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容量注射劑的制備工藝流程
一、生產用物料
1、包括原輔料、純化水、注射用水、包裝材料。 原輔料、包裝材料(包括安瓿)應檢驗合格後使用。
2、純化水為原水製得,清洗安瓿使用;注射用水為純化水製得,清洗安瓿和配製使用,均應定時檢查,製得後及時使用。
二、純化水、注射用水
1、原水處理(純化水的制備)
原水處理方法有離子交換法、電滲析法及反滲透法。離子交換法製得的去離子水可能存在熱原、乳光等問題,主要供蒸餾法制備注射用水使用,也可用於洗瓶,但不得用來配製注射液。
2、注射用水的制備
注射用水為蒸餾水或去離子水經蒸餾所得的水,又稱重蒸餾水。其質量要求見《中國葯典》,除氯化物、硫酸鹽、鈣鹽、硝酸鹽、亞硝酸鹽、二氧化碳、易氧化物、不揮發物與重金屬按蒸餾水檢查應符合規定外,還規定pH應為5.0~7.0,氨含量不超過0.00002%。
三、人員
操作人員應身體健康,每年體檢一次,並建立健康檔案。
操作作人員按生產區域進行劃分,嚴格遵守工作服穿戴制度,並不得將工作服穿出該區域。不得將頭發、胡須外露,不得化妝,不得佩帶飾物、手錶,操作前後、接觸污物後均應洗手並且消毒。
工作服應定期清洗,更換。
四、領料
按生產指令領取處方原料,核對物料品名,批號、規格、數量應相符,所領物料應有檢驗合格報告書。
五、配料:
領取的原料核對品名、批號、數量、合格證,按生產處方配料,裝入清潔容器轉入下一工序。稱量時需由第二人復核。
六、安瓿清洗
將安瓿軒洗瓶機內,依次用飲用水、純化水、注射用水進行清洗,清洗後乾燥滅菌,置相應區域,檢驗合格後及時使用。
七、配液
按生產工藝進行配液
八、過濾
將配置完成的葯液過濾,除去其中所含的雜質。
九、灌封
濾液經檢查合格後進行灌裝和封口,即灌封。
十、滅菌
除採用無菌操作生產的注射劑外,注射液在灌封後須盡快進行滅菌,以保證產品的無菌。(滅菌要求是殺滅微生物,以保證用葯安全,同時避免葯物的降解,以免影響葯效。)
十一、檢漏
滅菌後的安瓿立即進行漏氣檢查。若安瓿未嚴密熔合,有毛細孔或微小裂縫存在,則葯液易被微生物與污物污染或葯物泄漏,污損包裝,應檢查剔除。
十二、燈檢
安瓿通過燈檢箱進行燈檢,剔除不合格產品,若不合格產品比例達到規定限度,則本批產品直接判為不合格產品,作廢處理。
十四、抽樣檢驗
外包完畢,產品送入待驗品庫,填寫請檢單,請QC抽取樣品按質量標准進行檢驗。
十五、成品入庫
檢驗合格後填寫放行單,取得產品合格證後,辦理成品入庫手續。
(1)中葯注射劑提取用純化水規定擴展閱讀:
一、中葯注射劑原料的准備
配製原料的形式:
(1)、以中葯中提取的單體有效成分為原料。
(2)、以中葯中提取的有效部位為原料。
(3)、中葯中提取的總提取物為原料(現狀)。
二、中葯材的預處理
葯材原料必須確定品種與來源,鑒定符合要求後,預處理(挑選、洗滌、切制、乾燥、粉碎、滅菌)。
三、中葯注射用原液的制備
1、要求:最大限度地除去雜質,保留有效成分。
2、提取與純化路線選擇依據:
(1)、根據處方組成中葯物所含成分的基本理化性質;
(2)、結合中醫葯理論確定的功能主治與現代葯理研究;
(3)、處方的傳統用法、劑量;
(4)、製成注射劑後應用的部位與作用時間。
『貳』 蒸餾水是滅菌水嗎
簡單的說,蒸餾水在蒸餾過程中及保存過程中極易再次被細菌污染,所以達不到滅菌水的要求。
『叄』 簡述注射用水、純化水、制葯用水與滅菌注射用水的區別
凈得瑞為您解答:
飲用水;
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85)的水,通常也就是自來水了。飲用水可作為葯材凈制時的漂洗、制葯用具的粗洗用水。除另有規定外,也可作為葯材的提取溶劑。
純化水:
為飲用水經蒸餾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或其他適宜的方法制備的制葯用水。不含任何附加劑,其質量應符合二部純化水項下的規定。
純化水可作為配製普通葯物制劑用的溶劑或試驗用水;可作為中葯注射劑、滴眼劑等滅菌制劑所用葯材的提取溶劑;口服、外用制劑配製用溶劑或稀釋劑;非滅菌制劑用器具的精洗用水。也用作非滅菌制劑所用葯材的提取溶劑。
純化水不得用於注射劑的配製與稀釋劑。純化水有多種制備方法,應嚴格監測各生產環節防止微生物污染。用作溶劑、稀釋劑或精洗用水,一般應臨用前制備。
注射用水:
為純化水經蒸餾所得的水,應符合細菌內毒素試驗要求。注射用水必須在防止內毒素產生的設計條件下生產、貯藏及分裝類。其質量應符合二部注射用水項下的規定。注射用水可作為配製注射劑的溶劑或稀釋劑及注射用容器的精洗。
必要時亦可作為滴眼劑配製的溶劑。為保證注射用水的質量,必須隨時監控蒸餾法制備注射用水的各生產環節,定期清洗與消毒注射用水製造與輸送設備,嚴防內毒素產生。一般應在80℃以上保溫、65℃ 保溫循環或4℃以下的無菌狀態下存放,並在制備12小時內使用。
滅菌注射用水:
為注射用水按照注射劑生產工藝制備所得。主要用於注射用滅菌粉末的溶劑或注射劑的稀釋劑。其質量符合滅菌注射用水項下的規定。
『肆』 飲用水,純化水 ,注射用水及滅菌注射用水區別
凈得瑞為您解答:
飲用水:
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85)的水,通常也就是自來水了。飲用水可作為葯材凈制時的漂洗、制葯用具的粗洗用水。除另有規定外,也可作為葯材的提取溶劑。
純化水:
為飲用水經蒸餾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或其他適宜的方法制備的制葯用水。不含任何附加劑,其質量應符合二部純化水項下的規定。純化水可作為配製普通葯物制劑用的溶劑或試驗用水;可作為中葯注射劑、滴眼劑等滅菌制劑所用葯材的提取溶劑;口服、外用制劑配製用溶劑或稀釋劑;非滅菌制劑用器具的精洗用水。也用作非滅菌制劑所用葯材的提取溶劑。純化水不得用於注射劑的配製與稀釋劑。純化水有多種制備方法,應嚴格監測各生產環節防止微生物污染。用作溶劑、稀釋劑或精洗用水,一般應臨用前制備。
注射用水:
為純化水經蒸餾所得的水,應符合細菌內毒素試驗要求。注射用水必須在防止內毒素產生的設計條件下生產、貯藏及分裝類。其質量應符合二部注射用水項下的規定。注射用水可作為配製注射劑的溶劑或稀釋劑及注射用容器的精洗。必要時亦可作為滴眼劑配製的溶劑。為保證注射用水的質量,必須隨時監控蒸餾法制備注射用水的各生產環節,定期清洗與消毒注射用水製造與輸送設備,嚴防內毒素產生。一般應在80℃以上保溫、65℃ 保溫循環或4℃以下的無菌狀態下存放,並在制備12小時內使用。
滅菌注射用水:
為注射用水按照注射劑生產工藝制備所得。主要用於注射用滅菌粉末的溶劑或注射劑的稀釋劑。其質量符合滅菌注射用水項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