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純水設備開機前,操作人員首先要熟悉反滲透主機電控面板上各儀表名稱及作用,儀表在面板上的安裝位置及電路圖。反滲透純水設備若是首次開機,則應打開活性碳過濾器出水管上的排污閥,用肉眼觀察排水口,確定水中無碳末水質干凈後,關閉排污閥。然後打開微孔膜精濾器下部排水閥,待水質干凈後,關閉排水閥。
2、檢查凈水預處理設備及反滲透主機各部件是否正常,調整各閥門開關狀態,保證運行時水路暢通。
3、常開加壓水泵進水閥,稍開水泵旁通管迴流閥,開度要適中。
4、關閉砂濾器旁通管上控制閥,打開砂濾器進水閥及出水閥。同時關閉碳濾器旁通管上控制閥,打開碳濾器進水閥及出水閥。
5、常開反滲透設備主機濃水調節閥,將高壓泵泵後節流閥調整到適中狀態。
6、打開精濾器頂部排氣水閥,待設備水壓穩定後,再關閉排氣水閥。
7、將低壓配電裝置內部四個三相空氣開關及一個單相空氣開關,全部合上送電。
8、將砂濾、碳濾及全自動軟水器的電源插頭分別插在220伏插座上,使電源接通,然後調整控制器,達到運行狀態。
9、將反滲透純水設備主機電控面板上電源開關,由OFF關位旋至ON開位,電源接通使進水電磁閥打開,加壓水泵及高壓水泵同時啟動。
10、反滲透主機電源開關打開時,微電腦控制器內部設置將沖洗電磁閥馬上打開,反滲透主機自動沖洗。電源每關閉、啟動一次,自動沖洗都進行一次。電源關閉時,計時取消,恢復到零位,下次啟動重新計時。
11、反滲透純水設備運行中當進水水壓低於低壓開關設定值時,低壓開關動作,微電腦控制器內部設置將主機高壓泵關閉。待水壓恢復時,主機高壓泵自動啟動。
12、待反滲透純水設備主機沖洗結束後,適當調整高壓泵泵後節流閥,控制膜前進水壓力不得超過15kg/cm2。同時調整濃水調節閥,控制純水流量。滿足上述條件後,再將濃水調節閥與高壓泵節流閥配合使用調整,使設備回收率在合適范圍內。無論任何時候,都不要將濃水調節閥完全關閉,否則會使反滲透主機壓力突然升高,造成設備的損壞或危及操作者的安全。
(僅供參考)
⑵ 關於純化水系統中混床交換樹脂酸鹼再生的有關操作規程及方法
首先配製酸鹼液,然後進行反沖分層,分層必須要陰、陽、中性樹脂介面處清晰可見方可內,否容則重新分層;排積水,然後進酸鹼液再生(鹼液溫度一定要低於35度),調節進酸鹼液的閥門,使中排出水的pH為7。再生完畢進行正沖洗,反沖洗,最後混合樹脂即可。
註:這是一個簡要的回答,主要要看你的設備情況,這需要一定的經驗,要反復摸索其中的竅門,如果想知道詳細的資料,還可以共同探討!
⑶ gmp中標准操作規程包括哪些內容
新版GMP中要求的操作規程
一、
應當制定操作規程確保質量受權人獨立履行職責,不受企業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干擾。
(第20條) 質量受權人獨立履行職責SOP
二、
企業應當建立人員衛生操作規程,包括與健康、衛生習慣及人員著裝相關的內容;應當採取措施,避免體表有傷口、患有傳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葯品疾病的人員從事直接接觸葯品的生產。(第29、30、32條)人員衛生SOP
三、
應當對廠房進行適當維修,並確保維修活動不影響葯品的質量。應當按照詳細的書面操作規程對廠房進行清潔或必要的消毒。(第41條)廠房清潔及消毒SOP
四、
應建立設備使用、清潔、維護和維修的操作規程,並保存相應的操作記錄。(第72條)設備使用、清潔、維護和維修的SOP
五、
生產用模具的采購、驗收、保管、維護、發放及報廢應當制定相應操作規程,設專人專櫃保管,並有相應記錄。(第78條)生產用模具的采購、驗收、保管、維護、發放及報廢SOP
六、
應當制定設備的預防性維護計劃和操作規程,設備的維護和維修應當有對應的記錄。(第80
條)其中設備編碼很重要,可看出在哪個房間的哪個設備,工藝規程、批生產記錄中都應體現。設備的預防性維護計劃和SOP
七、
主要生產和檢驗設備都應當有操作規程、生產設備還要有清潔規程。(第82條、84條)用於生產或檢驗的設備和儀器,應當有使用日誌,內容包括使用、清潔、維護和維修情況以及日期時
間、所生產及檢驗的葯品名稱、規格和批號。(第86條)主要生產和檢驗設備SOP/使用日誌、生產設備清潔SOP
八、
應當按照操作規程和校準計劃定期對生產和檢驗用衡器、量具、儀表、記錄和控制設備以及儀器進行校準和檢查,並保存記錄。(第90條)衡器、量具、儀表、記錄和控制設備以及儀器校
准和檢查的SOP
九、
應當按照操作規程對純化水、注射用水管道進行清洗消毒,並有相關記錄。(第101條)
純化水、注射用水管道清洗消毒SOP
十、
應當建立物料和產品的操作規程,確保物料和產品的正確接收、貯存、發放、使用和發運。物料和產品的處理應當按照操作規程或工藝規程執行,並有記錄。(第103條)物料和產品的接收、貯存、發放、使用和發運SOP
十一、
原輔料、與葯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和印刷包裝材料的接收應當有操作規程。(第106條)
包裝材料應當由專人按照操作規程發放,並採取措施避免措施和差錯。(第121條)原輔料、與葯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和印刷包裝材料的接收、發放SOP
十二、
應當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採取核對或檢驗等適當措施,確認每一包裝內的原輔料正確無誤。
(第11條)可採用編順序號核對、近紅外檢測、拉曼光譜(有光譜圖)、配料稱量時檢驗等方
法。確認每一包裝內的原輔料正確無誤SOP
十三、
應當由指定人員按照操作規程進行配料、核對物料後,精確稱量或計算。並做好標識。
(第115條)配料、核對、稱量SOP
十四、應當建立印刷包裝材料設計、審核、批準的操作規程,包括印刷包裝材料的版本變更。
(第122、123條)印刷包裝材料設計、審核、批准SOP
十五、
退貨操作規程,內容至少包括:產品名稱、批號、規格、數量、退貨單位及地址、退貨原因及日期、最終處理意見。(第136條)退貨SOP、退貨重新包裝發運SOP
十六、
只有經檢查、檢驗和調查,有證據證明退貨質量未受影響,且經質量管理部門根據操作規程評價後,方可考慮將退貨重新包裝、重新發運銷售。(第137條)
十七、
確認與驗證的文件和記錄(包括驗證總計劃、確認或驗證方案)
十八、
應當建立文件管理操作規程,系統地設計、制定、審核、批准
和發放文件。(第151條)文件管理SOP
十九、
文件的起草、修訂、審核、批准、替換或撤銷、復制、保管和銷毀等應當按照操作規程管理,並有相應的文件分發、撤銷、復制、銷毀記錄。(第153條)文件的起草、修訂、審核、批准、替換或撤銷、復制、保管和銷毀SOP
二十、
工藝規程不得任意更改。如需修改,應當按照相關的操作規程修訂、審核、批准。(169條)
工藝規程修訂、審核、批準的SOP
二十一、
原版空白批生產記錄的復制和發放操作規程。(第173條)原版空白批生產記錄的復制和發放
SOP
二十二、
廠房、設備、物料、文件和記錄應當有編號(或代碼),並制定編制編號(或代碼)的操作規程,確保編號(或代碼)的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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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消毒產品生產標准操作規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管理,保證消毒產品衛生質量和使用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消毒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消毒產品生產(含分裝)的單位和個人應遵守本規范。
第二章 廠區環境與布局
第三條 廠區選址衛生要求:
(一)與可能污染產品生產的有害場所的距離應不少於30米。
(二)消毒產品生產企業不得建於居民樓。
(三)廠區周圍無積水、無雜草、無生活垃圾、無蚊蠅等有害醫學昆蟲孳生地。
第四條 廠區環境整潔。廠區非綠化的地面、路面採用混凝土、瀝青及其他硬質材料鋪設,便於降塵和清除積水。
第五條 廠區的行政、生活、生產和輔助區的總體布局應合理,生產區和生活區應分開。
第六條 廠區應具備生產車間、輔助用房、質檢用房、物料和成品倉儲用房等,且銜接合理。
第七條 廠區的生產和倉儲用房應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面積和空間。生產車間使用面積應不小於100平方米,其中分裝企業生產車間使用面積應不小於60平方米;生產車間凈高不低於2.5米。
第八條 廠區內設置的廁所應採用水沖式,廁所地面、牆壁、便槽等應採用易清洗、不易積垢材料。
第九條 動力、供暖、空調機房、給排水系統和廢水、廢氣、廢渣的處理系統等設施應不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章 生產區衛生要求
第十條 生產區內設置的各功能間(區)應按生產工藝流程進行合理布局,工藝流程應按工序先後順序合理銜接。人流物流分開,避免交叉。
第十一條 生產區各功能間(區)應配置有效的防塵、防蟲、防鼠、通風等設施。
第十二條 消毒劑、化學(生物)指示物、抗(抑)菌制劑、隱形眼鏡護理用品、衛生濕巾、濕巾的生產企業生產車間包括:配料間(區)、製作加工間(區)、分(灌)裝間(區)、包裝間(區)等。
分裝企業生產車間至少包括:分(灌)裝間(區)、包裝間(區)等。
第十三條 生產區內應設更衣室,室內應配備衣櫃、鞋架、流動水洗手等設施,並保持清潔衛生。
消毒劑和衛生用品生產企業更衣室內還應配備空氣消毒設施和手消毒設施。潔凈室(區)應設置二次更衣室。使用的消毒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皮膚粘膜消毒劑(用於洗手的皮膚消毒劑除外)、皮膚粘膜抗(抑)菌制劑(用於洗手的抗(抑)菌制劑除外)、隱形眼鏡護理用品等產品的生產區應根據各自的潔凈度級別按生產工藝和產品質量要求合理布局。同一生產區內或相鄰生產區間的生產操作,不得相互污染,不同潔凈度級別的生產車間避免交叉污染。
潔凈區的設計、建築、維護和管理等應符合現行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
第十五條 物料的前處理、提取、濃縮等生產操作工序與成品生產應在不同生產車間(區)或採取隔離等其他防止污染的有效措施。
第十六條 生產區通道應保證運輸和衛生安全防護需要,不得存放與生產無關物品。生產過程中的廢棄物、不合格品應分別置於有明顯標志的專用容器中,並及時處理。
第十七條 生產車間地面、牆面、頂面和工作檯面所用材質應便於清潔。對於有特殊衛生要求的產品,其生產車間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隱形眼鏡護理用品生產(包裝除外)、分裝應在10萬級空氣潔凈度以上凈化車間進行。
(二)皮膚粘膜消毒劑(用於洗手的皮膚消毒劑除外)、皮膚粘膜抗(抑)菌制劑(用於洗手的抗(抑)菌制劑除外)等產品配料、混料、分裝工序應在30萬級空氣潔凈度以上凈化車間進行。
凈化車間應符合《潔凈廠房設計規范》(GB50073)的要求。
第十八條 消毒劑和衛生用品生產企業應當根據產品生產的衛生要求對生產車間環境採取消毒措施,所使用的消毒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潔凈室(區)應定期進行消毒處理。採用的消毒方法對設備不得產生污染和腐蝕,對原輔料、半成品、成品及包裝材料不得產生污染,對生產操作人員的健康不得產生危害。
第十九條 衛生用品生產車間的環境衛生學指標應符合《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准》(GB15979)及其他國家有關衛生標准、規范的規定。
凈化車間的潔凈度指標應符合國家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
第四章 設備要求
第二十條 生產企業應具備適合消毒產品生產特點和工藝、滿足生產需要、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和檢驗儀器設備,生產設備應符合本規范附件1的要求。
第二十一條 生產設備的選型、安裝應符合生產和衛生要求,易於清洗、消毒,便於生產操作、維修、保養。
生物指示物應採用專用的生產設備加工、生產。
第二十二條 在生產過程中與物料、產品接觸的設備表面應光潔、平整、易清潔、耐腐蝕,且不與產品發生化學反應或吸附作用。
第二十三條 制水設備、輸送管道和儲罐的材質應無毒、耐腐蝕。管道應避免死角、盲管。
純化水等生產用水在制備、儲存和分配過程中要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
第二十四條 使用、維護和保養設備所用的材料不應對產品和容器產生污染。
第二十五條 根據產品不同的衛生要求,對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管道、儲罐和容器應定期清洗、消毒或滅菌。
第二十六條 生產和檢驗的設備應由專人管理,並定期維修、保養、校驗,記錄備查。
第二十七條 用於生產和檢驗的儀器、儀表、量具、衡器等,其適用范圍和精密度應符合生產和檢驗要求,應有合格標志,計量器具根據國家規定定期檢定。不合格的設備應移出生產區,未移出前應有明顯標志。
第二十八條 分裝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調整生產設備。
第五章 物料和倉儲要求
第二十九條 生產所用物料應能滿足產品質量要求,符合相關質量標准和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要求,並能提供相應的檢驗報告或相應的產品質量證明材料。
第三十條 消毒產品禁止使用抗生素、抗真菌葯物、激素等物料。
第三十一條 生產用水的水質應符合以下要求:
隱形眼鏡護理用品的生產用水應為無菌的純化水;
滅菌劑、皮膚粘膜消毒劑和抗(抑)菌制劑的生產用水應符合純化水要求;
其他消毒劑、衛生用品的生產用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的要求。
第三十二條 倉儲區應保持清潔和乾燥,有通風、防塵、防鼠、防蟲等設施,並有堆物墊板,貨物架等。其中揮發性原材料儲存時還應注意避免污染其他原材料。
易燃、易爆的消毒產品及其原材料的驗收、儲存、保管、領用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規定。倉儲應符合防雨、防曬、防潮等要求。
通風、溫度、相對濕度等的控制應滿足倉儲物品的存儲和衛生要求。
第三十三條 倉儲區內應分區、分類儲物,有明顯標志。
儲物存放應離地、離牆存放不小於10厘米、離頂不小於50厘米。
物料和成品應當分庫(區)存放,有明顯標志。
待檢產品、合格產品、不合格產品應分開存放,有易於識別的明顯標志。
第三十四條 倉儲區應有專人負責物料、成品出入庫登記、驗收,並記錄備查。
第三十五條 菌(毒)種的驗收、儲存、保管、發放、使用、銷毀應執行國家有關病原微生物菌(毒)種管理的規定。
第六章 衛生質量管理
第三十六條 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負責人對產品質量和本規范的實施負責。
滅菌劑、皮膚粘膜消毒劑(用於洗手的皮膚消毒劑除外)、化學(生物)指示物、隱形眼鏡護理用品生產企業應設置衛生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對產品生產全過程的衛生質量管理。
其他消毒產品生產企業應設立專兼職衛生管理員,負責對產品生產全過程的衛生質量管理。
第三十七條 生產企業應建立和完善消毒產品生產的各項標准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包括:人員崗位責任制度、生產人員個人衛生制度、設備采購和維護制度、衛生質量檢驗制度、留樣制度、物料采購制度、原材料和成品倉儲管理制度、銷售登記制度、產品投訴與處理制度、不合格產品召回及其處理制度等。
第三十八條 生產企業同一生產線生產相同工藝不同產品時,應制定生產設備和容器的操作規程、清潔消毒操作規程和清場操作規程。
第三十九條 生產企業應建立健全並如實記載生產過程的各項記錄,包括物料采購驗收記錄、設備使用記錄、批生產記錄、批檢驗記錄、留樣記錄等內容。
各項記錄應完整,保證溯源,不得隨意塗改,妥善保存至產品有效期後3個月。
第四十條 生產企業應按本規范要求建立與其生產能力、產品自檢要求相適應的衛生質量檢驗室。根據產品特點和出廠檢驗項目的要求設置理化和/或微生物檢驗室。
微生物檢驗室應符合實驗室設置的有關要求,並滿足出廠檢驗項目的需要。
對有特殊要求的儀器、儀表,應安放在專門的儀器室內,其室內溫度、相對濕度、靜電、震動等環境因素應能滿足儀器的特殊要求。
第四十一條 消毒劑、抗(抑)菌制劑有效成分含量檢測需要使用氣相色譜、高效液相色譜等儀器設備的,可委託通過計量認證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第四十二條 生產企業應根據產品特點對產品衛生質量進行自檢,不同產品出廠檢驗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毒器械生產企業應對每個產品消毒作用因子強度進行檢測;無特定消毒作用因子強度檢測方法的消毒器械生產企業,應建立能保證該產品質量的相應技術參數、檢測指標及方法,並對每個產品進行檢測。
(二)化學(生物)指示物生產企業應建立能保證該產品質量的相應技術參數、檢測指標及方法,並對每個投料批次產品進行檢測。
(三)消毒劑、抗(抑)菌制劑生產企業應對每個投料批次產品的pH值、有效成分含量、凈含量和包裝密封性進行檢測;無特定有效成分含量檢測方法的皮膚粘膜消毒劑、滅菌劑、抗(抑)菌制劑不能進行有效成分含量檢測的,應作pH值、相對密度、凈含量和包裝密封性指標測定。
(四)隱形眼鏡護理用品生產企業應根據產品質量特點對每個投料批次生產的產品按照《隱形眼鏡護理液衛生要求》(GB19192)進行理化指標、微生物污染指標和細菌、黴菌等消毒效果指標檢測;無特定有效成分含量檢測方法的,應對有效成分含量除外的其他理化指標進行檢測。
(五)其他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生產企業應當對每個投料批次的產品進行微生物指標和包裝完整性檢測,濕巾還應進行包裝密封性檢測,衛生濕巾還應進行有效成分含量、包裝密封性檢測。
生產企業有微生物檢驗條件的可以接受其分裝企業、另設分廠(車間)的委託,對產品微生物指標進行檢驗。
生產企業無微生物檢驗條件的應委託通過計量認證的檢驗機構對產品微生物指標進行檢驗。
紙杯的批次還應符合《紙杯》(QB 2294)的規定。
第四十三條 每批產品投放市場前應按本規范的自檢項目和產品企業標准出廠檢驗進行衛生質量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廠。企業標准中的衛生指標及其檢驗方法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准、技術規范和規定的要求。
第四十四條 有凈化要求的生產企業應對凈化車間進行以下項目檢測:溫度、相對濕度、進風口風速、室內外壓差、空氣中≥0.5μm和≥5μm塵埃粒子數、工作台表面、裝配與包裝車間空氣細菌菌落總數。
有凈化要求的衛生用品生產企業應對生產車間工人手錶面進行細菌菌落總數和致病菌檢測,並有檢驗報告。
其他衛生用品生產企業應對生產車間的工作台表面、生產車間空氣細菌菌落總數,工人手錶面細菌菌落總數和致病菌進行檢測,並有檢驗報告。
第七章 人員要求
第四十五條 企業應配備適應生產需要的具有專業知識和相關衛生法律、法規、標准、規范知識的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質量管理人員,並經培訓合格上崗。
質量檢驗人員應具有檢驗相關中專以上文化程度以及與本職工作相適應的檢驗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並經培訓合格上崗。
生產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經過相關知識的培訓,合格上崗。
第四十六條 直接從事消毒產品生產的操作人員,上崗前及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取得預防性健康體檢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患有活動性肺結核、病毒性肝炎、腸道傳染病患者及病原攜帶者、化膿性或慢性滲出性皮膚病、手部真菌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員,治癒前不得從事消毒產品的生產、分裝或質量檢驗。
第四十七條 企業應建立相關衛生法律、法規、標准、規范和專業技術等知識的培訓計劃和考核制度。培訓計劃應與企業當前和預期的生產相適應。
企業應保留所有人員的教育、培訓檔案。
第四十八條 非潔凈室(區)區域生產操作人員和未經批準的人員不得進入潔凈室(區)。
第四十九條 生產人員在生產過程中應穿戴工作服,並不得有進食、吸煙等影響產品衛生質量的活動。
凈化車間和衛生用品生產車間工作人員在操作前應進行洗手消毒;在生產過程中應穿戴工作服、鞋和帽,不得穿戴工作服、鞋和帽等進入非生產場所,不得戴首飾、手錶以及染指甲、留長指甲等。凈化車間的工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條 本規范下列用語的含義:
消毒產品:是指納入衛生部《消毒產品分類目錄》中的產品。
抗(抑)菌制劑:是指直接接觸皮膚粘膜的、具有一定殺、抑菌作用的制劑(栓劑、皂劑除外)。抗菌制劑在使用劑量下,對檢驗項目規定試驗菌的殺滅率≥90%(殺滅對數值≥1.0);抑菌制劑在使用劑量下,對檢驗項目規定試驗菌的抑菌率≥50%。
物料:包括原料、輔料、包裝材料等。
潔凈區:指由潔凈室所組成的區域。
生產區:指由倉儲庫、生產車間和輔助生產車間等組成的區域。
凈化車間:按控制區、潔凈區嚴格分區設計,室內環境、用具採用無脫塵、易清洗、消毒的材料,通過物理過濾除塵、定向通風使室內微小氣候達到相應潔凈度的生產車間。
10萬級潔凈度凈化車間:生產過程中室內環境應達到以下要求:溫度18℃-28℃,相對濕度45%-65%,進風口風速≥0.25米/秒,室內外壓差≥4.9帕,空氣中≥0.5μm塵埃粒子數≤3,500,000個/立方米,≥5μm塵埃粒子數≤20,000個/立方米,空氣細菌菌落總數≤500cfu/立方米,物體表面細菌菌落總數≤10cfu/皿。
30萬級潔凈度凈化車間:生產過程中室內環境應達到以下要求:溫度18℃-28℃,相對濕度45%-65%,進風口風速≥0.25米/秒,室內外壓差≥4.9帕,空氣中≥0.5μm塵埃粒子數≤10,500,000個/立方米,≥5μm塵埃粒子數≤60,000個/立方米,物體表面細菌菌落總數≤15cfu/皿。
生產用水:是指產品生產工藝中使用的水,包括生活飲用水、純化水等。
純化水:通過蒸餾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或其他適宜的方法製得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二部中「純化水」項下規定,且不含任何添加劑的水。
投料批:是指計劃在特定的限制內有一致的特性和質量,並在同一個製造周期內根據一個製造指令生產的消毒產品或其物料的具體數量。
第五十一條 本規范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規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2000年衛生部發布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同時廢止。
資料來源:消毒產品生產衛生許可規范
⑸ SOP標准作業指導書的培訓材料
標准操作規程(SOP)基礎知識
標准操作規程(SOP)是各種標准化管理認證和產品認證的重要內容,各行業都有SOP的要求。什麼是SOP?簡單的講,SOP就是一套包羅萬象的操作說明書大全。一套好SOP是確保產品或服務質量的必要條件。SOP不僅僅是一套技術性範本,它更重要的涵蓋了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由於在成熟的行業,都有明確的管理規范和認證體系,因此其SOP的標准化和成熟性都比較高,編寫SOP也有依據難度較低。由於目前還沒有成熟的實驗室管理和認證體系,因此,在檢驗工作中編寫SOP會有些盲然。
首先,SOP具有行業特點,不同的行業都有不同的SOP。就檢驗工作而言,儀器有儀器的SOP,試劑有試劑的SOP,各個項目有各自不同的SOP,別說是細菌、生化免疫這些學科不同的有不同的SOP,就是同一學科內不同項目也有不同的SOP。所以檢驗SOP不是一個,而一套。
第二,SOP事無巨細,也就是說只要與項目有關,要詳細全面,要包括所有的可能出現的細節。以飛行員操作規程為例,第一條競然是「坐下」,由此可以看出,SOP涵蓋細節程度。SOP不是簡單的操作說明,而應該是實用操作大全,應該成為工具書性質的東西。一套理想的SOP應該讓一個不懂的學了後就能成為專家。
第三,SOP不是僅僅是詳盡的操作說明,它是管理規范的一部分,也包涵著質量控制和管理理念,從中甚至可以看到人員配置等情況。
雖然不同的行業SOP的具體內容是不同的,但是其是有確實的邏輯聯系,因此借鑒其他行業特別相近行業的SOP要求是很有價值的。以葯品生產SOP為例,其要求是GMP認證所要求的,根據GMP,其SOP的重點見附。
借鑒葯品的SOP的重點,檢驗SOP應該包涵:
1、 操作程序:實驗和儀器的操作程序、實驗器械的取用和實驗後的處理、實驗台的清洗、實驗物溢漏的處理等
2、 質量控制:實驗和儀器的質量監控,如實驗質控數量(高、中、低?),儀器的校正(人員、時間、方法等)、維護和保養、實驗的原始記錄等。實驗原始記錄很重要,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重要手段,除病人資料外,還應有環境參數(天氣情況、溫濕度等)、使用儀器及儀器情況、樣本性狀和質量、試劑廠商及批號、同批質控結果以及處理方式(如復查、重抽、發報告)等,盡量詳盡。
3、 異常結果判斷及處理:判斷異常結果的指標,及分析處理原因方當及程序。如,是異常給果,還是實驗誤差或錯誤?怎麼判斷?樣本正常范圍是多少?非正常范圍的標本如果處理,大於多少或小於多少復查或與臨床聯系?
4、 流程:應包括樣本收發、報告單收發審核、質量和儀器問題處理等都要有明確的流程規定。如誰收標本、誰發報告、多少時間收,多少時間發、向誰收、儀器故障的報養程序等等。
5、 試劑和樣品質量指標、驗收及貯存:誰人進、誰人檢、以什麼方式貯存、如果保正貯存質量。如:貯存冰箱溫度誰監測、試劑失效誰警告、標准菌多久轉種等。
6、 人員職責:人員職責明確是在流程過程中體現如來的,如儀器壞了,是向誰匯報、由誰處理、報告單誰審核,什麼樣的異常實驗操作員處理,什麼樣的要報主管等等。當然有人員培訓SOP更好。
檢驗SOP的編寫,可以以儀器操作手冊、試劑說明書為蘭本,根據科室情況加上上下游內容,如樣本收集處理、異常結果處理等內容就可以做為項目或儀器SOP使用。各項目SOP加上樣本收集、報告單發放、試劑購買、驗收貯存、發放等SOP就基本完成。
附錄:
葯品生產SOP的重點內容:
1 偏差的處理
詳細表明和說明對於可能出現的與預期結果、結論有偏差的,例如,收得率在預期范圍之外,產品不符合規格,反應條件不符合特定的參數,設備標准不合格等等,是在何時以及如何被研究的,採取的措施、程序是什麼,是否合理等。科學的試驗論證、審查和批准等。
2 內部審計
盡可能描述清楚如何、何時和由何人進行內部審計,以及為何進行內部審計,採取的方法和程序是什麼等。
3 外部審計
描述對供應商(原料、包裝材料等)審計的頻率和理由以及所使用的議定書(合同),最簡略而又明了的方法是通過要求供應商填 完一份自行設計的包括上述內容的表格來進行,審查和批准程序。
4 質量審核程序
描述如何並由何人審核和批准批記錄、工藝過程中的檢驗、以及最終的API檢驗數據,質保部門(QA)必須對此在成品進入市場前負最終的責任。
5 派到生產部門進行工藝過程中間試驗的人員
描述允許生產人員進行工藝過程中間試驗所必須符合的規程和標准,例如在提取前核查溶液的PH值等。
6 規格的標准
描述負責審核和批准新原料、中間體和葯品規格的人員、部門和程序,如規格改變了,規程的審核和批准也應該在這條SOP中進行闡述。
7 檢驗規程的批准
描述負責檢驗規程的人員、部門、檢驗程序,這個檢驗規程可能是國家法定的標准,如中國葯典、美國葯典、國家處方集等的檢驗規程就是標准,但假如這樣的規程不存在或不適用於特定的原料,那麼可使用有關的其他檢驗方法。
8 工藝規程中控制的批准
描述用於工藝過程中控制檢驗的決定性程序的規程 。
9 驗證手冊和報告
描述印發、審核及批准工藝驗證手冊和報告的規定。
10 變更控制
描述當工藝過程、檢驗方法、工藝過程中檢驗、設備等改變或將被改變時所必須要做的工作,審核和批准程序。
11 取樣規程
描述質控部門如何被通知,以及如何採集、鑒別樣品並把它們運輸到質控室。
12 標准對照品的批准
描述針對相關的工藝過程,選擇和批准對照品的人員和部門。
13 分析研究和評價
描述針對相關的工藝過程,選擇和批准分析研究和評價的人員和部門。
14 供試品的批准
描述針對相關的工藝過程,選擇和批准供試品的人員和部門,包括有關實驗室報告。
15 委託生產物質的審核
描述假如中間體是由第三方生產時如何檢驗和使用中間體。
16 穩定性試驗
描述穩定性試驗程序,包括條件、頻率、數據審核和文件記錄。
17 承包商的評價和批准
描述如何選擇、評價及批准承包商,例如企業內部無法進行時委託外部檢驗等。
18 批記錄審核
描述生產記錄是如何並由何人審核和簽名的。
19 投訴審核
描述客戶投訴從接受到評價以及到最終所作出的反應是如何處理的。
20 規格之外物料的使用
描述在何時允許使用規格之外物料以及批准程序所包括的內容。
21 被退回物料的使用
描述使用被退回物料必須做什麼以及在何時可接受的或者是不可接受的。
22 SOP的定期審核
描述每隔多久對SOP進行審核(通常每兩年),何人審核,以及何人參與審核過程批准。
23 培訓記錄的建立
描述何人獲得培訓,他們獲得什麼類型的培訓,由何人進行培訓以及培訓文件被保管在何地。
24 原料、中間體、包裝材料和葯品的購買、接收、化驗和貯存
描述所有的物料是如何安排的以及它們在何時接收,檢查程序(例如所附的標簽),在何地並且是如何地被貯存(安置地點與合格的物料分開如待驗區)以及合格後的重新安置(合格區或不合格區)。重新入庫和鑒別步驟也適用於中間體和葯品。
25 不合格的物料的處理
描述不合格的物料是如何被退回給供應商(例如購買時通知供應商並准備文件記錄),它是被貯存在何地直到被運出。
26 標簽控制
描述標簽如何被印製、保存、控制以及需要時被運送到生產部門等有關部門。(註:保存標簽的區域必須保證閑人莫入並且標簽的量必須被嚴格控制。)
27 工作服的更換
描述何人必須換上工作服(例如操作人員穿制服及監督人員穿實驗室外套),在何時和在何地更換衣服以及每隔多久就要分發、更換工作制服。
28 空氣和供水系統的控制
描述對於所用的通風和所有的供水系統每隔多久,由何人負責檢查以及檢查什麼(包括它的過程、符合微生物分析和內毒素規格的去離子水)。
29 實驗室和生產區域管道系統標識
描述用於鑒別所有實驗室和生產區域管道的系統,可以是顏色代碼、箭頭、書面說明、標簽等的混合使用。
30 生產設備、器皿和容器的清潔規程
描述經驗證和批準的清潔每件設備的方法。(假如清潔幾個反應罐的規程是相同的,那麼寫下描述這樣的清潔的一個規程就能包含所有的反應罐的清潔。)
31 生產設備的維護
描述每隔多久和需要做什麼來維持設備的正常運作。(需要保存每件設備的記錄並說明在上一次維護的時間做了些什麼,由何人維修。)
32 設備使用的保護和檢查
描述在兩次使用之間閑置的設備是如何被保管以及在再次使用前必須進行的檢查,也應記錄閑置所經歷的最長時間(不得超過10天或有必要進行重新清潔)。
33 清潔驗證規程
描述如何制定清潔驗證規程 ,由何人審核和批准,以及文件記錄被保存在何地。(內容應包括殘留物、清潔劑和生物負載物控制的間隔頻率。)
34 設備校驗
描述校驗什麼設備 ,每隔多久進行重新校驗,由何人進行校準,如何被標示,以及記錄被保存在何地。
35 不被使用或校驗不合格的設備
描述如何鑒別設備,哪些是由於經校驗不合格,需要維修、保養等而不被使用的。
36 計算機系統的驗證
詳細說明在何時計算機系統被用於生產過程並需要驗證的一些標准。被驗證的主要內容是:系統的操作、防止發生故障所採取的措施、錯誤的檢查,記錄的糾正、重新啟動和數據恢復、變更的許可、變更的記錄、電子簽字、人工輸入數據的准確檢查、數據的備份、使用者許可權等。
37 設備日誌
用於描述用哪些設備,生產了什麼產品的日誌。註:這對於專用設備是沒有必要的。這些內容一般已包括在批生產記錄中。
38 主要生產和控制記錄的保存
描述如何保存和控制主要生產記錄(空白批記錄)和分析記錄(質量控制檢驗規程),要求主要生產記錄應該由質保部門保存在合適的地方。
39 完整的生產和控制記錄的保存
描述如何保存完整的生產記錄(完整的批記錄)和分析化驗記錄(分析報告),要求完整的批記錄和分析檢驗報告應由質保部門保存和控制。
40 所有原料和中間體的重新檢驗周期
詳細說明每隔多久,哪些原料必須進行重新檢驗。例如:鹽酸在被檢驗和合格之後,批准有兩年的時間期限,假如到那時還沒有用完所有的物料,剩餘的在使用前必須進行重新檢驗。合格後可延期使用,否則作報廢處理。
41 多批產品的混合
描述如何混合多批產品,假如要進行混批,那麼每個批次一定要經過檢驗並通過所有的標准參數後才能與其它批產品混合。應避免多批API的混合,除非絕對有必要。
42 API標簽鑒別
描述如何標示成品。在SOP中應包括標簽的復印件。(標簽表面被損壞不能被使用。)
43 批生產的可追溯性
描述給定的一批原料或中間體在使用後發生問題時能夠被追蹤的系統及運作程序。若要回收有關物料,這個系統就要求更加嚴密。
44 一旦發現不合格時,原料、中間體和APIS的重新取樣和重新檢驗
詳細說明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原料、中間體或API在一旦發現不合格後進行重新檢驗,包括如何進行重新檢驗和允許重新使用。
45 分析規程的驗證
描述驗證分析規程時所應考慮的特性,包括准確度、精密度、專屬性、檢測限度、定量限度、線性、范圍和粗放度等。
46 通知客戶有關確定的生產和工藝控制規程的變更
描述假如要變更或或預期將要變更已確定的生產和控制規程時該如何以及在何時通知客戶。應注意,區別變更的小變化,大變化和關鍵性的變化。
47 返工的API的檢驗和合格證發放
當檢驗和合格被重新加工的API時需對任何差異都進行分析。例如,對造成API不合格的標准進行關鍵性的分析和評價等。
48 新配的和回收的溶劑的混合
描述如何保存和使用新配的和回收的溶劑,把新配的和回收的溶劑混合在貯藏桶里是非常不應該的,只有當它們被加在一批產品裡面時才能被混合,並且在使用前必須根據各自的規格才能作為合格品使用。
49 APIS的回收
描述當決定有必要回收時必須做什麼和通知何人。
50 用於臨床試驗的葯品
描述應用於臨床試驗用葯品生產的質量控制措施和《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的內容。註:質量標准與那些正式生產用的葯用原輔料相同。
⑹ 純化水管路清洗,鈍化操作規程是參考什麼標准
現在來純化水系統消毒一般使用臭氧源了。
鹼處理可以適當少用,比如說半年或一年鹼處理一次。至於會破壞表面氧化層的話應該不會吧,我們這液配製系統一直用的3%的碳酸鈉處理的。
鈍化後肯定需要用鹼中和的,硝酸不能直接排放的。
⑺ 求助純化水及注射用水微生物限度檢查規程。謝謝好心人
我們公司的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測規程是這么寫的:
2.3.10 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10ml,加內入pH7.0的無菌氯化容鈉-蛋白腖緩沖液至100ml,薄膜過濾,依微生物限度檢查薄膜過濾法檢測(《中國葯典》2005版二部附錄Ⅺ J),細菌、黴菌和酵母菌總數每1ml不得過100個為符合規定。
你可以參照10版的葯店改一下。
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