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矿区污水处理厂执行什么排放标准
看你污水处理厂的排水去向,如果是回用,可以参照《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如果回用到周边农灌——参照《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如果外排水体——优先选择相关行业标准如——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若无,选取当地的地方标准。若无地方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即可。
令据我了解,山东有些地方是以地表水质量标准作为出水标准要求的!
⑵ 关于污水排放的法律问题。
应当算违法。
《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第六条 排污者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⑶ 污水厂采用不停产升级改造,求向环保部门上交的“有关不停产升级改造期间废水的处理措施”,谢谢啦。。。
1、对曝气系统的改造,采用不停水可提升式曝气系统
2、轮流进行清池改造,回
3、做好管路和电路对接前答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水处理站停产时间
4、新建必要的升级工程(事故池、二沉池、调节池),以便在旧系统检修期间,新系统可以投入使用。
5、准备应急药剂,当曝气池改造期,在二沉池投加药剂。
6、估算好污水进入新建构筑物的时间,并组织好人力物力,全力做好新旧系统的衔接
⑷ 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一级保护专区的水体排放属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应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第三十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第三十一条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⑸ 矿产停产20年溪水依旧是黄褐色,矿业对水的污染有多严重
每一个国家都要发展每一个国家的经济,而发展经济最快的方式就是发展这个国家的工业。我国发展工业的时间并不长,但工业发展的速度特别快。这一现象也能体现高速发展的中国正在努力创作新的辉煌。然而,工业发展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说工厂把污水排到附近的河流中,进而造成河流污染。与此同时,矿业的发展也十分引人注目,但是矿业的发展相比于工业的发展就属于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类型。虽然我们不能否认矿业的发展能给当地带来经济收入,但我们也要进行思考矿业的污染问题。
综上所述,矿产停产20多年后,小河里的水依旧呈现黄褐色说明每一个工业发展的代价是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尽管我们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但是部分地区水质污染现象十分严重呀。
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具体如下:
1、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2、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3、第三十四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4、第三十五条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5、第三十六条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6、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6)矿山污水排放用什么条款停产扩展阅读
人民网北京10月1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六章明确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提出了5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后不实施监督检查的,对核发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3、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不予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人民网—《国务院:无许可证向城镇排放污水者处50万以下罚款》
⑺ 金属矿山污水排放标准是什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表4
⑻ 矿山发生亡人事故停产整顿在安全生产法中有什么法律依据
矿山扭伤作业条款建设范例,金川模式里面就有重点说明,比如港道行走作业,钢筋铺设,喷浆,板墙,清理作业,上下矿车作业,抬举,搬运,手札,装卸,狭小空间的,都有重点说明,书籍名叫零伤害保命体系,里面有很多,还有动漫正确示范指导,欢迎合作,咨询。 来自中港金邦。
⑼ 污水排放不达标企业法人有权力停产吗
企业=法人
当然他有这个权利了啊
别说是因为污水排放不达标
就是达标,企业想停产
这事谁也管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