托如皋市环境监测站进行分析,其分析结果为最终监测数据,监测费用由数据偏差较大的一方支付。
七、污水处理收费
1、收费主体
受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由污水处理厂向区内的企业收取污水处理费,并出具行政事业收费收据。
2、收费标准
企业外排污水达到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如三级标准未列明、可参照二级标准),按下列标准进行计费:
纺织印染类企业污水 1.6元/m3
精细化工类企业污水 2.4元/m3
其他化工类企业污水 1.8元/m3
制革类企业污水 1.6元/m3
机械电子类企业污水 1.2元/m3
其他类 1.2元/m3
仅生活污水类 1.0元/m3
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将根据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指数、工业产品价格指数、包含增值税的电价、污泥填埋费用、政府收取的费用等因子,适时进行调整。
3、开发区内各企业原则上不得向污水管网排入超过接管标准的污水,特殊情况需排放超过接管标准的污水,且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受,须报环保部门同意。企业与污水处理厂协商确定缴纳污水处理附加费。污水处理附加费计算公式及参考标准由污水处理厂制定,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4、环保部门将根据污水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水质、水量标准对企业进行污水排放的行政管理。
八、如皋港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要求
1、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必须确保正常运行,负责污水处理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建立操作规程和操作制度,建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处理效果。
2、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放长江。严禁超标排放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在排口以外排放。
3、外排废水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理。
4、污水处理厂的污染源自动化建设必须符合污染源监控自动化建设的统一要求。
5、污水处理厂必须在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尾水排放管道建设、远程自动监控以及环评审批要求实施到位后,向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申请试运行,经验收合格同意调试后方可试运行。试运行期满后及时申请竣工验收。
6、污水处理厂在接到各企业申请排放要求(污水产生企业违约除外)后必须无条件接受园区各企业经处理符合接管标准的污水。
7、污水处理厂对超过接管标准或合同约定水质的,有权关闭阀门拒绝接纳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九、本规定由如皋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七年四月一日
F. 工厂的废水处理站管理制度如何写
污水处理管理规定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与生活,提高污水处理的服务质量,针对污水处理存在的系列问题,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人员配备
1、 污水处理人员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每天必须安排3人在污水处理系统上班,每班1人负责;
2、值班时间每天24小时分三班,周日节假日照常上班,按照合同服务要求保证系统的正常供水和设备正常运行。
3、现场管理人员要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的污水处理相关资质证;操作人员必须具有初中文化水平以上,上岗前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的合格人员。以上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提供相关的证件,管理人员的工作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财产和利益,必须通过公司试才能上岗。公司对违反操作规程以及不具备污水处理操作能力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实施强制下岗。
二、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1、每天要按照合同内容完成相关的工作,保证处理后水能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工作要求将以违反合同处理。
2、每天必须完成压泥一斗,没有完成必须提出合理的解释。
3、一般设备的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需要购买配件的设备维修,在设备发生故障后一小时内提供配件样品,配件回来后必须第一时间安装试机。无法完成必须提出合理的解释。
4、每一周要清理沉淀池、集水井的格栅一次,发现有格栅被堵污水外溢要做出解释。
5、每周最少要做常规化验三次,每天最少各池PH值各二次,做好记录。
6、每月一号交上个月的各类报表,报表数据必需准确,无遗漏,无误报,报表不合格要做出解释,并追查责任。
7、紧急情况发生后,如停水、污水外泄等要求关有人员五分钟内全部到达现场进行抢救或抢修,任何个人不得有理由不到现场。
8、任何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对污水处理的紧急情况进行汇报,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情况属实将得到公司的奖励。
三、成本意识与设备维护
1、合理使用污水处理各类原材料,严格控制生产成本,每吨的污水处理费用与上月比较只能下降不能上升。
2、严格控制中水外排,严格控制补充自来水,发现有非正常外排或补充要做出解释。
3、污水处理用药制定合理配方给公司确认,一般情况按配方用药,操作员不得随意改变配方,如因水质需要改变配方,必须通知公司负责人或经理确认才能增加药量;发现有不合理用药又不能有合理的解释的将以违反操作规程处理。
四:员工素养和环境卫生
1、保持周边的环境卫生,周围地面要经常用水冲洗,压滤机每班交接要进行清洗,压滤机房不能有积水,加药房地面保持清洁、干爽,地面不能有药剂,药剂要用卡板垫好,严禁乱堆乱放。
2、各处楼梯、扶栏要经常打扫,发现生锈要及时刷新;中水泵房要经常打扫清洁,泵房不能有积水现象。
3、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精神素质,饱满的热情对待每一项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同事热情友好。
4、管理人员必须带领全体员工搞好污水处理工作,对工作兢兢业业,对下属 以身作则,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
G. 工厂的工业污水排放标准是什么怎样才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针对不同行业,国家制定有相应的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你们工厂属什么行业,不得而知。以下列出的是查到的一些行业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如当前尚没有本行业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按下面最后一个标准 GB 8978-1996 执行。
另,不同地方也可能制定有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标准,亦须参照执行。
GB 13456-201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7-19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8-2013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374-1993 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470.1-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炸药
GB 14470.2-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工药剂
GB 14470.3-2011 弹药装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0-2011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9430-2013 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425-2006 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523-2008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1-2008 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3-2008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4-2008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5-2008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6-2008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7-2008 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8-2008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9-2008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1-2010 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2-2010 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3-2010 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877-2011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7631-2011 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936-2012 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937-2012 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938-2012 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0486-2013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44-2008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7-201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H. 谁有污水处理厂临时排放的管理规定 急!急!急!
排水户在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前,应当持下列资料到市排水管理机构或内各县级市城市排水容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排水管理部门)办理污水排放手续(一)排水申请;(二)排水平面布置图;(三)水质、水量数据资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水管理部门可以办理污水临时排放手续:
(一)排放的污水水质暂不符合排水标准,但不致于对城市排水设施造成严重危害,且在1年内能够完成治理,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
(二)因建设工程需要,在施工期限内需要临时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