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项目管理公司为主体的EPC项目联合体是否合法
工程总承包浪潮加速,建企如何竞逐“EPC未来”?
更短的工期、更低的造价、更好的品质,EPC模式的优势有目共睹。而有志于转型工程总承包的建筑企业,在搭建项目管理体系、升级人才技术体系外,也应构建起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才能以不变应不变,站上工程总承包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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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能否承担EPC项目如果不能,在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情况下能否进行EPC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来一级企业可自以承担EPC项目,并非施工总包需要设计资质,而是仅需将设计这一块找到符合资质的设计公司即可
EPC项目的合同由业主与总包单位签订
设计合同由总包与设计院签订
依据请楼主详细阅读《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
希望能够帮到您
3. 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后可以把施工内容全部发包出去吗
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后,不可以把施工内容全部发包出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中标通知书类别epc是什么意思
工程总承包浪潮加速,建企如何竞逐“EPC未来”?
更短的工期、更低的造价、更好的品质,EPC模式的优势有目共睹。而有志于转型工程总承包的建筑企业,在搭建项目管理体系、升级人才技术体系外,也应构建起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才能以不变应不变,站上工程总承包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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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个EPC项目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中标后.业主要求设计单位再次内部招标方式招总包单位是否合法
不合法,作为联合体中标的EPC项目,施工主体就是联合体成员的施工方,回不存在再次招标的情况。可答进行二次招标的项目是指专业性强的分包,比如:智能化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如果业主强行要求设计院针对主体工程再行招标,属于违约行为,原总承包合同要终止,等同于重新招标!当然,如果施工单位拒不履约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标。
6. 建筑施工招投标EPC一家企业有设计施工资质可不可与一家有施工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
是不来是可以还是需要详细查看招标自公告的要求 如果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则可以参与 如果不允许则不行
项目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前会结合项目的详细情况来确定本项目是否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会综合项目的大小类型可能参与的单位情况来决定 如果确定的是不可以联合体投标 则会在委托代理公司的时候说明此要求 代理公司在发布公告的时候也是会执行此要求
如果在不允许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情况下参与投标的公司极少且导致项目投标单位数目少于三家 则本次招标失败 这个时候招标人会再次进行招标并且在再次招标的时候同意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所以本次招标公告中既然已经明确不可以联合体投标 则就是不可以两家联合体参与
至于能不能分担施工 还是要以能不能联合体能不能中标也会前提
7. EPC招标中一个设计单位可以和多家施工单位组成不同的联合体吗
如果说这个工程项目中标了…应该有项目合约的呀……只有乙方可以再招标了的……室内设计招标。…………业主再又去招标应该是不合法了………
8. 施工方和设计方联合体中标项目,施工方为牵头方,三方签订了EPC合同,还需要施工方与设计单位签设计合同吗
这种情况属于联合体投标,设计施工总承包,所以,设计方和施工方也要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9. epc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
对于epc项目,工程抄投标控制价的大小,在编制招标文件阶段,招标控制价大小对设置投标人企业资质条件,有相关的规定,由于问题本身没有给出具体的项目概况无法给你判断,建议参考建设部发最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至于联合体招标考虑的原则:
简单来说,联合体资质的认定应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专业分工为依据。
不同专业工作由不同联合体成员分别承担的,应按照各自承担的专业工程所对应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有关专业工程联合体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对联合体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考核的内容;
同一专业由不同联合体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其最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针对你所提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涉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计资质,施工资质,都应该设定有相对应的资质等级来进行招投标,应为合理。
10. epc中标后的设备采购还需要招标吗
epc中标后的设备采购需要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