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污水处理该达到怎样的排放标准在哪本规范里有啊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网上大部分是96版的,02版的不太好找
2. 废水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复标准,是关制于各种废弃的水排放到环境中的限制浓度的标准。
废水排放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废水排放标准,有综合排放标准,是主要的排放标准。
例如: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是国家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
3. 污水处理的6个基本步骤
步骤:
1、废水首先经过格栅、筛网后流至絮凝沉淀池,为了使处理效果好,在絮凝沉淀池中加入混凝剂,使废水中悬浮物治理效果更好,混凝加药也起到调节废水的作用.絮凝沉淀后的废水流入预曝气调节池中。
2、曝气调节池中通入空气,起到预曝气调节的作用.调节均匀的废水用泵提升到一级浮动填料生化池中。
3、生化池中安装充氧效率很高的曝气头,并装入浮动填料,实践证明该项技术对COD和BOD有较高的去除效率.一级浮动填料生化池中废水自流入二级浮动填料生化池,二池采用方法相同。
4、二级浮动填料生化池水自流入斜板沉淀池中.池中加入聚丙烯蜂窝斜管,可大大提高沉降效率,另外水力负荷高,停留时间短,占地面积小。
5、混凝沉淀池与斜板沉淀池沉淀污泥排入污泥浓缩池中,然后经污泥脱水机械脱水。
6、斜板沉淀池排出的水流入清水池中,经检测后外排。
(3)环保污水排放标准流程扩展阅读:
处理方法:
1、按作用分:污水处理按照其作用可分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学法三种。
(1)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离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质,在处理过程中不改变化学性质。常用的有重力分离、离心分离、反渗透、气浮等。物理法处理构筑物较简单、经济,用于村镇水体容量大、自净能力强、污水处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况。
(2)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功能,将污水中呈溶解或胶体状态的有机物分解氧化为稳定的无机物质,使污水得到净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处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3)化学法:是利用化学反应作用来处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质或胶体物质的方法,多用于工业废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还原法、离子交换法等。化学处理法处理效果好、费用高,多用作生化处理后的出水,作进一步的处理,提高出水水质。
2、按处理程度分:污水处理按照处理程度来分可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三级处理。
(1)一级处理主要是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物质,常用物理法。
(2)二级处理的主要任务是大幅度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物,BOD去除率为80%~90%。
(3)三级处理的目的是进一步去除某种特殊的污染物质,如除氟、除磷等,属于深度处理,常用化学法。
4. 污水处理的流程及基本方法
生活污水中有机污染物浓度较低,污水BOD5/CODcr≥0.45,可生化性较好,因此处理内工艺可以以生容化处理为主,选用A/ O工艺,生化池需分为A级池和O级池两部分。用污水提升泵提升至厌氧池,利用厌氧菌的作用,使有机物发生水解、酸化,去除废水中的有机物,并提高了污水的可生化性,厌氧池出水进入好氧池,氧化池内进行鼓风曝气,进行硝化、吸收磷、去除BOD(或COD)等,二沉池进行泥水分离,出水经消毒装置消毒后达标排放。污水达标
5. 为了避免污染环境,应该如何制定污水排放标准的指标
氨氮废水来排放标准自:
氨氮标准限值范围为0.02mg/L~150mg/L。
我国现行的相关环保标准中涉及氨氮废水排放指标的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相关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现行废水排放氨氮控制标准
中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
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
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各省(市、区)的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必须密切结合当地的水环境状况和地方的技术经济条件。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有11个省G市)制定了25个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这些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大多数标准都规定了氨氮的排放控制限值。
6. 如何在环保部网查找污水排放政策标准
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7. 污水排放标准
污水排放标准除行业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外,最常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内放标准》。容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中文名: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外文名: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标准编号:GB 8978-1996
批准日期:1996年10月4日
实施日期:1998年1月1日
所属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情况: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现行状态:现行
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