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污水排放的标准中,哪里有对盐分的规定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并没有盐分的标准限值来对此进行控制,事实上,废水中的盐分主要的影响还是在于对后续处理的影响,因为目前化工行业产生的有机废水大部分均是采取的生化处理,工艺成熟,成本低,但是据相关资料,除了特别培养的耐盐菌,一般生化工艺处理废水,其盐分的极限浓度约4000mg/L,高盐分导致细菌死亡,生化系统难以正常运行。
针对此类高浓度废水,如果要真正按照要求处理达标排放,注定是难度大并且是高投入的。根据个人经验:
如果化工废水浓度极高,COD达到数万甚至几十万,且水量不大,适合采用焚烧炉的焚烧处理,焚烧温度1100℃左右,不过焚烧炉尾气须进行处理,还要达到危险废物焚烧处理的要求和排放标准,同时因为盐分高,需要进行冲洗,不然盐分容易集结在炉壁,而冲洗下来的谁虽然COD较低,一般能达到综合排放标准,但是盐分过高,仍然不能直接排放,只能进行三效蒸发回收盐,因此,整个过程较为复杂,投资也过大。现在出现了一种废水造粒焚烧处理系统,个人认为较好,盐分直接造粒,且焚烧后无废水排放,建议采用。
如果废水浓度一般,后续仍要采取生化工艺,必须先除盐,可先气提去除部分挥发性有机物,然后采用三效蒸发除盐,再进行生化处理。
实际上,目前大部分企业针对此类水采用的是稀释后处理,混入大量河水,甚至自来水,降低盐分浓度,再进行生化处理,但稀释处理显然是不符合环保要求的。
② 国家规定污水cod含量标准是多少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③ 有关污水排放的国家标准有哪些,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数十个针对具体工业、行版业的水污染物排权放国家标准。下面列出了其中的部分标准。
GB 13456-201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7-19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8-2013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374-1993 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470.1-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470.2-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470.3-2011 弹药装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0-2011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1-19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425-2006 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523-2008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另外,在许多标题中不含“水”字的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中,实际上也包含有限制水污染物排放的内容。
④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总磷的标准是多少
在《污水综来合排放标准》中,磷酸盐排源放标准如下:一级,0.5mg/l;二级,1.0mg/l;无三级标准。
废水中的磷酸盐主要以正磷酸盐、偏磷酸盐、聚磷酸盐和有机磷酸盐等形态存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污染物项目磷酸盐指总磷,即废水中溶解的、颗粒的、有机磷和无机磷的总和。监测时按《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1893-89)进行,以总磷报告分析数据。
拓展资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参考资料:中国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⑤ 污水排放标准
好好看看标准原件,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比如:“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⑥ 国家对排放的污水有含盐量的要求吗哪个标准里有要求
有的,海水水质监测样品的采集、贮存、运输和预处理按GB12763.4-91和HY003-91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水水质标准》于1982年4月6日发布,并于同年8月1日起实施,它适用于中国国家主权所辖一切海域。该标准按照海水用途对水质要求分为三类。海水水质监测样品的采集、贮存、运输和预处理按GB12763.4-91和HY003-91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种水质类型分别作出具体规定;并对汞、镉、铅、总铬、砷、铜、锌、硒、油类、氰化物、硫化物、挥发性酚、有机氯农药、无机氮和无机磷等15种指标限定最高容许浓度,其中无机氮和无机磷为防止海域产生“赤潮”的限制值;对海水中放射性物质要求符合国家《放射防护规定》中露天水源的规定。
(6)污水含盐率排放标准扩展阅读:
污水排放要求规定:
1、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2、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3、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⑦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是怎样分级的
1,执行一级标准的: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
2,执行二级标准的: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执行二级标准。
3,执行三级标准的: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
(7)污水含盐率排放标准扩展阅读:
现行状态:现行(查国家标准改革委员会官网,国家标准文献服务平台,工标网等是现行)
替代标准:GB18466-2005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5-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年 第35号(摘)
GB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上述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