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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水銷售渠道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0-12-20 17:39:42

A. 怎樣做好營銷渠道的管理與控制

企業要做好渠道管理,就要做好對經銷商的管理。企業要保證及時供貨,並且幫助經銷商建立並理順銷售子網,分散銷售及庫存壓力,加快商品的流通速度。加強對經銷商廣告、促銷的支持,減少商品流通阻力;提高商品的銷售力,促進銷售;提高資金利用率,使之成為經銷商的重要利潤源。企業在保證供應的基礎上,還要對經銷商提供產品服務支持。妥善處理銷售過程中出現的產品損壞變質、顧客投訴、顧客退貨等問題。切實保障經銷商的利益不受無謂的損害。加強對經銷商的訂貨處理管理,減少因訂貨處理環節中出現的失誤而引起發貨不暢。加強對經銷商訂貨的結算管理,規避結算風險,保障製造商的利益。同時避免經銷商利用結算便利製造市場混亂。
企業要做好對經銷商的管理,需要有一個合理的管理設計。據專家介紹,設計一個成功的渠道系統,要求在分析消費者需求的基礎上,建立渠道目標及限制因素,確立主要的渠道替代方案和評價方法。
首先,市場營銷渠道的設計者必須了解目標顧客需要的服務產出水平。
其次,確定渠道目標和限制條件,不同類型的企業都會根據限制條件來確定它的渠道目標。
最後,確定渠道模式。
渠道模式分為直接銷售渠道、間接分銷渠道、長渠道和短渠道、單渠道和多渠道、寬渠道與窄渠道,下面分別做一下介紹。
直接銷售渠道是指生產者將產品直接供應給消費者或用戶。沒有中間商介入。直接分銷渠道的形式是:生產者——用戶。具體方式企業直接分銷的方式比較多,但概括起來有訂購分銷、自開門市部銷售和聯營分銷。
間接分銷渠道是指生產者利用中間商將商品供應給消費者或用戶,中間商介入交換活動。間接分銷渠道的典型形式是:生產者——批發商——零售商——個人消費者。
分銷渠道的長短一般是按通過流通環節的多少來劃分,具體包括以下四層:(1)零級渠道。(2)一級渠道。(3)二級渠道或者是製造商——代理商——零售商——消費者。(4)三級渠道:製造商——代理商——批發商——零售商——消費者。
單渠道和多渠道。當企業全部產品都由自己直接所設的門市部銷售,或全部交給批發商經銷,稱之為單渠道。多渠道則可能是在本地區採用直接渠道,在外地則採用間接渠道。
寬渠道與窄渠道。渠道寬窄取決於渠道的每個環節中使用同類型中問商數目的多少。企業使用的同類中間商多,產品在市場上的分銷面廣,稱為寬渠道。企業使用的同類中間商少,分銷渠道窄,稱為窄渠道。

B. 國家規定純凈水機不允許銷售

國家沒有這個規定吧,現在水的污染這么嚴重,喝純凈水是非常正確的選擇。

C. 誰有比較正規的公司軟體銷售渠道管理制度借鑒參考

軟體銷售管理制度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規范銷售行為,確保銷售指標的達成,根據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范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銷售人員。
第2章 銷售指標管理
第3條 銷售指標是評價銷售人員業績的主要參考依據,由銷售部經理負責組織制定。
第4條 銷售部經理在設定銷售指標時,需要參考以下因素。
(1)近期人均銷售量;
(2)同類企業人均銷售量;
(3)市場需求變動情況;
(4)公司銷售政策的調整等。
第5條 銷售指標可以因地區、產品的不同而分別設定。
第6條 銷售指標在執行過程中變更必須經銷售部經理批准,否則按正常銷售指標核定業績。
第3章 銷售人員管理
第7條 銷售人員應以和氣的態度與客戶接觸,並注意服裝儀容之整潔。
第8條 銷售人員應保守各項銷售計劃、營銷政策等商業機密,不得泄漏他人。
第9條 銷售人員不得無故接收客戶的招待,更不得在工作時間飲酒。
第10條 銷售人員應熟悉公司產品的特性,能夠隨時解答客戶關於產品性能、規格、價格的問題。
第11條 銷售人員對待客戶的抱怨應忍讓,不允許與客戶發生沖突。
第12條 銷售人員應定期拜訪客戶,收集市場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產品質量的反映。
(2)客戶使用情況及滿意度。
(3)競爭產品使用情況及滿意度。
(4)有關行業動態信息。
第13條 銷售人員應定期了解經銷商庫存,保證產品的供應。
第14條 銷售人員離職除依照公司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外,必須做好以下資料的移交工作。
(1)所負責的客戶花名冊。
(2)應收賬款清單。
(3)領用的公共物品。
第4章 銷售回款管理
第15條 銷售人員收到客戶的貨款應當日繳回,若因特殊原因不能繳回,應電話通知銷售部經理。
第16條 銷售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貨款,否則追究其責任。
第17條 銷售人員應以公司核定的客戶信用額度為標准,超過授信額度出貨的,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18條 貨品變質或出現瑕疵可以退換,但不得退貨或抵繳貨款。
第19條 銷售人員必須在與客戶約定的結款日與客戶結款,不得延遲。
第20條 如收取的貨款為支票,應及時交財務部辦理拖收。
第5章 銷售工具的使用、領用管理
第21條 銷售部所有辦公用品由銷售內勤統一領取,建立個人賬戶後領用。
第22條 新進試用期的員工,首次領用個人日常辦公用品,須向銷售部經理提出申請,經同意後視崗位情況核實發放,但金額不能超過××元;試用期內,每月領取辦公用品應在××元以內。
第23條 銷售人員須購買非日常性辦公用品時,須擬定計劃書(急需物品除外)。經銷售部經理審批後,由專人購買。
第24條 銷售人員應在核定的范圍內報銷手機費用,超過標準的,需經銷售部經理審批。
第25條 攝相機、照相機、錄音機等電器的領用,由領用人提出申請(註明用途),由銷售部經理批註後辦理。
第6章 附則
第26條 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7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D. 如何制定銷售部管理制度

1、先需要寫好制定的目的,也就是之所以寫銷售部管理制度,是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營銷戰略,順利開展營銷部工作,明確營銷部員工的崗位職責,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參與積極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幫助員工盡快提高自身營銷素質。

2、確定該管理制度的適用范圍,應該適合公司的一切營銷活動和營銷人員。

3、將該營銷制度的內容具體分為三個要點來展開,管理制度細則、營銷人員崗位責任、營銷人員績效考核制度。

4、在制度細則方面,寫清楚對營銷部門的每位員工進行月終和年終考核。鼓勵營銷部門員工應積極主動參與公司及部門的活動、工作、會議,並嚴格遵守例會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如三遲五退,則追究其責任,重責開除。

5、需要寫明營銷人員的崗位責任,租到服從領導安排,不搞特殊化,做到四盡:盡職、盡責、盡心、盡力。聽從領導指揮,如遇到安排區域不服,安排工作不幹,安排任務不做,使銷售部工作不能正常開展的,交行政部處理。

6、把營銷人員的績效考核制度內容寫清楚,要求營銷人員學會溝通、善於隨機應變,積極協調公司與客戶關系,對業績突出和考核制度中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適當獎勵;不能借用公司或出差的名義,私自給其他同行業產品做銷售工作。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處罰,重則開除。

7.積極工作,團結同事,對工作認真負責,本部門將依照「營銷人員考核制度」對營銷部門的每位員工進行月終和年終考核。營銷部門員工應積極主動參與公司及部門的活動、工作、會議,並嚴格遵守例會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如三遲五退,則追究其責任,重責開除。

8.服從領導安排,不搞特殊化,做到四盡:盡職、盡責、盡心、盡力。聽從領導指揮,如遇到安排區域不服,安排工作不幹,安排任務不做,使銷售部工作不能正常開展的,交行政部處理。銷售過程中,行為端正,耐心認真,不虛張聲勢,不過分吹噓,實事求是,待人禮貌、和藹可親。

9.在銷售過程中,如未得到經理允許,不得私自降低銷售價格。誠實守信,不欺詐顧客,不以次充好,如未經過公司經理允許,出現問題,後果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做事謹慎,不得泄露公司的業務計劃,要為公司的各項業務開展情況,保守秘密,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處罰,重則開除。以部門的利益為重,積極為公司開發和拓展新的業務項目。

10.學會溝通、善於隨機應變,積極協調公司與客戶關系,對業績突出和考核制度中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適當獎勵。不得借用公司或出差的名義,私自給其他同行業產品做銷售工作。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處罰,重則開除。

(4)純水銷售渠道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銷售管理是指通過銷售報價、銷售訂單、銷售發貨、退貨、銷售發票處理、客戶管理、價格管理等功能,對銷售全過程進行有效的控制和跟蹤。可以幫助企業的銷售人員完成客戶檔案管理、銷售報價管理、銷售訂單管理、客戶訂金管理、客戶信用檢查、提貨單及銷售提貨處理、銷售發票及客戶退貨、貨款拒付處理等一系列銷售管理事務。

可以通過內部的信息共享,使企業的領導和相關部門及時掌握銷售訂單內容,准確地做出生產計劃及其他計劃安排,可以及時了解銷售過程中每個環節的准確情況和數據信息。同時,通過減少訂單准備時間,降低出錯率及迅速解答客戶查詢來提供企業的服務水平。

該系統與庫存管理系統、應收管理、生產、成本等子系統結合應用,能提供企業全面的銷售業務信息管理。

管理過程

在明確了什麼是銷售管理之後,銷售管理的過程大致如下:

1.根據公司的戰略規劃,確定銷售目標及預算

2.根據銷售目標和預算制定銷售計劃及相應的銷售策略

3.根據銷售計劃和策略配備相關的資源(包括:建立銷售組織並對銷售人員進行培訓)等

4.把公司的整體的銷售目標和預算進行分解進而制定銷售人員的個人銷售指標

5.銷售人員根據自己的目標、預算以及公司的銷售策略制定自己的銷售計劃

6.對銷售計劃的成效及銷售人員的工作表現進行評估

策略計劃

企業在確定了營銷策略計劃之後,銷售部門便需要據此制定具體細致的銷售計劃,以便開展、執行企業的銷售任務,以達到企業的銷售目標。銷售部必須清楚地了解企業的經營目標、產品的目標市場和目標客戶,對這些問題有了清晰的了解之後,才能夠制定出切實而有效的銷售策略和計劃。

在制定營銷策略的時候,必須考慮市場的經營環境、行業的競爭狀況、企業本身的實力和可分配的資源狀況、產品所處的生命周期等各項因素。在企業制定的市場營銷策略的基礎上,銷售部制定相應的銷售策略和戰術。

根據預測的銷售目標及銷售費用,銷售部必須決定銷售組織的規模。銷售人員的工作安排、培訓安排、銷售區域的劃分及人員的編排、銷售人員的工作評估及報酬都是銷售部在制定銷售計劃時所必須考慮的問題。

銷售計劃必須包括銷售人員的工作任務安排。每一個地區的銷售工作都必須安排具體的人員負責。銷售計劃必須要做到具體和量化,要能夠明確定出每一個地區或者每一個銷售人員需要完成的銷售指標。

銷售組織

銷售部需要研究並確定如何組建銷售組織架構,確定銷售部門的人員數量,銷售經費的預算,銷售人員的招聘辦法和資歷要求。

在銷售計劃的制定和執行的過程中,如何組織銷售部門,如何劃分銷售地區,如何組建銷售隊伍和安排銷售人員的工作任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銷售部需要根據目標銷售量、銷售區域的大小、銷售代理及銷售分支機構的設置情況、銷售人員的素質水平等因素進行評估,以便確定銷售組織的規模和銷售分支機構的設置。

業績管理

銷售工作,或者說銷售人員與目標客戶進行接觸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出售產品及維持與客戶的關系,從而為企業帶來銷售業務及利潤。

銷售人員的銷售業績,一般以銷售人員所銷售出的產品數量或銷售金額來衡量。此外,銷售人員所銷售出的產品的利潤貢獻,是衡量銷售人員銷售業績的另一個標准。而對於一些需要重復購買產品的客戶,銷售人員要維持與這類客戶的關系。維持與客戶的業務關系的能力及對客戶的售後服務質量也是一個重要的考核因素。

銷售部需要按照銷售計劃去執行各項銷售工作,要緊密的跟進和監督各個銷售地區的銷售工作進展情況,要經常檢查每一個地區,每一個銷售人員的銷售任務完成情況。發現問題立刻進行了解及處理,指導、協助銷售人員處理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幫助銷售人員完成銷售任務。銷售部需要為銷售人員的工作提供各種資源,支持和激勵每一個銷售人員去完成他們的銷售指標。

表現評估

銷售人員的工作表現評估是一項重要的工作,銷售部必須確保既定的工作計劃及銷售目標能夠完成,需要有系統地監督和評估計劃及目標的完成情況。銷售人員的工作表現評估一般包括檢查每一個銷售人員的銷售業績,這當中包括產品的銷售數量,完成銷售指標的情況和進度,對客戶的拜訪次數等各項工作。

對銷售人員的銷售業績的管理及評估必須定期的進行,對評估的事項必須訂立明確的准則,使銷售人員能夠有規可循。而評估的結果,必須對銷售人員進行反饋,已使他們知道自己做的不夠的地方,從而對工作的缺點作出改善。

工作評估最重要的不僅在於檢查銷售人員工作指標的完成情況和銷售業績,更重要的是要檢討銷售策略和計劃的成效,從中總結出成功或失敗的經驗。

成功的經驗和事例應該向其他銷售人員進行推廣,找出的失敗原因也應該讓其他人作為借鑒。對銷售業績好的銷售人員應當給予適當獎勵,以促使他們更加努力地做好工作,對銷售業績差的銷售人員,應當向他們指出應該改善的地方,並限時予以改善。

根據銷售人員的工作表現情況和業績評估的結果,銷售部需要對公司的市場營銷策略及銷售策略進行檢討,發現需要進行改善的地方,應該對原制定的策略和計劃進行修訂。與此同時,也應該對公司的銷售組織機構和銷售人員的培訓及督導安排進行檢討並加以改善,以提高銷售人員的工作水平,增強銷售工作的效率。

E. 銷售管理制度

銷售管理制度
第一條 依據。本公司銷售業務的事務處理須依照本規定進行。
第二條 目的。本規定的目的在於明確銷售活動中事務處理的基準及手續,使其經營得以合理進行。
第三條 管轄。銷售業務則應屬於銷售副總經理的經管領域。
第四條 事務范圍。銷售業務的事務范圍如下:
1. 處理銷售方面的事項;
2. 從定價、報價到貨款回收為止的一切與銷售有關實務;
3. 因銷售而發生的會計記賬事務;
4. 代理店與特許經營店的管理;
5. 廣告、宣傳業務;
6. 開發。
第五條 銷售計劃的立案。銷售計劃在策立之前,應先就一般經濟行情的預測和過去的銷售實績的分析、市場調查資料等,拿來與工廠的設備及生產狀況做一對照後再立案。
第六條 定價。定價時除對工廠的成本進行調查外,還須參酌其他同業公司及市場行情,力求確實、妥切。
第七條 受理訂貨的合同。受理訂貨的合同,原則上以文書方式,雙方互相交換,如此才能使與顧客訂立的契約內容確實。
第八條 嚴格遵守交貨日期。務必嚴格遵守交貨的日期。為達此目的,要不斷與顧客、生產部門和技術部門保持密切聯系,這樣才能使設計迅速確定。
第九條 貨款的回收。務必設法使產品銷售後的貨款順利回收。因此,除了需盡快採取請款手續外,在貨款收訖之前,必須經常留心其發展。
第十條 統一整理方式。賬簿的記載、傳票資料的發出及整理,須以互相牽制為根本,在整理方式上必須求其統一與合理化。
第十一條 代理店與特許經營店的設置。代理店及特許經營店的設置通常應符合公司遠期規劃的要求,以銷售產品為主,獲取市場信息為輔。
第十二條 廣告、宣傳。廣告、宣傳的目的在於提高公司商譽及產品的知名度,以此喚起需求,幫助銷售計劃的推行與完成。在實施廣告或宣傳時,必須依據統一的計劃,重點實施,使經費能夠最有效的運用。
第十三條 產品開發。開發新產品時需使顧客認識新產品,並喚起他們的需求,才能擴大銷售管道。另外,對於改良意見須加以統一,對於未來的品項也須進行研究,如此才能鞏固銷售的根基。
第十四條 銷售部門的定義。在本規定中,銷售部門是指國內貿易部(及其下屬的華東部、華南部、西北部和華北部四個分部)和國際貿易部(及其下屬的歐洲部、美洲部、亞洲部和非洲部四個分部)。
第十五條 銷售計劃的制定。銷售副總經理需依據本規定第五條的內容,與相關部門進行聯絡、協議制定銷售計劃。
第十六條 定期計劃表。銷售計劃中需定期制定者包括:半年度的訂貨受理及銷售額計劃表,各月份長期銷售額計劃表、半年度的進款計劃表及各月份的進款計劃表。
1. 半年度訂貨受理計劃及銷售額計劃表須於每年的1月及7月,依月份及品項種類記載下一年度的訂貨受理及銷售額的預估。
2. 月份長期銷售額計劃表內容依照出貨月份、產品種類,記載每6個月期間的銷售預定額。
3. 半年度收款計劃表須於每年的1月及7月,依照月份、客戶分別記入下年度的進款預定額。
4. 各月份進款計劃表須於每月初將各銷售部門及各戶別的當月進款預估額記入表中。
第十七條 資料的提出。部門經理應將上述各項計劃的資料及計劃表按時提交給銷售副總經理。
第十八條 資料的調查分析。銷售部門為制定第十六條中的各項計劃,應收集過去的銷售實績、市場動向及其他資料,進行調查與分析。
第十九條 舉行會議。銷售副總經理應定期召集銷售部門經理,舉行年度、半年度訂貨受理會議、月份銷售會議及每月收款會議,藉由討論來制定銷售計劃。
1. 半年度訂貨受理會議 於每年的1月及7月上旬召開,會議目的在於審議下年度的訂貨受理計劃的方案。
2. 月份銷售會議 於每月上旬舉行,目的在於審議銷售計劃的妥當性。
3. 每月進款會議 於每月上旬舉行,目的在於制定每月的收款計劃,並進行審議。
第二十條 預估生產的處理。依據銷售計劃,如有必要進行預估生產的准備時,銷售經理室須發出生產准備委託書,經由銷售副總經理的裁決後,送交生產部。
第二十一條 情報的獲得、報告。銷售部門經理必須依照規定的要領,不斷的掌握市場動向,其他同業公司的估價狀況及自己的訂單接獲情況,適時地向銷售副總經理報告。
第二十二條 信用調查。銷售部門必須不斷努力掌握顧客的信用狀況。尤其是對於首次交易的對象應特別慎重,如交易涉及重大的應請示銷售副總經理的裁決而後行事。
第二十三條 收集、整理各項資料。銷售經理室必須不斷收集產品價格表、庫存品一覽表及其他定價、報價、受理訂貨時的必要資料,設法使其完備,幫助銷售部門的銷售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第二十四條 報價。報價分為標准產品的報價與特定產品的報價二種:
1. 標准產品的報價是指產品價格表中所列出本公司的標准規格商品的報價。
2. 特定商品的報價是指產品價格表中未列出價格或標准規格品以外的商品的報價。
石英塑膠地板的基價(包括標准厚度、規定顏色的產品和非標准厚度、色卡以外顏色的產品)由銷售副總經理提報總經理或董事長裁決。對於長期客戶、進貨量大的客戶,如報價與基價有顯著差異或交易條件特殊、對日後銷售有重大影響者,應由部門經理請示上級裁示後行事。
第二十五條 報價的裁決基準。標准產品和特定產品的售價以下列規定為裁決基準:
1. 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15%-20%的售價,由董事長裁決。
2. 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10%-15%的售價,由銷售副總經理裁決。
3. 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5%-10%的售價,由銷售部門經理裁決。
第二十六條 如果客戶沒有特別指定,通常以本公司所指定的報價表來進行報價。
第二十七條 規格(厚度和顏色)設計。設計說明書必須以基價為基準,進行測算,並促請盡快決定。設計說明書原則上須向技術部門和生產部門預審。
第二十八條 銷售合同文本的處理。在受理訂貨時,須依照下列規定來處理銷售合同文本:
1. 在銷售合同號碼上冠以英文字母,以表示產品銷售的國家或地區。原則上需依照銷售合同來進行。如果是依照訂貨書的話,原則上須填寫訂貨書來代替銷售合同。
2. 前項銷售合同文本的交換發生困難時,也務必設法取得足以證明的文書。
3. 銷售合同若由顧客一方做成,則須注意對其記載的內容是否與本公司所提的報價內容相符,並做好詳細的檢核工作。若銷售合同文本由本公司負責製作,由須依照另外所規定的文本格式為標准。
4. 銷售合同文本一概由銷售部門負責保管。因此,銷售部門必須備有合同登記簿,將規定的內容記入其中。
第二十九條 銷售編號的使用區分。銷售編號的使用區分,則另行規定。
第三十條 受理訂貨的事務手續。受理客戶的訂貨時,須依照下列規定完成事務手續:
1. 銷售部門須及時發出訂貨的出貨傳票,並依照規定的順序送交各關系部門。訂貨的出貨傳票,在必要時尚須附上訂貨明細表、訂貨說明、包裝細節等。
2. 出貨傳票的記載事項如有變更,應重新發出訂正後的出貨傳票。
第三十一條 出貨計劃的控制、管理。銷售部門出貨計劃的控制、管理工作,應由銷售經理室來負責。
第三十二條 出貨的事務處理。產品出貨的相關事務處理應依據下列規定來進行:
1. 銷售部門在每月月底經由銷售經理室發出,由技術部、生產部執收下個月的出貨預定表,根據此表,銷售部門始可開始著手准備出貨、質量檢測及貨款回收等等相關事宜。
2. 如有質量檢測的必要時,銷售部門應填寫質量檢測委託單,委託技術部門進行。
第三十三條 不良品的退換等。關於不良品的退換及免收費的交貨品等,遵照另行規定來進行。
第三十四條 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有關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的處理,請依照另行規定進行。
第三十五條 貨款回收的事務處理。銷售貨款的回收事務須依照下列規定進行:
1. 當交貨完畢時,銷售部門須連同出庫單及其他必要資料,寄出請款單,交由銷售經理室依規定蓋章後,提交給客戶。
2. 銷售經理室在收到前項的請款單時,應將內容與訂貨單做成查核檔案後,登錄請款登記簿中,然後送交銷售部門經理認可蓋章後,回復給銷售部門。
3. 如顧客沒有特別指定時,請款單則以本公司所規定的格式為准。銷售部門應准備好請款單的登記簿,詳實記錄。
4. 當顧客匯款進來時,銷售部門應填寫傳票,將款項登錄進款通知簿後,交給財務部。
5. 財務部為證明已確實收受進款時,應在進款通知薄的收款欄中蓋上負責人員的印章,然後送交銷售部門。
第三十六條 收據的處理。如果顧客沒有特別指定,貨款的收據則以本公司規定的格式為准,在處理時應依據下列規定進行:
1. 收據表格由銷售部門負責製表。
2. 收據證明(副本)一律由銷售部門負責保管整理收據分為一式三份,A為收據證明正本,B為顧客付款證明,C為備查副本。
3. 銷售人員如果為了收款而須帶著收據前往客戶處時,須先在C聯上蓋章前往。
4. 若因特別情況需要,在收款時必須先交付客戶臨時的收據時,事後須迅速以正式收據換回臨時收據。
第三十七條 貨款的催討。如果貨款的回收發生延遲時,銷售部門應根據公司規定的方式,發出催促單,催請客戶繳付貨款。如果貨款的回收拖延過久,在不得已情況下有時必須採取法律途徑來催款。但這種情況,銷售部門應事先照另外的規定,取得債務的確認書。
第三十八條 倒債的處理。客戶若因破產或其他因素以至貨款回收無望時,此部分的未收款項應視為損失來處理。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有特別規定,否則應事前提出並請示裁決。損失處理的相關事務由財務部負責辦理。
第三十九條 賬簿的登記。賬簿的登記一律以傳票為依據。
第四十條 傳票的種類。傳票種類可分為下列三種傳票:
1. 訂貨的銷貨傳票。
2. 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
3. 應收賬款傳票。
第四十一條 訂貨的銷貨傳票。訂貨的銷貨傳票,除了應將訂貨的內容通知技術部門、生產部門外,並得委託技術部門、生產部門著手進行作業及出貨外,一方面也可作為與各相關部門聯絡、交接記錄及各項統計的資料。
第四十二條 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則以出貨傳票的記載內容發生變更時的修正,及訂貨預估金額確定時的通知傳票。
第四十三條 應收賬款傳票。銷售部門在收受貨款時,根據應收賬款傳票將收款的明細記錄下來,另外,銷售部門也根據本單將收款手續及收款額記入相關賬簿中。
第四十四條 賬簿的種類。賬簿分為下列三種:
1. 訂貨賬本及訂貨補助簿。
2. 應收款賬本及賒欠補助簿。
3. 收款賬本及收款補助簿(收款通知簿)。賬本、補助簿分別由財務部及銷售部門負責記賬、保管。
第四十五條 訂貨賬本。訂貨賬本及補助簿是依照銷售編號順序,記載從受理訂貨到貨款回收為止的一切交易經過。
第四十六條 應收款賬本。應收款賬本及補助簿是為了確定客戶間目前的賒欠款所填而設定的,從銷貨開始到收款為止的過程都須記入賬本中。
第四十七條 收款賬本。收款賬本及補助簿則是依照銷售編號,記載銷售額的收賬明細,銷售部門與財務部之間同時利用它來通知,回復收款的情況。
第四十八條 各種賬本。各種賬本應於每月月底做好對照查核之工作,並由銷售副總經理負責審核。
第四十九條 統計及各項調查報告。銷售部門應製作下列統計及調查報告,並作為銷售業務的經營資料。其中,必須定期製作的,包括收款日報、銷售月報及銷售年報。
1. 收款日報必須每天製作,並依照銷售部門類別及收款種類(現金、支票、人民幣、外匯等)記載前一天的收款實績。
2. 銷售月報應於每月上旬製作,記載內容包括訂貨、出貨及上個月的收款實績、本月份預定收款及訂貨、賒欠、訂金、傭金、各項應收賬款額明細等。
3. 銷售年報於每年1月製作,記載內容包括各銷售部門、專賣店、特許經營店各商品上一年度的訂貨受理、出貨及收款實績等。
第五十條 代理合同。本公司產品銷售代理合同(本公司為甲方、代理方為乙方)分為結算價格合同及銷售手續費(傭金)合同,但以前者結算價格合同為主。
1. 所謂買斷價格合同是指乙方從甲方買進產品,然後以乙方銷售渠道銷售給顧客的合同。
2. 所謂銷售手續費(傭金)合同是指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直接銷貨給顧客的合同。
第五十一條 代理店的報酬。以結算價格合同為基礎的代理店報酬,則按結算價格與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為基準;以手續費用(傭金)為基礎的代理店報酬,則依據代理合同書中所規定的手續費(傭金)為基準。
第五十二條 代理保證金。 簽訂代理合同時,代理店應繳納不低於10萬元的代理保證金。
第五十三條 在選定代理店時,須就其代理店的經營、營業狀況、店主的經歷、性格、手腕、信用程度、資產及從業人員的狀況等做徹底的調查。對於以第一次締結代理店的合同為對象時,通常須以經歷一年以上的特須經營店合同的資格。
第五十四條 特許經營店。新締結特許經營店合同者,原則上仍列為特須經營店。
第五十五條 特約經營店合同。關於特約經營店的合同可依照代理店的相關規定進行。但可免除代理保證金一項。
第五十六條 代理店、特許經營店的管理。代理店及特許經營店的管理,其目的以希望提高各店的銷售意願外,為了達成下列四項目的,還須不斷加以指導,接著及監督等工作。其規定如下:
1. 依照本公司的銷售計劃,利用標准售價來達成銷售額。
2. 設法使貨款回收順利,並依照規定的付款條件來執行。
3. 調查市場狀況,在設定委託地區時須設法避免疏漏,同時須不斷地提供信息給本公司。
4. 維持各店的健全經營。
第五十七條 會議的召開。每年舉行一次代理店、特許經營店會議,使各店管理得以順利進行。
第五十八條 代理店合同的更新。代理合同到期,須重新更換代理店的合同時,應就第五十四條、五十七條的內容及其他情況加以檢查,並以此做為更新合同的資料參考。有時可依上述情況更改代理店合同內容或解約。
第五十九條 合同書的保管。代理店、特許經營店的合同書(正本)由銷售經理室負責保管。
第六十條 各種賬簿的管理。關於各種賬簿及傳票資料的保存、廢棄,一切皆以本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六十一條 報價、合同、交貨等。對客戶的報價、合同、交貨、貨款申請單及收據等資料,原則上以銷售部門及銷售部門經理的名義存檔。但專賣店、特許經營店等方面,只要是在事前經銷售副總經理的認可范圍內,可以專賣店、特許經營店負責人的名義存檔。

F. 凈水器的銷售渠道如何建立

電子商務是一待開發的渠道,要做好凈水設備市場調查:
1、凈水設備內市場情況。
容2、選擇因素及對策分析。
3、營銷對策。
4、競爭對手分析。

從目前市場來看,目前凈水機採用傳統渠道與現代渠道。傳統渠道為個體電器店鋪;現代渠道為電器連鎖、連鎖百貨超市、專賣店、網路賣場。在凈水設備的銷售渠道上,現代渠道中的家電連鎖賣場仍然占據重要的地位,無論從促銷人員的講解,還是顧客的信任度,都占據了明顯的優勢。連鎖百貨賣場與個體店鋪中銷售量較少,是因為凈水設備仍然並非生活的必需品,而是需要促銷員進行講解與說服。

G. 銷售公司管理制度

銷售管理制度
第一條 依據。本公司銷售業務的事務處理須依照本規定進行。
第二條 目的。本規定的目的在於明確銷售活動中事務處理的基準及手續,使其經營得以合理進行。
第三條 管轄。銷售業務則應屬於銷售副總經理的經管領域。
第四條 事務范圍。銷售業務的事務范圍如下:
1. 處理銷售方面的事項;
2. 從定價、報價到貨款回收為止的一切與銷售有關實務;
3. 因銷售而發生的會計記賬事務;
4. 代理店與特許經營店的管理;
5. 廣告、宣傳業務;
6. 開發。
第五條 銷售計劃的立案。銷售計劃在策立之前,應先就一般經濟行情的預測和過去的銷售實績的分析、市場調查資料等,拿來與工廠的設備及生產狀況做一對照後再立案。
第六條 定價。定價時除對工廠的成本進行調查外,還須參酌其他同業公司及市場行情,力求確實、妥切。
第七條 受理訂貨的合同。受理訂貨的合同,原則上以文書方式,雙方互相交換,如此才能使與顧客訂立的契約內容確實。
第八條 嚴格遵守交貨日期。務必嚴格遵守交貨的日期。為達此目的,要不斷與顧客、生產部門和技術部門保持密切聯系,這樣才能使設計迅速確定。
第九條 貨款的回收。務必設法使產品銷售後的貨款順利回收。因此,除了需盡快採取請款手續外,在貨款收訖之前,必須經常留心其發展。
第十條 統一整理方式。賬簿的記載、傳票資料的發出及整理,須以互相牽制為根本,在整理方式上必須求其統一與合理化。
第十一條 代理店與特許經營店的設置。代理店及特許經營店的設置通常應符合公司遠期規劃的要求,以銷售產品為主,獲取市場信息為輔。
第十二條 廣告、宣傳。廣告、宣傳的目的在於提高公司商譽及產品的知名度,以此喚起需求,幫助銷售計劃的推行與完成。在實施廣告或宣傳時,必須依據統一的計劃,重點實施,使經費能夠最有效的運用。
第十三條 產品開發。開發新產品時需使顧客認識新產品,並喚起他們的需求,才能擴大銷售管道。另外,對於改良意見須加以統一,對於未來的品項也須進行研究,如此才能鞏固銷售的根基。
第十四條 銷售部門的定義。在本規定中,銷售部門是指國內貿易部(及其下屬的華東部、華南部、西北部和華北部四個分部)和國際貿易部(及其下屬的歐洲部、美洲部、亞洲部和非洲部四個分部)。
第十五條 銷售計劃的制定。銷售副總經理需依據本規定第五條的內容,與相關部門進行聯絡、協議制定銷售計劃。
第十六條 定期計劃表。銷售計劃中需定期制定者包括:半年度的訂貨受理及銷售額計劃表,各月份長期銷售額計劃表、半年度的進款計劃表及各月份的進款計劃表。
1. 半年度訂貨受理計劃及銷售額計劃表須於每年的1月及7月,依月份及品項種類記載下一年度的訂貨受理及銷售額的預估。
2. 月份長期銷售額計劃表內容依照出貨月份、產品種類,記載每6個月期間的銷售預定額。
3. 半年度收款計劃表須於每年的1月及7月,依照月份、客戶分別記入下年度的進款預定額。
4. 各月份進款計劃表須於每月初將各銷售部門及各戶別的當月進款預估額記入表中。
第十七條 資料的提出。部門經理應將上述各項計劃的資料及計劃表按時提交給銷售副總經理。
第十八條 資料的調查分析。銷售部門為制定第十六條中的各項計劃,應收集過去的銷售實績、市場動向及其他資料,進行調查與分析。
第十九條 舉行會議。銷售副總經理應定期召集銷售部門經理,舉行年度、半年度訂貨受理會議、月份銷售會議及每月收款會議,藉由討論來制定銷售計劃。
1. 半年度訂貨受理會議 於每年的1月及7月上旬召開,會議目的在於審議下年度的訂貨受理計劃的方案。
2. 月份銷售會議 於每月上旬舉行,目的在於審議銷售計劃的妥當性。
3. 每月進款會議 於每月上旬舉行,目的在於制定每月的收款計劃,並進行審議。
第二十條 預估生產的處理。依據銷售計劃,如有必要進行預估生產的准備時,銷售經理室須發出生產准備委託書,經由銷售副總經理的裁決後,送交生產部。
第二十一條 情報的獲得、報告。銷售部門經理必須依照規定的要領,不斷的掌握市場動向,其他同業公司的估價狀況及自己的訂單接獲情況,適時地向銷售副總經理報告。
第二十二條 信用調查。銷售部門必須不斷努力掌握顧客的信用狀況。尤其是對於首次交易的對象應特別慎重,如交易涉及重大的應請示銷售副總經理的裁決而後行事。
第二十三條 收集、整理各項資料。銷售經理室必須不斷收集產品價格表、庫存品一覽表及其他定價、報價、受理訂貨時的必要資料,設法使其完備,幫助銷售部門的銷售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第二十四條 報價。報價分為標准產品的報價與特定產品的報價二種:
1. 標准產品的報價是指產品價格表中所列出本公司的標准規格商品的報價。
2. 特定商品的報價是指產品價格表中未列出價格或標准規格品以外的商品的報價。
石英塑膠地板的基價(包括標准厚度、規定顏色的產品和非標准厚度、色卡以外顏色的產品)由銷售副總經理提報總經理或董事長裁決。對於長期客戶、進貨量大的客戶,如報價與基價有顯著差異或交易條件特殊、對日後銷售有重大影響者,應由部門經理請示上級裁示後行事。
第二十五條 報價的裁決基準。標准產品和特定產品的售價以下列規定為裁決基準:
1. 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15%-20%的售價,由董事長裁決。
2. 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10%-15%的售價,由銷售副總經理裁決。
3. 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5%-10%的售價,由銷售部門經理裁決。
第二十六條 如果客戶沒有特別指定,通常以本公司所指定的報價表來進行報價。
第二十七條 規格(厚度和顏色)設計。設計說明書必須以基價為基準,進行測算,並促請盡快決定。設計說明書原則上須向技術部門和生產部門預審。
第二十八條 銷售合同文本的處理。在受理訂貨時,須依照下列規定來處理銷售合同文本:
1. 在銷售合同號碼上冠以英文字母,以表示產品銷售的國家或地區。原則上需依照銷售合同來進行。如果是依照訂貨書的話,原則上須填寫訂貨書來代替銷售合同。
2. 前項銷售合同文本的交換發生困難時,也務必設法取得足以證明的文書。
3. 銷售合同若由顧客一方做成,則須注意對其記載的內容是否與本公司所提的報價內容相符,並做好詳細的檢核工作。若銷售合同文本由本公司負責製作,由須依照另外所規定的文本格式為標准。
4. 銷售合同文本一概由銷售部門負責保管。因此,銷售部門必須備有合同登記簿,將規定的內容記入其中。
第二十九條 銷售編號的使用區分。銷售編號的使用區分,則另行規定。
第三十條 受理訂貨的事務手續。受理客戶的訂貨時,須依照下列規定完成事務手續:
1. 銷售部門須及時發出訂貨的出貨傳票,並依照規定的順序送交各關系部門。訂貨的出貨傳票,在必要時尚須附上訂貨明細表、訂貨說明、包裝細節等。
2. 出貨傳票的記載事項如有變更,應重新發出訂正後的出貨傳票。
第三十一條 出貨計劃的控制、管理。銷售部門出貨計劃的控制、管理工作,應由銷售經理室來負責。
第三十二條 出貨的事務處理。產品出貨的相關事務處理應依據下列規定來進行:
1. 銷售部門在每月月底經由銷售經理室發出,由技術部、生產部執收下個月的出貨預定表,根據此表,銷售部門始可開始著手准備出貨、質量檢測及貨款回收等等相關事宜。
2. 如有質量檢測的必要時,銷售部門應填寫質量檢測委託單,委託技術部門進行。
第三十三條 不良品的退換等。關於不良品的退換及免收費的交貨品等,遵照另行規定來進行。
第三十四條 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有關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的處理,請依照另行規定進行。
第三十五條 貨款回收的事務處理。銷售貨款的回收事務須依照下列規定進行:
1. 當交貨完畢時,銷售部門須連同出庫單及其他必要資料,寄出請款單,交由銷售經理室依規定蓋章後,提交給客戶。
2. 銷售經理室在收到前項的請款單時,應將內容與訂貨單做成查核檔案後,登錄請款登記簿中,然後送交銷售部門經理認可蓋章後,回復給銷售部門。
3. 如顧客沒有特別指定時,請款單則以本公司所規定的格式為准。銷售部門應准備好請款單的登記簿,詳實記錄。
4. 當顧客匯款進來時,銷售部門應填寫傳票,將款項登錄進款通知簿後,交給財務部。
5. 財務部為證明已確實收受進款時,應在進款通知薄的收款欄中蓋上負責人員的印章,然後送交銷售部門。
第三十六條 收據的處理。如果顧客沒有特別指定,貨款的收據則以本公司規定的格式為准,在處理時應依據下列規定進行:
1. 收據表格由銷售部門負責製表。
2. 收據證明(副本)一律由銷售部門負責保管整理收據分為一式三份,A為收據證明正本,B為顧客付款證明,C為備查副本。
3. 銷售人員如果為了收款而須帶著收據前往客戶處時,須先在C聯上蓋章前往。
4. 若因特別情況需要,在收款時必須先交付客戶臨時的收據時,事後須迅速以正式收據換回臨時收據。
第三十七條 貨款的催討。如果貨款的回收發生延遲時,銷售部門應根據公司規定的方式,發出催促單,催請客戶繳付貨款。如果貨款的回收拖延過久,在不得已情況下有時必須採取法律途徑來催款。但這種情況,銷售部門應事先照另外的規定,取得債務的確認書。
第三十八條 倒債的處理。客戶若因破產或其他因素以至貨款回收無望時,此部分的未收款項應視為損失來處理。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有特別規定,否則應事前提出並請示裁決。損失處理的相關事務由財務部負責辦理。
第三十九條 賬簿的登記。賬簿的登記一律以傳票為依據。
第四十條 傳票的種類。傳票種類可分為下列三種傳票:
1. 訂貨的銷貨傳票。
2. 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
3. 應收賬款傳票。
第四十一條 訂貨的銷貨傳票。訂貨的銷貨傳票,除了應將訂貨的內容通知技術部門、生產部門外,並得委託技術部門、生產部門著手進行作業及出貨外,一方面也可作為與各相關部門聯絡、交接記錄及各項統計的資料。
第四十二條 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則以出貨傳票的記載內容發生變更時的修正,及訂貨預估金額確定時的通知傳票。
第四十三條 應收賬款傳票。銷售部門在收受貨款時,根據應收賬款傳票將收款的明細記錄下來,另外,銷售部門也根據本單將收款手續及收款額記入相關賬簿中。
第四十四條 賬簿的種類。賬簿分為下列三種:
1. 訂貨賬本及訂貨補助簿。
2. 應收款賬本及賒欠補助簿。
3. 收款賬本及收款補助簿(收款通知簿)。賬本、補助簿分別由財務部及銷售部門負責記賬、保管。
第四十五條 訂貨賬本。訂貨賬本及補助簿是依照銷售編號順序,記載從受理訂貨到貨款回收為止的一切交易經過。
第四十六條 應收款賬本。應收款賬本及補助簿是為了確定客戶間目前的賒欠款所填而設定的,從銷貨開始到收款為止的過程都須記入賬本中。
第四十七條 收款賬本。收款賬本及補助簿則是依照銷售編號,記載銷售額的收賬明細,銷售部門與財務部之間同時利用它來通知,回復收款的情況。
第四十八條 各種賬本。各種賬本應於每月月底做好對照查核之工作,並由銷售副總經理負責審核。
第四十九條 統計及各項調查報告。銷售部門應製作下列統計及調查報告,並作為銷售業務的經營資料。其中,必須定期製作的,包括收款日報、銷售月報及銷售年報。
1. 收款日報必須每天製作,並依照銷售部門類別及收款種類(現金、支票、人民幣、外匯等)記載前一天的收款實績。
2. 銷售月報應於每月上旬製作,記載內容包括訂貨、出貨及上個月的收款實績、本月份預定收款及訂貨、賒欠、訂金、傭金、各項應收賬款額明細等。
3. 銷售年報於每年1月製作,記載內容包括各銷售部門、專賣店、特許經營店各商品上一年度的訂貨受理、出貨及收款實績等。
第五十條 代理合同。本公司產品銷售代理合同(本公司為甲方、代理方為乙方)分為結算價格合同及銷售手續費(傭金)合同,但以前者結算價格合同為主。
1. 所謂買斷價格合同是指乙方從甲方買進產品,然後以乙方銷售渠道銷售給顧客的合同。
2. 所謂銷售手續費(傭金)合同是指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直接銷貨給顧客的合同。
第五十一條 代理店的報酬。以結算價格合同為基礎的代理店報酬,則按結算價格與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為基準;以手續費用(傭金)為基礎的代理店報酬,則依據代理合同書中所規定的手續費(傭金)為基準。
第五十二條 代理保證金。 簽訂代理合同時,代理店應繳納不低於10萬元的代理保證金。
第五十三條 在選定代理店時,須就其代理店的經營、營業狀況、店主的經歷、性格、手腕、信用程度、資產及從業人員的狀況等做徹底的調查。對於以第一次締結代理店的合同為對象時,通常須以經歷一年以上的特須經營店合同的資格。
第五十四條 特許經營店。新締結特許經營店合同者,原則上仍列為特須經營店。
第五十五條 特約經營店合同。關於特約經營店的合同可依照代理店的相關規定進行。但可免除代理保證金一項。
第五十六條 代理店、特許經營店的管理。代理店及特許經營店的管理,其目的以希望提高各店的銷售意願外,為了達成下列四項目的,還須不斷加以指導,接著及監督等工作。其規定如下:
1. 依照本公司的銷售計劃,利用標准售價來達成銷售額。
2. 設法使貨款回收順利,並依照規定的付款條件來執行。
3. 調查市場狀況,在設定委託地區時須設法避免疏漏,同時須不斷地提供信息給本公司。
4. 維持各店的健全經營。
第五十七條 會議的召開。每年舉行一次代理店、特許經營店會議,使各店管理得以順利進行。
第五十八條 代理店合同的更新。代理合同到期,須重新更換代理店的合同時,應就第五十四條、五十七條的內容及其他情況加以檢查,並以此做為更新合同的資料參考。有時可依上述情況更改代理店合同內容或解約。
第五十九條 合同書的保管。代理店、特許經營店的合同書(正本)由銷售經理室負責保管。
第六十條 各種賬簿的管理。關於各種賬簿及傳票資料的保存、廢棄,一切皆以本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六十一條 報價、合同、交貨等。對客戶的報價、合同、交貨、貨款申請單及收據等資料,原則上以銷售部門及銷售部門經理的名義存檔。但專賣店、特許經營店等方面,只要是在事前經銷售副總經理的認可范圍內,可以專賣店、特許經營店負責人的名義存檔。

H. 一個小型生產純凈水公司的各中規章制度

一、生產工藝控制制度(操作工個人消毒制度,器皿清潔制度,工藝操作規程)
二、產品檢驗制度(成品化驗,出廠檢驗)
三,銷售制度
四、財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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