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关于污水处理厂绿化方面的要求吗
从以下几点复绿化就可以达到标准制
前提要求:四季常绿,尽少落叶落花,观树型观树叶为主;
次要求:不要太高大.以便上空的空气流通.
基本要求:不种有毒有害品种(夹竹桃属有毒,大戟科和瑞香科的变叶木,红背桂属有害--致癌诱癌)阴香,桂花,山茶花,柳叶榕,米兰,假槟榔,小型竹类都是首选.
基本是植些草皮,稀疏的栽些树。
草皮或是花卉都选用根系浅的,树也是,选不抗旱的,树栽得不要太靠近管道和其他地下设施,不要阻挡视野。
2. 求个污水处理厂如何绿化
前提要求:四季常来绿,尽少落叶源落花,观树型观树叶为主;
次要求:不要太高大.以便上空的空气流通.
基本要求:不种有毒有害品种(夹竹桃属有毒,大戟科和瑞香科的变叶木,红背桂属有害--致癌诱癌)阴香,桂花,山茶花,柳叶榕,米兰,假槟榔,小型竹类都是首选.
基本是植些草皮,稀疏的栽些树。
草皮或是花卉都选用根系浅的,树也是,选不抗旱的,树栽得不要太靠近管道和其他地下设施,不要阻挡视野。
3. 污水厂绿化率有什么规定标准吗
《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五册《城镇排水》第十章第六节《公用设施》第8条规定绿化面积宜于全厂30
4. 污水处理厂厂区绿化有哪些要求
要求么,主要得看领导意思。领导的要求胜于一切。
注意别种过于高大的阔叶植物就版行了。不然秋天落权叶的时候很容易让风刮的叶子到处都是。尤其是采用生化工艺的,叶子刮到池子里非常难处理。
建议多种一些和人差不多高的植物,春夏秋三个季节郁郁葱葱,显得非常生机勃勃。而过于低矮的植物容易显得呆板。
土壤的选择根据搞绿化的人的建议吧,不同地区选择的植物不同,对土质要求也有所不同。
5. 国家规定的化工厂绿化面积百分比为多少
1992年6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公布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绿化条例》没有具体的规定,只是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举两个例子:《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九条各项建设工程,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绿化面积,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为:(一)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住宅区为百分之三十,其中人均公园绿地的面积分别达到以下标准:居住组团人均不低于零点五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一平方米;居住区人均不低于一点五平方米;(二)除安全、消防、环保等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新建工业企业为百分之二十;(三)对外交通、无污染的市政公用设施、商业金融、仓储用地不低于百分之二十;(四)新建旅馆和体育、医疗、文教科研、行政办公、部队机关等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五)泵站、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等对环境容易产生污染的市政公用设施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六)新建城市干道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改建城市干道不低于百分之二十,城市市区主要景观路段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七)其他新建工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扩建、改建工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八)特殊地段的建设项目须根据详细规划并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另行确定。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绿化用地所占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在建筑密度一区内的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共绿地按居住人口规模人均不少于零点五平方米;在建筑密度二区内的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其中公共绿地按居住人口规模人均不少于零点八平方米;在建筑密度三区内的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其中公共绿地按居住人口规模人均不少于一平方米;
(二)商业中心、仓储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三)交通枢纽、工业企业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其中产生有害气体及其他污染的工厂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并设立宽度五十米以上的防护林带;
(四)学校、医院、科研机构、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机构、部队等单位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五)园林景观道路不低于百分之四十;宽度大于五十米的道路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宽度在四十至五十米的道路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宽度小于四十米的道路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因特殊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标准的,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并按所缺的绿化用地面积缴纳绿化补偿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本地段内安排绿化建设。
6. 5100平米的污水处理工程绿化面积是多少
1992年6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100号公布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绿化条例》没有具体的规定,只是要求各级人民可以依照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举两个例子:《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九条各项建设工程,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绿化面积,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为:(一)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住宅区为百分之三十,其中人均公园绿地的面积分别达到以下标准:居住组团人均不低于零点五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一平方米;居住区人均不低于一点五平方米;(二)除安全、消防、环保等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新建工业为百分之二十;(三)对外交通、无污染的市政公用设施、商业金融、仓储用地不低于百分之二十;(四)新建旅馆和体育、医疗、文教科研、行政办公、部队机关等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五)泵站、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等对环境容易产生污染的市政公用设施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六)新建城市干道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改建城市干道不低于百分之二十,城市市区主要景观路段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七)其他新建工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扩建、改建工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八)特殊地段的建设项目须根据详细规划并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另行确定。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绿化用地所占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在建筑密度一区内的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共绿地按居住人口规模人均不少于零点五平方米;在建筑密度二区内的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其中公共绿地按居住人口规模人均不少于零点八平方米;在建筑密度三区内的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其中公共绿地按居住人口规模人均不少于一平方米;
(二)商业中心、仓储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三)交通枢纽、工业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其中产生有害气体及其他污染的工厂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并设立宽度五十米以上的防护林带;
(四)学校、、科研、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部队等单位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五)园林景观道路不低于百分之四十;宽度大于五十米的道路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宽度在四十至五十米的道路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宽度小于四十米的道路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因特殊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标准的,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并按所缺的绿化用地面积缴纳绿化补偿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本地段内安排绿化建设。
7. 关于污水处理厂绿化的几点建议
1 的尽可能种植四季常绿的植物,如松树
2 可以种植一些能有效吸收臭气,有毒气体的植物
3 种植一些生命力比较顽强的植物
8. 生活污水厂日处理量为20-40t,请问有什么好的方法
你好,请问你们这需要达到什么排放标准,生化池太小肯定会影响到生化回反应的效果,但是一般答B/C比0.3也可以生化,而且0.3只不过是一个可生化性参考,不是绝对。个人建议: 修个大点的调节池,用水解酸化加上接触氧化应该能搞定,如果不行,可以在后端用PAC或者PFS进行深度处理。 此问题为环.保.通所见,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单独物化运行成本有点高,不建议单独使用。
9. 污水处理厂绿化
前提要求:四季常绿,尽少落叶落花,观树型观树叶为主.
次要求:不要太高大.以便上空版的空气流通权.
基本要求:不种有毒有害品种(夹竹桃属有毒,大戟科和瑞香科的变叶木,红背桂属有害--致癌诱癌).
阴香,桂花,山茶花,柳叶榕,米兰,假槟榔,小型竹类都是首选.
10. 4万t/d的污水处理厂,不考虑生活用、反冲洗、绿化水,溶药用水、化验用水、消毒用水(还有什么)会有多少
还有脱水机反冲洗水,水量约40吨/小时/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