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1毫升稀釋50倍加多少純凈水
0.1毫升的50倍就是5毫升,可以加5毫升的水就是稀釋5O倍了。
2. 氨氮水樣稀釋5倍這個五倍是多少
5倍就是五倍,還能是多少。。。
取一份水樣,加4倍體積的純水,就是稀釋五了
3. 一個溶液被純水稀釋100倍以後得到電導率是1.30ms,原溶液電導率怎麼算的
沒法算,如果是無稀釋效應的溶液可以乘以100(如強電解質,NaCl),弱電解質不行
4. 加樣10ml加純水40ml,稀釋多少倍
稀釋5倍。。。
10+40=50,原來是10,等於原來的5倍
5. 百分之五的氨水稀釋五倍是多少
稀釋五倍是指加純水稀釋,假如原來的總質量是100g,加入400g的純水進去,總質量就是500g,就是稀釋了5倍,氨水的濃度就是原來的五分之一,即百分之一的氨水濃度。
6. 溶液用純水稀釋後PH變化
pH可以變小,也可以不變抄;具體變多少視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該溶液是緩沖溶液,那稀釋就不會改變pH;
2、如果是強鹼溶液,那稀釋後會改變,稀釋9倍後pH由7.4變為7.1;
3、如果是其它弱電鹼,那稀釋後的pH會在7.1~7.4之間。
7. 5ml的污水溶液兌25ml的純凈水請問是稀釋了多少倍
5+25=30
30/5=6
稀釋了6倍.
8. 為什麼不直接移去0.2ml30%h2o2進行測定,而將樣品稀釋50倍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本標准規定了兩種測定顏色的方法。本標准測定經15min澄清後樣品的顏色。pH值對顏色有較大影響,在測定顏色時應同時測定pH值。1.1鉑鈷比色法參照採用國際標准ISO7887—1985milliporesdi《水質顏色的檢驗和測定》。鉑鈷比色法適用於清潔水、輕度污染並略帶黃色調的水,比較清潔的地面水、地下水和飲用水等。1.2稀釋倍數法適用於污染較嚴重的地面水和工業廢水。兩種方法應獨立使用,一般沒有可比性。樣品和標准溶液的顏色色調不一致時,本標准不適用。2、定義本標準定義取自國際照明委員會第17號出版物(CIEpublicationNo.17),採用下述幾條。2.1水的顏色改變透射可見光光譜組成的光學性質。2.2水的表觀顏色由溶解物質及不溶解性懸浮物產生的顏色,milliporesdi用未經過濾或離心分離的原始樣品測定。2.3水的真實顏色僅由溶解物質產生的顏色。用經0.45?m濾膜過濾器過濾的樣品測定。2.4色度的標准單位,度:在每升溶液中含有2mg六水合氯化鈷(Ⅳ)和1mg鉑[以六氯鉑(Ⅳ)酸的形式]時產生的顏色為1度。3、稀釋倍數法3.1原理將樣品用光學純水(鉑鈷比色法)稀釋至用目視比較與光學純水相比剛好看不見顏色時的稀釋倍數作為表達顏色的強度,單位為倍。同時用目視觀察樣品,檢驗顏色性質:顏色的深淺(無色,淺色或深色),色調(紅、橙、黃、綠、藍和紫等),如果可能包括樣品的透明度(透明、混濁或不透明)。用文字予以描述。結果以稀釋倍數值和文字描述相結合表達。3.2試劑3.2.1光學純水(鉑鈷比色法)。3.3儀器3.3.1實驗室常用儀器及具塞比色管(鉑鈷比色法)、pH計(鉑鈷比色法)。3.4采樣和樣品同鉑鈷比色法3.5步驟3.5.1試料同鉑鈷比色法3.5.2測定分別取試料(鉑鈷比色法)和光學純水(鉑鈷比色法)於具塞比色管中,充至標線,將具塞比色管放在白色表面上,具塞比色管與該表面應呈合適的角度,使光線被反射自具塞比色管底部向上通過液柱。垂直向下觀察液柱,比較樣品和光學純水,描述樣品呈現的色度和色凋,如果可能包括透明度。將試料用光學純水逐級稀釋成不同倍數,分別置於具塞比色管井充至標線。將具塞比色管放在白色表面上,用上述相同的方法與光學純水進行比較。將試料稀釋至剛好與光學純水無法區別為止,記下此時的稀釋倍數值。稀釋的方法:試料的色度在50倍以上時,用移液管計量吸取試料於容量瓶中,用光學純水稀至標線,每次取大的稀釋比,使稀釋後色度在50倍之內。試料的色度在50倍以下時,在具塞比色管中取試料25mL,用光學純水稀至標線,每次稀釋倍數為2。試料或試料經稀釋至色度很低時,應自具milliporesdi塞比色管倒至量筒適量試料並計量,然後用光學純水稀至標線,每次稀釋倍數小於2。記下各次稀釋倍數值。另取試料測定pH值。4、結果的表示將逐級稀釋的各次倍數相乘,所得之積取整數值,以此表達樣品的色度。同時用文字描述樣品的顏色深淺、色調,如果可能,包括透明度。在報告樣品色度的同時,報告pH值。
9. 什麼是稀釋倍數法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兩種測定顏色的方法。本標准測定經15min澄清後樣品的顏色。pH值對顏色有較大影響,在測定顏色時應同時測定pH值。
1.1 鉑鈷比色法參照採用國際標准ISO 7887—1985millipore sdi 《水質顏色的檢驗和測定》。鉑鈷比色法適用於清潔水、輕度污染並略帶黃色調的水,比較清潔的地面水、地下水和飲用水等。
1.2 稀釋倍數法適用於污染較嚴重的地面水和工業廢水。
兩種方法應獨立使用,一般沒有可比性。
樣品和標准溶液的顏色色調不一致時,本標准不適用。
2 、定義
本標準定義取自國際照明委員會第17號出版物(CIE publication No.17),採用下述幾條。
2.1 水的顏色
改變透射可見光光譜組成的光學性質。
2.2 水的表觀顏色
由溶解物質及不溶解性懸浮物產生的顏色,millipore sdi用未經過濾或離心分離的原始樣品測定。
2.3 水的真實顏色
僅由溶解物質產生的顏色。用經0.45?m濾膜過濾器過濾的樣品測定。
2.4 色度的標准單位,度:在每升溶液中含有2mg六水合氯化鈷(Ⅳ)和1mg鉑[以六氯鉑(Ⅳ)酸的形式]時產生的顏色為1度。
3、稀釋倍數法
3.1 原理
將樣品用光學純水(鉑鈷比色法)稀釋至用目視比較與光學純水相比剛好看不見顏色時的稀釋倍數作為表達顏色的強度,單位為倍。
同時用目視觀察樣品,檢驗顏色性質:顏色的深淺(無色,淺色或深色),色調(紅、橙、黃、綠、藍和紫等),如果可能包括樣品的透明度(透明、混濁或不透明)。用文字予以描述。
結果以稀釋倍數值和文字描述相結合表達。
3.2 試劑
3.2.1 光學純水(鉑鈷比色法)。
3.3 儀器
3.3.1 實驗室常用儀器及具塞比色管(鉑鈷比色法)、pH計(鉑鈷比色法)。
3.4 采樣和樣品
同鉑鈷比色法
3.5 步驟
3.5.1 試料
同鉑鈷比色法
3.5.2 測定
分別取試料(鉑鈷比色法)和光學純水(鉑鈷比色法)於具塞比色管中,充至標線,將具塞比色管放在白色表面上,具塞比色管與該表面應呈合適的角度,使光線被反射自具塞比色管底部向上通過液柱。垂直向下觀察液柱,比較樣品和光學純水,描述樣品呈現的色度和色凋,如果可能包括透明度。
將試料用光學純水逐級稀釋成不同倍數,分別置於具塞比色管井充至標線。將具塞比色管放在白色表面上,用上述相同的方法與光學純水進行比較。將試料稀釋至剛好與光學純水無法區別為止,記下此時的稀釋倍數值。
稀釋的方法:試料的色度在50倍以上時,用移液管計量吸取試料於容量瓶中,用光學純水稀至標線,每次取大的稀釋比,使稀釋後色度在50倍之內。
試料的色度在50倍以下時,在具塞比色管中取試料25mL,用光學純水稀至標線,每次稀釋倍數為2。
試料或試料經稀釋至色度很低時,應自具millipore sdi塞比色管倒至量筒適量試料並計量,然後用光學純水稀至標線,每次稀釋倍數小於2。記下各次稀釋倍數值。
另取試料測定pH值。
4、 結果的表示
將逐級稀釋的各次倍數相乘,所得之積取整數值,以此表達樣品的色度。
同時用文字描述樣品的顏色深淺、色調,如果可能,包括透明度。
在報告樣品色度的同時,報告pH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