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只能有一个污水排放口在哪个法律中规定的
《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中有规定的,原则上只允许设污水和“清下水”排污口各一个。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排污口,须报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
参照《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第九条,凡生产经营场所集中在一个地点的单位,原则上只允许设污水和“清下水”排污口各一个。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排污口,须报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
排污者已有多个排污口的,必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进行管网、排污口归并整治。
(1)污水排放口能共用吗扩展阅读
排污单位排污口(点、源)的规范化整治和新建、扩建及改建项目排放口的规范化建设,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污染源排污口申报表(一式四份加盖公章);
2、标注各排污口点位的“项目总平面分布图”(一式四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
5、环评批复等环保审批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照《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第五条,未经环保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扩大和改变排污口。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履行排污口变更申报登记手续,更换标志牌和更改登记注册内容。
(一)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发生变化的;
(二)位置发生变化的;
(三)须拆除或闲置的;
(四)须增加、调整、改造或更新的。
环保部门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参照《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第六条,排污者应建立排污口基础资料档案和管理档案。
Ⅱ 关于排放口的问题:同一个区域内,几个相距不远的污水处理厂出水合到一个管道出水,算是只有一个排放口吗
每个污水处理厂应有自己的排出口,在排出口加装水质在线测量仪,检测水质达标情况,若是几个污水处理厂合用排出口,责任不清,容易扯皮。
Ⅲ 现在给排水规范污水管与屎管可共用吗
您指的
屎管
是说厕所的出水管么
理论上是不可行的
厕所的出水管是需要先接到化粪内池容之后才能出水
但是,化粪池的进水管同样也接收了生活其他种类的污水
而一些的污水厂,没有化粪池,厕所出水直接进入粗格栅
所以,实际上,对于小规模的厕所没有严格的规定
对于人口多,排污量大的要求比较严格。
Ⅳ 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是污水防治法里说的排污口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需确切答案。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
(1996年5月20日,国家环保局 环监[1996]470号)
第一章 总 则
1.1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标准、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要求》。
1.2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目的是为了促进排污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和污染治理,加大环境监理执法力度,更好地履行“三查、二调、一收费”的职责,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管理。
1.3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应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
1.4 本《要求》适用于一切排污单位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
第二章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范围
2.1 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的排污单位的排放口(点、源),均需进行规范化整治。
2.2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可分步进行。试点期间的整治范围应不少于辖区内已开征排污费单位的50%,并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2.3—2.6)。
2.3 以整治污水排污口为主,兼顾整治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排放口(点、源)。
2.4 以整治重点污染源为主。对列入国家和省、市级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口首先进行整治。
2.5 以整治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12种污染物(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化学耗氧量、石油类、氰化物、砷、汞、铅、六价铬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口为主。
2.6 为体现试点的原则,要分别选择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范、不同隶属关系的排污单位的排污口进行整治。
Ⅳ 卫生间排污管和排水管能共用吗
一、可以的,卫生间排污管和排水管能共用。
二、正常的住宅下水布置也都是把淋浴下水和马桶下水汇合在一条管道上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要在淋浴下水或者洗脸盆的下水管没有汇合到主干道前应该增加水封,或者安装防臭地漏,防止下水道的味道顺着淋浴地漏反上来,导致卫生间经常有臭味。
三、卫生间排水管安装的布局:
卫生间排水管的布局是需要根据水的走向来设计的,通常是横管和坚管各自安装,最好不要出交叉的情况。
如果交叉要搭过桥,冷热水管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要注意排水管走向和高度,最终让废水能顺利流通到地漏的地方,让废水能顺利排放出去了。
(5)污水排放口能共用吗扩展阅读:
卫生间排水管安装的要求与要点:
1、材料方面:
排水管一般选用PV管,高层的排水管最好用双壁中空或是螺旋降噪的而胶粘剂和水管隐蔽工程一定要用最好的材料。一定要做到无异味不漏水,有阻燃特性最好。
2、排水横管要有坡度,一般不低于1%安装排水管时注意排水坡降有利于污水及时排出。
3、一根排水横管如果带1个以上的卫生器具,则需要增加清扫口(检查口)。检查口一般离地一米,h管中心一米五左右。检查口用于检修及快速故障排查。
4、如果PV立管长度超过4米则要加伸缩节。伸缩节是根据三通的中心,一般是四十三左右,短管二十三。横管两米以上要增设伸缩节。
5、如果洁具自身不带存水弯的,一定要在管道上安装型或P型存水弯,防止异味从管道内溢出,保证卫生间内空气清新。
6、高层立管还要加阻火圈,安装的管道要远离火源,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卫生间排水装置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同层排水系统
Ⅵ 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一级保护专区的水体排放属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应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第三十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第三十一条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Ⅶ 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能共用一条管道排放吗
最好分别铺设!然后在调节池混合!
生活污水前期需除渣,去油的;工业污水成分稳定,但可能有腐蚀作用。如果混合不产生沉淀物,也可以共用的!
Ⅷ 生活污水和废水能不能同管排放
如果是厂矿或者医复院,生制活污水和废水是不能同管排放的。
纯生活的污水,可以排入下水井,其他的废水必须达标以后才能排放。如果不好区分的,两种水通通不能排放,需要先流入储存罐,经处理以后,完全达标才可以排放。
所以两种水是不能同管排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