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業用軟水標准
為防止設備產生結垢,確保系統安全、高效地運轉,必須對用水進行水質穩定處理,出水硬度需<0.03 mmol/L(達到《國家低壓鍋爐水質標准》GB1576-2001。我們通常把水中鈣、鎂離子的含量用「硬度」這個指標來表示。硬度1度相當於每升水中含有10毫克氧化鈣。低於8度的水稱為軟水,高於17度的稱為硬水,介於8~17度之間的稱為中度硬水。 幾種工業用水的區別
原水是指未經過處理的水,從廣義來說,對於進入水處理工序前的水也稱為該水處理工序的原水。例如由水源送入澄清池處理的水稱為原水。 軟化水是指將水中硬度(主要指水中鈣、鎂離子)去除或降低一定程序的水。水在軟化過程中,僅硬度降低,而總含量不變。
脫鹽水是指水中鹽類(主要是溶於水的強電解質)除去或降低到一定程度的水。其電導率一般為1.0-10.0μs/cm,含鹽量為1-5mg/L。
純水是指水中的強電解質和弱電解質去除或降低到一定程序的水。其電導率一般為: 1.0-0.1μs/cm,含鹽量<1mg/L。
超純水是指水中的導電介質幾乎完全去除,同時不離解的氣體、膠體以及有機物質(包括細菌等)也去除至很低程度的水。其電導率一般為0.1-0.055μs/cm,含鹽量<0.1mg/L。理想純水(理論上)電導率為0.05μs/cm 既然是「軟化水」,關心電導率意義不大,而應關心其「硬度」。「除鹽水」、「脫鹽水」或是「純凈水」關心電導率才有意義。「樹脂軟化鹽水活化」工藝其實是「鈉離子交換軟化」工藝,這種處理工藝肯定不會降低原水的電導率。有所增加是正常的
2. 鍋爐用軟化水有什麼標准嗎
1、軟化水裝置來出現問題了,找維自修單位修理。2、看一下進水的壓力是否符合設備的使用要求,一般在0.3MPa左右,如果小了,應安裝管道泵向軟化水裝置供水,保證供水壓力。3、軟化水裝置中的樹脂失效了,應更換樹脂。4、自來水的硬度是否符合設備的使用要求,如果硬度過大,應安裝二級軟化水裝置,即軟化水裝置的出口再順裝一套軟化水裝置,保證水質的達標。5、該調整軟化水出水的流量和反洗的時間了。如果是流量型的設備新設備時出水量大,時間長了出水量小,就要及時的調整。如果是時間型的,新設備時可以工作時間長一點,時間用久了,也要把時間調小點,具體看調整後出水是否合格。
3. 軟化水的標準是什麼怎麼檢測
用:硬酯酸鈉+鈣或鎂離子=硬酯酸鈣或鎂(沉澱)測得水中鈣離子與鎂離子的總量專(兩者之和),每升屬水中含10mgCaO或(MgO)為一度0~4度為最軟水, 5~8度為軟水, 9~12度為普通軟水, 13~18度中等硬水, 19~30為硬水, 30度以上為最硬水
4. 軟化水的檢驗標準是什麼
但是隨著檢驗設備和檢驗技術的提高,其他誤差因素的減小和消除,水質對質量的影內響就 ... 對於不同來源的水,容其物理和化學性質是不相同的。但無論是什麼自然水,其都不是 ... 溫馨提示:本頁面關鍵詞:工業高純水設備,離子交換設備,軟化水設備為保障您的 ...
5. 軟化水標准
硬度1度相當於每升水中含有10毫克氧化鈣。低於8度的水稱為軟水, 關於水質硬度處理方面的問題,希望多多交流,大家共同進步。具體標准給你推薦篇文檔
6. 軟化水分級標準是好多呢,好多到好多是軟水
原水中含有一定量抄的鈣、鎂離子,也可以說是鈣鹽與鎂鹽。水中的鈣鎂離子在受到高溫的時候,會發生氧化反應,形成白色的氧化物。硬水分為6個級別。0~0.5GPG為軟水;0.5~3.5GPG為微硬;3.5~7.0GPG為中硬;7~10.5GPG為硬水;10.5~14.0GPG為很硬;14.0GPG以上為極硬。
7. 工水用軟化水硬度標準是多少
國家鍋爐用水標准0.03mmol/L,軟化水達到這個標准就合格了。
8. 食品生產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什麼標准
食品生產用水必須符合我國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回三條第答九點要求:(九)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我國對生活飲用水有要求:生活飲用水不含病原微生物;水中所含化學物質及放射性物質不得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水體感官性佳。
拓展資料
(九)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9. 生產工藝用水對水質有什麼要求
工業用水工業用水指工、礦企業的各部門,在工業生產過程(或期間)中,製造、加工、冷卻、空調、洗滌、鍋爐等處使用的水及廠內職工
生活
用水的總稱。
2工業用水水源與分類
2.1 工業用水水源
工業生產過程所用全部淡水(或包括部分海水)的引取來源,稱為工業用水水源。
2.2 工業用水水源分類
2.2.1 地表水
地表水包括陸地表面形成的徑流及地表貯存的水(如江、河、湖、水庫等水)。
2.2.2 地下水
地下水地下徑流或埋藏於地下的,經過提取可被利用的淡水(如潛水、承壓水、岩溶水、裂隙水等)。
2.2.3 自來水
由城市給水管網系統供給的水。
2.2.4 城市污水回用水
經過處理達到工業用水水質標准又回用到工業生產上來的那部分城市污水。
2.2.5 海水
沿誨城市的一些工業用做冷卻水水源或為其他目的所取的那部分海水(註:城市污水回用水與海水是水源的一部分,但目前對這兩種水暫不考核,不計在取水量之內,只註明使用水量以做參考)。
2.2.6 其他水
有些企業根據本身的特定條件使用上述各種水以外的水做為取水水源稱為其他水。
3 工業用水的分類
工業用水從兩個途徑進行分類:在對城市工業用水進行分類時,按不同的工業部門即行業分類;在對企業工業用水進行分類時,按工業用水的不同用途分類。
3.1 按工業部門進行分類:
根據國務院全國工業普查領導小組和國家統計局1985年5月公布的《工業行業分類》的要求進行城市工業用水分類。《工業行業分類》是根據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委員會、國家統計局、國家標准局批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4754-84)《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代碼》結合工業行業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
3.2 按用水用途進行分類:
3.2.1 生產用水
直接用於工業生產的水,叫做生產用水。生產用水包括間接冷卻水、工藝用水、鍋爐用水。
3.2.1.1 間接冷卻水
在工業生產過程中,為保證生產設備能在正常溫度下工作,用來吸收或轉移生產設備的多餘熱量,所使用的冷卻水(此冷卻用水與被冷介質之間由熱交換器壁或設備隔開),稱為間接冷卻水。
3.2.1.2 工藝用水
在工業生產中,用來製造、加工產品以及與製造、加工工藝過程有關的這部分用水稱為工藝用水。工藝用水中包括產品用水、洗滌用水、直接冷卻水和其他水。
3.2.1.2.1 產品用水
在生產過程中,做為產品的生產原料的那部分水稱為產品用水(此水或為產品的組成部分,或參加化學反應)。
3.2.1.2.2 洗滌用水
在生產過程中,對原材料、物料、半成品進行洗滌處理的水稱為洗滌用水。
3.2.1.2.3 直接冷卻水
在生產過程中,為滿足工藝過程需要,使產品或半成品冷卻所用與之直接接觸的冷卻水(包括調溫、調濕使用的直流噴霧水)稱為直接冷卻水。
3.2.1.2.4 其他工藝用水
產品用水、洗滌用水、直接冷卻水之外的其他工藝用水,稱為其他工藝用水。
3.2.1.3 鍋爐用水
為工藝或採暖、發電需要產汽的鍋爐用水及鍋爐水處理用水統稱為鍋爐用水。鍋爐用水包括鍋爐給水、鍋爐水處理用水。
3.2.1.3.1 鍋爐給水
直接用於產生工業蒸汽進入鍋爐的水稱為鍋爐給水。鍋爐給水由兩部分水組成:一部分是回收由蒸汽冷卻得到的冷凝水,另一部分是補充的軟化水。
3.2.1.3.2 鍋爐水處理用水
為鍋爐制備軟化水時,所需要的再生、沖洗等項目用水稱為鍋爐水處理用水。
3.2.2 生活用水
廠區和車間內職工生活用水及其他用途的雜用水統稱為生活用水。
以上各類水之間的關系參見附圖1。
註:各企業基建用水不包括在企業取水量之內,基建項目可報供水部門申請用水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