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污水知识 > 耕地上是否可建污水管道

耕地上是否可建污水管道

发布时间:2021-12-21 08:07:28

1. 河堤上建化粪池是否违法

  1. 建化粪池的土地使用权是你的就行。

  2. 化粪池多大体积,大的话需要住建局报建。

  3. 化粪池的水排哪里去?附件有市政污水管道可以接?

  4. 排污需要住建局排水办公室申报的。

  5. 如果不是商业区、工业区,是农村偏僻地方的河堤,几乎见不到人的那种,你建也就建了,没人管你。

本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于某建设公司,从事建设工程管理10余年,供参考。

2. 污水处理厂的管道从农田经过怎么陪款,望答复

污水处理厂是从污染源排出的污(废)水,因含污染物总量或浓度较高,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或不符合环境容量要求,从而降低水环境质量和功能目标时,必需经过人工强化处理的场所。
一般分为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水体或城市管道。有时为了回收循环利用废水资源,需要提高处理后出水水质时则需建设污水回用或循环利用污水处理厂。
处理厂的处理工艺流程是有各种常用的或特殊的水处理方法优化组合而成的,包括各种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法,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费用最省。设计时必须贯彻当前国家的各项建设方针和政策。
因此,从处理深度上,污水处理厂可能是一级、二级、三级或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设计包括各种不同处理的构筑物,附属建筑物,管道的平面和高程设计并进行道路、绿化、管道综合、厂区给排水、污泥处置及处理系统管理自动化等设计,以保证污水处理厂达到处理效果稳定,满足设计要求,运行管理方便,技术先进,投资运行费用省等各种要求。
污水处理厂址的选定是城市和工业区的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厂址的选择同城市和工业区排水管道的布置、处理后污水出路密切相关,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技术经济比较,并应考虑以下原则:
1、厂址必须位于给水水源的下游;如果城镇、工业区和生活区位于河流附近,厂址必须在它们的下游,而且要在夏季主风向的下风向,并应同城镇、工业区、生活区以及农村居民点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又不宜太远,,以免增加管道的长度。
2、厂址应尽可能与处理后出水的主要去向(如灌溉农田)或受纳水体靠近。
3、充分利用地形,选择有适当坡度的地区,以满足污水处理构筑物和设备高程布置的需要,节省能源和动力。
4、尽可能少占和不占农田,并考虑后续建设发展的可能性。

3. 在可耕地上建房是违法吗

如果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在耕地上建房就是合法的,否则就是违法的!
农村农民建住房,需要经过“申请、审核、批准”这样的程序,取得建房许可,并不能超过规定的建房面积,然后取得“宅基地使用证”——这样,这个建房行为就是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的批准权限在县级土地管理部门,但村里与乡里的审核也是很重要的。

4. 城镇规划建设污水管道占用村民耕地,村民是否要免费提供

不管具体用途是什么,都应该根据当地相关政策标准,给予被占用土地的村民合理的经济补偿。

5. 农村耕地可以建房吗是不是违法的在怎么样的情况下使用耕地是合法的

农村耕地不可以建房,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在经过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可以有偿出让使用权即开发房屋楼房使用等。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5)耕地上是否可建污水管道扩展阅读:

城里人不能在农村买地建房

土地改革要坚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的改革原则。守住底线就是不论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一块硬骨头。这项改革,农民关心的是宅基地用益物权能否得到充分保障,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能否给自己带来财产性收入。城里人则关心能否到农村买块宅基地盖房子、建别墅。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要先从控制发展规模的5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周边开始,由大到小,逐步覆盖各类城市和小城镇;由近及远,从城市周边扩展到广大农村,覆盖全部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城市建设必须跳出去,搞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还将在此基础上,修订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尽快把城市发展边界确定下来。

要在全国实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行动计划,着力提高土地和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中央要求,东部三大城市群发展要以盘活土地存量为主,今后将逐步调减东部地区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除生活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

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坚决杜绝工业用地零地价甚至负地价。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市场配置。

统筹城乡土地利用,鼓励地上地下立体开发,探索基础设施综合利用。严格土地准入条件,健全土地使用标准,完善矿产资源评价与开发利用标准。

6. 农村耕地上建房违法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6)耕地上是否可建污水管道扩展阅读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用地也分为普通耕地和基本农田,在《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进行其 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所以农民不得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占地建房,否则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将责令改善,回复原种植条件,并处以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即使是占用普通耕地,农民朋友也需要注意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否则违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将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条将会拆除耕地上新建的房屋,并且予以处罚!

7. 污水管从农田过,覆土多少

按设计要求,不小于0.7m。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 4.3 管道布置回和敷设 4.3.1 小区排水管答的布置应根据小区规划、地形标高、排水流向,按 管线短、埋深小、尽可能自流排出的原则确定。当排水管道不能以重力自流排入市政排水管道时,应设置排水泵房。 注:特殊情况下,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真空排水系统。 4.3.2 小区排水管道最小覆土深度应根据道路的行车等级、管材受压强度、地基承载力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小区干道和小区组团道路下的管道,其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0m; 2 生活污水接户管道埋设深度不得高于土壤冰冻线以上0.15m,且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30m。 注:当采用埋地塑料管道时,排出管埋设深度可不高于土壤冰冻线以上0.50m

8. 土地埋污水管需要征地吗

一般情况下污水管道埋地不需要永久征地,但有些需要临时征地。这个主要根据土地性质确定,污水管道埋在城市道路及绿地下,属建设用地,基本不用缴纳征地费,但如需要破坏道路,就要修复道路,这样就可以了;污水管道埋在林地或农业用地的时候,不需要永久征地,但需要临时征地,需要缴纳临时征地费,青苗补偿费等等费用。

9. 在农村耕地上建房可以吗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7号发布) 第十条 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估计你的想法不行

阅读全文

与耕地上是否可建污水管道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甲基丙烯酸羟乙酯的减压蒸馏 浏览:634
反渗透技术的意义什么 浏览:642
蒸馏水机器全称 浏览:893
总磷是什么意思污水 浏览:447
污水处理厂设备保养明细 浏览:426
ro膜50G和75区别 浏览:919
宾馆净水器多少钱 浏览:106
干枣和大米做蒸馏酒的方法 浏览:305
新疆除垢器批发 浏览:28
农村地下污水一般如何处理 浏览:667
纯水加什么祛斑最快 浏览:437
已知用j6经纬仪一测回测 浏览:602
反渗透膜费水 浏览:11
纳滤实验装置 浏览:274
斯帝沃空气净化器什么价格 浏览:161
山西金属滤芯怎么选 浏览:702
超滤膜滤芯使用后 浏览:476
重庆水垢过滤器 浏览:972
鲜时代净水器滤芯怎么换 浏览:710
基膜具有半透膜性质吗 浏览: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