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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設備水十條

發布時間:2020-12-23 04:07:42

① 水十條最新消息 水十條概念股龍頭有哪些

水十條: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水十條」最早叫「水計劃」,因為要與已經出台的「大氣十條」相對應,改為「水十條」。環保部所屬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中國環境規劃院,CAEP)是「水十條」編制組牽頭單位和主要技術支持單位。
據測算,「水十條」投資將達兩萬億元。經過多輪修改的「水十條」將在污水處理、工業廢水、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進行強力監管並啟動嚴格問責制,鐵腕治污將進入「新常態」。
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水十條》,4月2日出台。

水十條概念龍頭股:
萬邦達(300055)
北京萬邦達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300055)國內一家專業為石油化工、煤化工、電力行業提供多專業、全面性的工程建設服務的環保公司,包括技術研發、可行性研究、設計、采購、現場監管、施工、調試運轉、項目管理、到委託運營服務。公司於1998年在北京成立,公司的宗旨是通過獨立、創新、專業的知識為客戶提供專家級的水處理系統整體解決方案,以滿足客戶的業務需要。
碧水源(300070)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碧水源)創建於2001年,注冊資本88576.8866 萬元,由歸國留學人員創辦於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國家首批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第三批創新型試點企業、首批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創新型企業、科技奧運先進集體,致力於解決水資源短缺和水環境污染雙重難題。
津膜科技(300334)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膜材料和膜過程研發、膜產品規模化生產、膜設備製造以及膜工程設計施工和運營服務為產業鏈的高科技企業,從事膜技術研究已有37年歷史,是國家發改委命名的「國家高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基地,「十一五」期間中空纖維膜國家863計劃重大項目執行單位和天津市自主創新產業化重大項目實施單位。
重慶水務(601158)
重慶水務即重慶水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簡稱重慶水務,公司股票代碼601158 ,是重慶市最大的供排水公司,擁有重慶市政府授予的供排水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期30年,在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獨家從事供排水服務。本集團具有供排水一體、廠網一體、產業鏈完整的特點。目前,在我國西部地區乃至全國,本集團在供排水一體化經營方面位居前列。
洪城水業(600461)
江西洪城水業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據國家建設部建法[1999]317 號文《關於進一步推進建設系統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指導意見》中「供水、供氣、供熱企業除管網部份要保持統一規劃和國有控股經營外,其餘可通過吸收各種經濟成分改制為多元投資主體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對於供水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及其他相關政策進行改制重組,經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發行聯審小組贛股[2001]4 號文《關於同意發起設立江西洪城水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批准,以南昌水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主發起人,聯合北京市自來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江西清華泰豪信息技術有限公司(2004 年2 月6 日更名為泰豪軟體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煤氣公司、南昌市公用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以發起方式設立的股份公司。公司於2001年1月22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注冊資本:9,000萬元;注冊號:3600001132229。
創業環保(600874)
津創業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是於1993 年6 月8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設計、管理、經營、技術咨詢及配套服務,環保科技及環保產品的開發經營。1995年6月30日在上海證卷交易所上市。
武漢控股(600168)
武漢三鎮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武漢市城建系統進行股份制改造的第一家上市公司,是由武漢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獨家發起,以其下屬的宗關水廠和後湖泵站之全部經營性資產投入,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字[1998]31號和32號文批准,於1998年4月2日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網路,上網定價發行人民幣普通股7721萬股,向公司職工定向發行779萬股,發行價格均為每股6.91元。社會公眾股7721萬股於1998年4月27日獲准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南方匯通(000920)
南方匯通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中國鐵路機車車輛工業總公司原為鐵道部工業總局。

② 水十條:究竟對我國凈水行業帶來哪些影響

從本質上來講,「水十條」背後的深意是推進我國水資源化改革,其中工業污水處理和城鎮污水處理的提標改造將是重點內容。最為重要的核心內容,是「水十條」第二條內容,即:為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要求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空間布局、推進循環發展。這樣做對推動經濟轉型的意義深遠:一是實施「水十條」,可拉動GDP增長,並使環保產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實現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多贏,有力推進轉型升級;二是「水十條」通過淘汰落後產能等優化經濟發展措施,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貢獻力量。
「水十條」這份文件勾勒出我國未來水污染治理的宏偉藍圖: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到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在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的背景下,經濟提質增效、促轉型一直是政府的期望。治理「水」的問題,將會直接利好環保產業。環保產業作為一個新興產業,此前並不受到重視,欠賬很多。政府此時大力推動包括污水治理在內的環保政策,毫無疑問,「水十條」將為水環境保護產業高速發展提供新動力(310328,基金吧),為相關工程設計、設備製造、設施建設和運營維護等產業帶來機遇,行業發展有望拉開歷史新篇章。
可以說,環保產業作為一個新興產業,既滿足了民眾對環境改善的需求,又創造了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

③ 水十條概念股有哪些

水十條內容: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二、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
三、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
四、強化科技支撐
五、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
六、嚴格環境執法監管
七、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
八、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
九、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
十、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

水十條概念股:

1、湖泊用於農業用水時,涉及到節水灌溉:大禹節水(300021);
2、海水淡化可增加淡水供應:南方泵業(300145)、海亮股份(002203)、首航節能(002665)、南方匯通(000920);
3、自來水廠主要是自來水供應和管網建設:江南水務(601199)、重慶水務(601158)、國中水務(600187);
4、市政污水處理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市政污水處理廠建設、中水回用:碧水源(300070)、津膜科技(300334)、巴安水務(300262)、中電環保(300172)等;二是市政污水處理項目運營與管理:首創股份(600008)、創業環保(600874)、中原環保(000544)、興蓉投資(000598)、南海發展(600323)、重慶水務(601158)、武漢控股(600168);
5、工業污水治理:萬邦達(300055)、巴安水務(300262)、中電環保(300172);
6、污水治理過程中涉及膜技術、膜處理:碧水源(300070)、津膜科技(300334);
7、凈水設備:開能環保(300272)_、碧水源(300070)等;
8、水質檢測:先河環保(300173)、天瑞儀器(300165)、聚光科技(300203)、雪迪龍(002658)等.
另外還有與產業相關的股票:洪城水業(600461)、興蓉投資(000598)、武漢控股(600168)、創業環保(600874)、首創股份(600008)。

④ 「水十條」下 鄉鎮污水處理面臨怎樣困局

4月16日,國務院正式下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又稱「水十條」),明確提出「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實行農村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
研討會上,專家、學者和官員們提出政府購買服務、BOT、PPP等模式建管鄉鎮污水處理廠。然而,在環保企業和基層行政主管部門看來,實施起來遠沒有理論上那麼簡單。
樂山案例
鄉鎮污水處理廠年需開支3000萬元以上
讓馬節犯難的,是鄉鎮污水處理廠面臨的運管困局。
樂山市規劃,2013—2016年間斥資2.5億元,建成148個鄉鎮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規模超過4萬噸,基本實現鄉鎮污水處理全域覆蓋。眼下,已經建成50個,剩下98個爭取在年內完成主體工程。「沒錢。」樂山市小城鎮建設辦公室主任童濤說,目前已經進入運行狀態的污水處理廠,虧損額度驚人。按照0.4元/立方米的處理成本計算,50座處理廠每天可以處理污水1.2萬噸,基本開支就要4800元,外加人工、設備維修等費用,每天開支就在4萬元左右。如果148個處理廠全部投入使用,以日處理規模4萬噸來算,每天基本開支是16000元,外加其他費用,每年支出在3000萬元以上。
這筆錢本該由縣鄉兩級財政解決,但縣鄉實在無此財力。童濤和馬節給市政府提交了一個方案:市級財政負擔20%的經費,用於污水處理廠基本運行管理支出;剩下的費用,則向排污企業、住戶收取。
樂山曾嘗試引入第三方參與處理廠運營。童濤說,如果有企業參與,20%的財政補貼就直接發放給他們,但並無企業接招。馬節記得,曾有環保企業來樂山考察,但看了一圈就走了,「人家算了下,就是財政資金都給企業,也不可能有盈利。」
「鄉村污水不處理肯定不得行,『水十條』已經落地,以後對於這一塊的考核會更嚴格。」四川省城鎮供水排水協會負責人表示。

⑤ 污水處理不合格被環保部門罰款怎麼辦

最好的規避辦法就是不要隨意排放污水,本公司沒有能力的,可以找第三方污水處理公司處理。

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規定:

第四十二條 禁止從事下列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

(一)損毀、盜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二)穿鑿、堵塞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三)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傾倒劇毒、易燃易爆、腐蝕性廢液和廢渣;

(四)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等廢棄物;

(五)建設占壓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六)其他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或者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不予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戶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吊銷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向社會予以通報;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因城鎮排水設施維護或者檢修可能對排水造成影響或者嚴重影響,城鎮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未提前通知相關排水戶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告,採取應急處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對城鎮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清疏,影響汛期排水暢通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污水處理設備水十條擴展閱讀:

相關報道:

水污染防治考核不合格,也要被約談。昨天,記者從市環保局了解到,本市對各區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結果已經出爐,其中大興區和平谷區考核不合格,兩個區的相關負責人已被約談,要求加快整改。

為深入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即「水十條」),切實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環境安全,本市於2015年12月印發實施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主要明確了「十三五」期間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標任務。

據介紹,在2016年《工作方案》實施的第一年中,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市地表水水質穩中向好,地表水體監測斷面高錳酸鹽指數和氨氮年均濃度值分別同比下降4.4%和4.9%;劣Ⅴ類水質河長比例同比下降4.6%;截至2016年底,全市污水處理能力提高到672萬方/日,污水處理率提高到90%,城六區達98%,中心城區、新城和重點鎮地區污水處理能力不足問題得到基本解決。

為督促各區政府依法履行水污染防治責任,認真落實《工作方案》要求,市環保局、市水務局等11個部門於今年3月聯合印發了《考核辦法》,分年度對各區水污染防治工作進行考核。依據《考核辦法》,今年3月至6月,市環保局、市水務局等11個部門嚴格按照《考核辦法》有關規定,組織對各區2016年度水環境質量目標和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了全面考核。

記者了解到,此次考核內容包括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和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兩項。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具體考核地表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黑臭水體消除情況、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情況、地下水質量保護情況等4項指標。

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具體考核工業污染防治、城鎮污染治理、農業農村污染防治、船舶污染防治、水資源節約保護、水生態環境保護、強化科技支撐、各方責任及公眾參與等8項指標。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和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滿分均為100分。

以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結果劃分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級;再以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校核,評分大於60分的,以水環境質量評分等級為綜合考核結果;否則以水環境質量評分等級降一檔作為綜合考核結果。綜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級。

以此考核標准,因各區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均在60分以上,綜合考核結果與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一致,即密雲區、懷柔區為優秀;海淀區、延慶區、西城區、東城區、昌平區、房山區、門頭溝區、石景山區為良好;順義區、朝陽區、豐台區、通州區為合格;大興區、平谷區為不合格。考核結果將作為對各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以及水污染防治相關資金分配的參考依據。

近日,市環保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市水務局約談了考核不合格的大興、平谷兩區政府有關負責人,向兩區指明了存在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下一步,兩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落實屬地責任、加快治污進度、嚴格監管執法,不斷改善水環境質量。

⑥ 水十條概念股龍頭有哪些

2015水十條概念股龍頭解析
「水十條」呼之欲出
多股分享兩萬億超預期盛宴
據媒體報道,備受矚目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下稱「水十條」)發布在即,有參與「水十條」編制的專家透露,「水十條」已通過國務院審議,預計將在月內正式發布。
據悉,「水十條」將實施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和生態修復制度,主要包括六方面內容: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專項整治造紙、印染、化工等重點行業;加快水價改革,完善污水處理費、排污費和水資源費等收費政策;健全稅收政策;加大政府和社會投入,促進多元投資等。
有機構預計,即將發布的「水十條」或將超出市場預期,水治理投入將達2萬億,污水治理板塊迎來長期投資價值。民生證券指出,繼「大氣十條」之後,國務院已審議「水十條」,預計將於近期發布。行業專家表示:「水十條」
標准非常嚴格,或將超出市場預期。「水十條」特別強調企業自覺守法的強制性措施,同時注重水污染防治市場化機制的應用,包括PPP(公私合營);水十條明確治理目標是到2017年前消滅劣五類水,這個時間節點早於業界預期的2020年。此外,環保部測算的此次水污染治理投入將達2萬億。
東莞證券認為,期待已久的「水十條」有望在近期出台,預計將成為板塊的一個政策性催化劑,重點布局污水處理板塊個股。建議重點關注受益工業廢水治理和縣鎮級污水治理市場擴容,以及受益市政污水處理設備升級改造的相關標的。
興蓉投資(000598)是集污水處理、供水、固廢業務於一身的四川省地方國企。公司運營及在建供排水規模超過500萬噸/日,居西部地區第一;污泥處理規模400噸/日、垃圾滲濾液處理規模2300噸/日、垃圾焚燒發電規模2400噸/日。業務區域除成都市外,已拓展到蘭州、銀川、西安、深圳、海南和巴中等地。在立足公司核心的供排水產業的同時,公司還積極向垃圾滲濾液、垃圾發電、污泥處理等新興環保領域進軍,不斷提升公司水務及環保產業投資、建設、運營、服務的綜合競爭能力,進一步豐富公司業務結構,做優做強以水務為核心的環保主業。
重慶水務(601158)主營業務以重慶市區的供排水和污水處理為主,目前具備193萬噸/日供水能力和204萬噸/日污水處理能力,盈利能力較為穩定。公司目前已介入了長壽化工園和西微電子園的工業污水處理業務,積累了一定的運營經驗。與市政污水處理不同的是,工業污水處理具有較高的技術門檻,為此公司已與蘇伊士環境集團合資成立重慶中法水務,未來中法水務將承擔公司深入工業污水處理市場的先鋒角色。
國中水務(600187)主營業務涵蓋了水務環保產業鏈的市政供水、污水處理、新型城鎮分布式供排水一體化、高濃度廢水處理、環保設備及工程技術服務等多個領域。公司既有穩定的水務項目建設和運營業務,也有高附加值的水處理設備及工程業務,是國內A股市場為數不多的擁有完整產業鏈的綜合水務環保上市公司。公司通過並購瑞典Josab和四川億思通,構建起農村供排水領先技術體系,解決了農村供水與污水處理的高成本瓶頸,形成農村水務市場先發優勢,在搶占數百億空間的農村水務「藍海」市場中佔得先機。

⑦ 「水十條」提清理計劃 「污染大戶」印染業怎麼辦

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取締「十小」企業。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要求,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製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葯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環境保護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能源局等參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專項整治十大重點行業。制定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葯製造、製革、農葯、電鍍等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實施清潔化改造。新建、改建、擴建上述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2017年底前,造紙行業力爭完成紙漿無元素氯漂白改造或採取其他低污染制漿技術,鋼鐵企業焦爐完成干熄焦技術改造,氮肥行業尿素生產完成工藝冷凝液水解解析技術改造,印染行業實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制葯(抗生素、維生素)行業實施綠色酶法生產技術改造,製革行業實施鉻減量化和封閉循環利用技術改造。(環境保護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參與)
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集聚區污染治理。集聚區內工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方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新建、升級工業集聚區應同步規劃、建設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2017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並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環境保護部牽頭,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等參與)
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
調整產業結構。依法淘汰落後產能。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據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後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相關行業污染物排放標准,結合水質改善要求及產業發展情況,制定並實施分年度的落後產能淘汰方案,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備案。未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暫停審批和核准其相關行業新建項目。(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等參與)
嚴格環境准入。根據流域水質目標和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明確區域環境准入條件,細化功能分區,實施差別化環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實行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已超過承載能力的地區要實施水污染物削減方案,加快調整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到2020年,組織完成市、縣域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環境保護部牽頭,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參與)
優化空間布局。合理確定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充分考慮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重大項目原則上布局在優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並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鼓勵發展節水高效現代農業、低耗水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生態保護型旅遊業,嚴格控制缺水地區、水污染嚴重地區和敏感區域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新建、改建、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七大重點流域幹流沿岸,要嚴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醫葯製造、化學纖維製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項目環境風險,合理布局生產裝置及危險化學品倉儲等設施。(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等參與)
推動污染企業退出。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葯製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應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環境保護部等參與)
積極保護生態空間。嚴格城市規劃藍線管理,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應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積。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佔用水域。嚴格水域岸線用途管制,土地開發利用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濱海地帶的管理和保護范圍,非法擠占的應限期退出。(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環境保護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參與)
推進循環發展。加強工業水循環利用。推進礦井水綜合利用,煤炭礦區的補充用水、周邊地區生產和生態用水應優先使用礦井水,加強洗煤廢水循環利用。鼓勵鋼鐵、紡織印染、造紙、石油石化、化工、製革等高耗水企業廢水深度處理回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水利部、能源局等參與)
促進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嚴重地區城市為重點,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築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用水,要優先使用再生水。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處理和利用。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鋼鐵、火電、化工、制漿造紙、印染等項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許可。自2018年起,單體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築,北京市2萬平方米、天津市5萬平方米、河北省10萬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應安裝建築中水設施。積極推動其他新建住房安裝建築中水設施。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京津冀區域達到30%以上。(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等參與)
推動海水利用。在沿海地區電力、化工、石化等行業,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為循環冷卻等工業用水。在有條件的城市,加快推進淡化海水作為生活用水補充水源。(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參與)
抓好工業節水。制定國家鼓勵和淘汰的用水技術、工藝、產品和設備目錄,完善高耗水行業取用水定額標准。開展節水診斷、水平衡測試、用水效率評估,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到2020年,電力、鋼鐵、紡織、造紙、石油石化、化工、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業達到先進定額標准。(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牽頭,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質檢總局等參與)

⑧ 氣十條水十條與環境管理的關系

轉載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4月16日,國務院發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這是繼2013年9月出台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之後,國務院出台的第二個環保行動計劃,是新一屆政府的第二個環保行動計劃綱領。
同時,《土壤污染治理行動計劃》近日已由環保部提交至國務院審議,預計今年年內或明年初將會出台。
站在「十二五」的收官之年,我們應當如何從深化改革的角度評價已經出台的「大氣十條」和「水十條」,建言即將出台的「土十條」?這對於制定更加富有改革精神的的環保「十三五」規劃,完善現有的環境法律、法規及標准,理順、創新環境管理體制機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中國科學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所長王毅強調指出,「我們要建設生態文明,目前馬上進行環境大部制改革還存在一定困難,但是也要嘗試進行體制機制創新。」
他認為,「既然單憑過去我們慣用的由地方和部門組成的聯席工作會議制度難以發揮理想作用,那麼我們在區域污染控制上應當尋找新的突破口,嘗試設立環境管理的區域(流域)派出機構,構建區域(流域)環境綜合管理體系,統籌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和流域水污染防治。」
「大氣十條」2014年效果顯著問:「大氣十條」從2013年9月實施至今,已有一年半的時間過去,您如何評價「大氣十條」的實施效果?
從環保部門提供的數據來看,「大氣十條」在三大重點區域的實施效果還是非常不錯的。
根據環保部的統計,2014年,我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重點區域省份PM2.5濃度較2013年均出現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在京津冀地區,北京2014年PM2.5年均濃度為85.9微克/立方米,較2013年下降4%;天津2014年PM2.5年均濃度為83微克/立方米,較2013年下降13.5%;河北2014年PM2.5年均濃度為95微克/立方米,較2013年下降12%。在長三角地區,上海2014年PM2.5年均濃度為52微克/立方米,較2013年下降16.1%;江蘇2014年PM2.5年均濃度為66微克/立方米,較2013年下降9.6%;浙江2014年PM2.5年均濃度為53微克/立方米,較2013年下降13.1%。在珠三角地區,廣東9城市2014年PM2.5年均濃度為42微克/立方米,較2013年平均下降10.6%。
在上述7個省區中,北京PM2.5年均濃度的降幅最低,未能達到2014年年初預定的下降5%的目標。除北京之外,其餘地區的PM2.5年均濃度降幅都很大,均在10%以上。
上述結果說明「大氣十條」的實施成果顯著,我們要穩固這樣的成果,防止它在接下來幾年的反彈。如果按照這樣的治理速度下去,「大氣十條」確定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是可以實現的。
當然,也有人懷疑上述減排成績的真實性。為什麼京津冀三省市的PM2.5年均濃度下降幅度如此懸殊?天津和河北的數據會不會有水分?由於目前還沒有充分的依據,也只能是保持必要的懷疑而已。但無論如何,分析減排的貢獻因素和成本效益是必要的,比如是否對經濟減速產生一定影響,以及所花費的代價和產生的社會成本等。
治霾目標需科學、可達問:盡管河北2014年的減排成績非常不錯,但河北仍計劃加壓加碼,制定《河北省大氣污染深入治理三年(2015-2017)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對此,您怎麼看?
根據河北省長張慶偉在河北省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上的政府工作報告,2014年河北的PM2.5、PM10、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平均濃度分別下降了12%、13.2%、25.7%、16.7%、5.9%和13.7%,超額完成國家下達任務。盡管2014年的減排成績喜人,但目前河北整體減排壓力依然巨大。環保部今年公布的2014年環境狀況質量公報,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10個城市分別是保定、邢台、石家莊、唐山、邯鄲、衡水、濟南、廊坊、鄭州和天津,其中河北佔了7個。河北可能出於急於摘掉重污染城市「摘帽」的原因,因此,河北正在研究制定更加嚴格的《河北省大氣污染深入治理三年(2015-2017)行動方案》。
實際上,河北已於2013年9月發布了《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河北落實「大氣十條」的實施細則。但根據清華大學和中國清潔空氣聯盟聯合完成的名為《基於『大氣十條』的京津冀地區細顆粒物污染防治政策效果評估》報告(以下簡稱《效果評估》),認為即使全面落實現有的減排政策,到2017年,河北省部分地區的PM2.5濃度仍然不能降低25%以上,即有可能無法實現國家規定的目標。這份《評估報告》引起了當地領導的重視,准備啟動進一步的《行動方案》也就不奇怪了。
不過,我個人認為,大氣十條提出的目標是非常高的,其論證的科學性和成本估計並不充分。而河北省的《實施方案》提出的治霾措施已經夠嚴格了,最終能夠落實多少,還存在較多的不確定性。所以,如果我們在現有的政策基礎上繼續加碼,增加更為嚴格的政策措施,不是喊喊政治口號那麼簡單,必須考慮可行性和社會經濟的承受程度,並與各相關方充分討論和達成共識。
實際上,從2014年的治理效果來看,《評估報告》可能低估了《實施方案》的政策效果。假設《評估報告》的結論能夠成立,那麼我們需要做的並非是馬上加碼加壓,而是要反思我們之前確定的治霾目標是否科學。治霾不僅要考慮環境的要求,也要考慮遵循轉型發展的規律和社會承受度,防止因此可能產生新的問題和不穩定,要從單純強調治理目標轉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上。畢竟灰霾的形成可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其治理也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無論是河北還是其他地區的治霾都需要科學規劃,著眼長遠的可持續發展,而非一味求快,否則反而有可能事倍功半。
區域聯防聯控需要制度創新問:大氣污染的區域型特徵已經非常明顯,而「大氣十條」在體制機制上並未提出針對性特別強的措施。對此,您希望在環保「十三五」規劃中做出那些探索?
目前,區域聯防聯控在「大氣十條」里規定得比較空泛。在落實「大氣十條」的過程中,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和珠三角已經建立了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該聯席會議由區域內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參加,通過定期領導小組會議和辦公室工作會議兩種主要形式,研究協調解決區域內突出環境問題,並組織實施環評會商、聯合執法、信息共享、預警應急等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聯席會議還負責通報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研究確定階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點與主要任務。
從過往環保系統及相關領域的類似聯席會議的管理效果來看,一方面,作為臨時性的協調議事機制,其能否科學有效決策存在疑問;另一方面,由於不屬於常設機構和缺少利益相關方參與,即使產生決策而能否實施也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所以這種聯席會議制度的效果並不理想。
我們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必須加強頂層設計和進行體制改革、制度創新,這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和剛出台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的基本要求。
雖然在當前條件下,進行大規模的環境大部制改革還存在一定困難,但我們可以針對當前環境問題的特點,在區域(流域)污染綜合防治上尋找突破口。即嘗試把現行的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和區域環境督查機構坐實,通過立法和行政授權加強其機構職能,可以先小范圍進行試點改革,逐步使其真正成為環境管理的區域(流域)派出機構,並藉此構建區域(流域)環境綜合管理體系,統籌區域大氣污染和流域水污染的綜合防治。通過制度創新,使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和流域協作機制落到實處。
多個部門之間統籌是挑戰問:繼「大氣十條」之後,國務院於4月16日出台了「水十條」,您如何整體評價「水十條」?
作為新一屆政府的第二個環保行動計劃綱領,「水十條」彰顯了新一屆政府治理和改善水體環境的決心和意志,回應了人民群眾的關切。
首先,從編制過程來看,我認為還可以吸納更多利益相關方參與。根據環保部的解讀材料介紹,「水十條」的起草工作自2013年4月起,主要經歷了准備、編制、徵求意見和報批4個階段,先後6次徵求中央及國務院34個部門和單位意見,兩次徵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意見,3次組織專題調研,歷時近兩年,30次易稿。從中不難看出,「水十條」的起草過程中主要徵求了政府部門的意見,而在徵求專家、企業、公眾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意見這一方面則顯得不足。無論是新環保法還是「水十條」,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都是其重要內容。而我認為,公眾參與不應僅限於政策出台之後的階段,也可以擴展至政策制定的過程中。既然「水十條」討論的是公共事務議題,那麼為什麼不可以在制定過程中向包括公眾在內的更多利益相關者徵求意見呢?通過充分討論不僅可以豐富我們的規定,更重要的是通過協商達成共識,有利於未來行動的落實。因此,我希望正在制定中的「土十條」在這方面可以做得更好。
其次,從治理水體環境的職責分工來看,「水十條」的創新是規定了國務院各部門的具體分工,但對部門如何統籌的制度設計略顯不足。「水十條」明確了環保、發改、科技、工業、財政、國土、交通、住建、水利、農業、衛生、海洋等多個部門在每一項任務上的職責,但對如何統籌各方開創「九龍」合力、系統治理的新氣象,並沒有清晰的制度安排。盡管「水十條」提出建立全國水污染防治工作協作機制,但這一說法過於原則化,缺乏可操作性。部門協調一直是過去其他水污染防治工作開展過程中的難點,那麼新的治水行動綱領應該對這一難點提出相對明晰的解決方案。
再者,從「水十條」落實的工作機制來看,「水十條」主要關注了從部委「條條」的角度如何操作的問題,而對從地方政府「塊塊」的角度如何操作、「條條」「塊塊」如何協作的問題重視不夠。水環境治理從本質上說是跨行政區、跨部門的流域綜合治理問題,因此地方政府間如何協作尤為重要,通過「條條」「塊塊」協作解決區域性流域性環境問題更為重要。
水環境監測體系需細化問:「水十條」提出要完善水環境監測網路。對此,您如何評價「水十條」的具體要求?
監測對一個有效的環境治理體系尤為重要。無論是政策的制定還是政策的考核都要以監測結果為依據,因此環境監測網路是水環境治理的一項前提性工作。
關於水環境監測網路還需要明確幾個問題:到底由誰來建,是國家來建還是可以由第三方來建?是新建環境監測網路,還是在現有的基礎上進行整合?現有的環境監測網路如何整合,還有哪些監測網路需要新建?水利部門和環保部門如何在地表水監測上避免重復建設?地表水監測網路和地下水監測網路是否需要以及如何銜接?陸海監測網路如何統籌?這些都有待進一步明確。
關於這個問題的復雜性,我們不妨以地下水監測為例。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聯合申報了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已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正式進入實施階段,預計未來三年內完成。其中,國土資源部將建設10103個地下水監測站點,其中新建監測站點7235個,改建監測站點2868個。新建監測站點中,新施工監測井7197個,鑽探總進尺共68.4萬米,流量監測站點38個;改建監測站點中,改建監測井2809個,流量監測站點59個。配套地下水信息自動採集傳輸一體化設備10103套。水利部將建10298個監測點,既包括了改建監測點,也包括了新建監測點。預計國家地下水監測站點監測控制范圍將擴大到350萬平方千米、站網密度提高到每1000平方千米5.8孔(站),可有效提高地下水監測自動化和信息化水平,實現對全國地下水動態的有效監控。
這一工程的建設毫無疑問非常及時,可以彌補我國地下水監測網路的不足。但是從水環境治理的整體角度來看,負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環保部並沒有參與。那麼環保部在沒有參與共建的情況下,能否充分共享到地下水的監測數據?一般來說,沒有共建,難以共享。環保部門是否還需要另外設置地下水環境質量的監測點?可見,水環境監測網路需要一個整體的設計和推進方案,要保證數據、信息的暢通、共享。
同時,「水十條」中提出到2017年底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海域建成統一的水環境監測網。但是如果前面提到的若干疑問沒有得到充分解決,那麼上述三大重點區域的水環境監測網路預計難以建得讓人滿意。同樣的案例是,在國家科技重大項目中的「水專項」,其領導小組成員中有環保部和住建部,卻沒有水利部參與。
建議開展環境管理流域派出機構試點問:您如何評價「水十條」關於流域治理機制的設計?
「水十條」提出要完善流域協作機制,健全跨部門、跨區域、跨流域、跨海域的水環境保護議事協調機制,發揮環境保護區域督查派出機構和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的作用。但這一說法依然不「解渴」。正如我們在現實中看到的那樣,無論是環保部的督查中心還是水利部的流域管理派出機構,都沒有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一方面,環保督查中心作為環保部的直屬事業單位沒有執法權,而流域管理委員會也難以協調地方政府;另一方面督查中心與流域管理委員會之間也未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
值得一提的是,過去我們在主要流域設有水資源保護局,在一個時期內該機構形式上曾由水利部和環保部雙重領導。但由於兩個部門在預算、人員安排、信息分享等問題上不能達成共識,導致這個機制無疾而終。目前,流域各水利委員會只是水利部的派出機構,不能代表環保部,更不能代表流域的各個利益相關方。
相比流域管理委員會已有《水法》的授權,環境管理流域派出機構還沒有法律的依據,因為《水污染防治法》並沒有對該派出機構進行明確的授權。
因此,我建議應優先開展環境管理流域派出機構的試點工作,負責流域環境質量的監管和協調,也可以考慮通過流域機構的重組將水資源管理和水環境管理統一起來。如果在這個方面遇到法律障礙的話,也可以向全國人大申請特別授權。
盡快明確水環境質量標准制修訂的時間表問:相比各種具體的治理政策,水環境有關的標准在「水十條」中位置並不是很突出。「水十條」在提到標準的制定和修訂時,也沒有像具體政策那樣明確時間表。對此,您怎麼看?
「水十條」提出制修訂地下水、地表水和海洋等環境質量標准,以及城鎮污水處理、污泥處理處置、農田退水等污染物排放標准。無論是水環境質量標准,還是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都是重要的技術法規,對水環境質量管理至關重要。
我想特別強調一下水環境質量標準的重要性。最直接有效的例證就是,在公眾參與的推動下,PM2.5寫入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准,對大氣污染防治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在地表水領域,我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制訂於1983年,並先後於1988年、1999年和2002年進行過三次修訂。現行標准為2002年第三次修訂的標准,迄今已有11年未進行修訂。建議盡快修訂這一標准:更好地根據地表水環境功能分類和保護目標,去確定控制水環境質量的目標和項目,同時,論證制定飲用水源地標準的可行性,以及納入環境健康因素的考慮等。
在地下水領域,我們只有《地下水質量標准》。現行標准於1993年12月30日批准,1994年10月1日實施,至今已有20多年。國土資源部已經啟動了修訂,但沒有明確的時間表。
在《地下水質量標准》之外,我們還應該研究起草《地下水環境質量標准》。因為地下水質量不佳的成因很復雜,部分是地質環境本身天然造成的某些污染物超標,部分是人類活動造成。《地下水質量標准》主要是用於評價地下水本身質量的標准,而無法衡量人類活動對地下水水質的影響。因此國家應盡快制定《地下水環境質量標准》。
這些水環境質量標準的起草和修訂,將影響到整個水污染防治的評價,應盡快明確其制修訂的時間表。如果我們啟用新的標准,可能會像空氣一樣得出完全不同的評價結果。
此外,我們還應該在現有的排放標准基礎上,繼續完善各個行業的用水效率、水污染物排放等標准以及行業領跑者標准,以構建一個完善的水環境質量標准與排放標准體系。
做好《水污染防治法》修訂問:在「水十條」實施的同時,《水污染防治法》已經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立法規劃的一類立法項目。您對《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有哪些建議?
首先,我期望正在修訂中的《大氣污染防治法》,能夠更好地落實新《環保法》的要求,朝著《清潔空氣法》的方向修訂,從而為後續的《水污染防治法》修訂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起草樹立一個優秀的立法範本。
其次,《水污染防治法》應在新《環保法》和「水十條」的基礎上,不僅僅是就水污染防治談水污染防治,而是能夠從宏觀的角度,體現經濟發展與水環境治理之間的平衡關系。此外,《水污染防治法》還應突出流域綜合管理的理念,根據流域特點和要求進行統籌防治,綜合解決流域水問題,並形成一部更強有力的《清潔水法》。
再者,新的《清潔水法》應對我們過去關注較少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和農村水污染防治等議題,做出必要和充分的回應。
協調三個「十條」與「十三五」規劃的關系問:「大氣十條」和「水十條」已經實施,「土十條」已經上報國務院。那麼應當如何處理三個「環保十條」與環保「十三五」規劃的關系?
在「十二五」環保規劃體系裡面,我們已經有完整的大氣、水和土的專項規劃:在大氣領域,有《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在水領域,有《重點流域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2013-2020年)》;在土壤領域,已有《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也即實質意義上的土壤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了。
既然三個環境要素的環保規劃體系如此完整,為什麼我們還要在「十二五」各個環保專項規劃的有效期內,另起爐灶再來三個橫跨「十二五」和「十三五」的環保十條?表面的理由是,中國大氣、水和土壤的防治形勢超出了預測,目標需要加嚴,並且針對環境要素的專業化防治也符合環境保護的基本規律,所以要再制定三個「環保十條」。
「大氣十條」的一個結果就是在實質意義上廢止了《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如果說2013年出台的「大氣十條」屬於新一屆政府的應急措施還可以理解,但是為什麼已經到了「十二五」末期,還要在2015年出台「水十條」,編制「土十條」呢?
按照五年環保專項規劃編制的慣例,在「十三五」期間還要出台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土壤污染防治規劃。那麼現在2015年再出台有關水和土的行動計劃,是不是就疊床架屋了呢?我們看到,在水、土十條的背景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和《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已經很少被人提起了。那麼這些規劃是否需要執行、能否得到很好的執行?
因此,我建議為了落實三中全會決定倡導的「多規合一」,既保證規劃的連續性和權威性,又提高規劃的質量和減少重復,必須重新思考「十三五」環保專項規劃的制定思路,在未來三個「環保十條」的基礎上,把環保「十三五」規劃制定為更具戰略性、協調性和面向長遠的「綠色中國」規劃,將環境各要素統籌起來,為建設生態文明、繪制美麗中國和實現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⑨ 污水處理的意義

污水處理的意義:將污水進行處理之後,可以對其進行循環使用,為我國的生產減少水資源的消耗。水處理技術利用相關的技術手段對污水進行凈化,使其可以繼續使用,所以污水處理極為重要。

按污水來源分類,污水處理一般分為生產污水處理和生活污水處理。生產污水包括工業污水、農業污水以及醫療污水等,而生活污水就是日常生活產生的污水,是指各種形式的無機物和有機物的復雜混合物,包括:

①漂浮和懸浮的大小固體顆粒;

②膠狀和凝膠狀擴散物;

③純溶液。

按水污的質性來分,水的污染有兩類:

一類是自然污染;另

一類是人為污染,當前對水體危害較大的是人為污染。

污水處理被廣泛應用於建築、農業、交通、能源、石化、環保、城市景觀、醫療、餐飲等各個領域,也越來越多地走進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9)污水處理設備水十條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按照其作用可分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學法三種。

①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離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質,在處理過程中不改變化學性質。常用的有重力分離、離心分離、反滲透、氣浮等。物理法處理構築物較簡單、經濟,用於村鎮水體容量大、自凈能力強、污水處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況。

②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陳代謝功能,將污水中呈溶解或膠體狀態的有機物分解氧化為穩定的無機物質,使污水得到凈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處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③化學法:是利用化學反應作用來處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質或膠體物質的方法,多用於工業廢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還原法、離子交換法等。化學處理法處理效果好、費用高,多用作生化處理後的出水,作進一步的處理,提高出水水質。

一級處理後的廢水BOD去除率只有20%,仍不宜排放,還須進行二級處理。二級處理的主要任務是大幅度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物,BOD去除率為80%~90%。

一般經過二級處理的污水就可以達到排放標准,常用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處理法。三級處理的目的是進一步去除某種特殊的污染物質,如除氟、除磷等,屬於深度處理,常用化學法。

⑩ 成都治水十條提出,多少年加強城鎮污水處理

你這么小范圍的調研報告,只有找專業的研究結構定製,以下資料供你參考,希望能幫到你,希望採納!隨著水十條的正式公布,我國污水治理行業未來將受益於污水治理領域的加速投資。根據市場測算,「水十條」涉及的工業水污染治理、城鎮水污染治理、農業污染治理、港口水環境治理、飲用水、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環境監管等方面,到2020年,完成「水十條」相應目標需要投入資金約4-5萬億元(其中近三年投入約為2萬億元),需各級地方政府投入約1.5萬億元。污水處理行業發展現狀根據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污水處理設備行業產銷需求與投資預測分析報告》顯示,隨著我國現代化及工業化的不斷推進,廢水排放總量不斷增長。2001-2013年,我國廢水排放總量從2001年的433億噸增長到2012年的685億噸、2013年的695.4億噸,廢水排放總量增加了252億噸,平均每年多排放了21億噸廢水,平均年復合增長率約4.3%。其中:2001年-2013年,中國城鎮生活污水排放總量從230.3億噸增長到2012年的427.9億噸、2013年的485.1億噸,年復合增長率7.7%。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城鎮化率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將會有一千多萬人口進入城鎮居住和生活,按目前年人均生活污水排放量65噸計算,將每年至少帶來6.5億噸污水的排放量,市場空間巨大。隨著水十條的正式公布,我國污水治理行業未來將受益於污水治理領域的加速投資。根據市場測算,「水十條」涉及的工業水污染治理、城鎮水污染治理、農業污染治理、港口水環境治理、飲用水、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環境監管等方面,到2020年,完成「水十條」相應目標需要投入資金約4-5萬億元(其中近三年投入約為2萬億元),需各級地方政府投入約1.5萬億元。根據《中國污水處理設備行業產銷需求與投資預測分析報告》顯示,隨著我國現代化及工業化的不斷推進,廢水排放總量不斷增長。2001-2013年,我國廢水排放總量從2001年的433億噸增長到2012年的685億噸、2013年的695.4億噸,廢水排放總量增加了252億噸,平均每年多排放了21億噸廢水,平均年復合增長率約4.3%。其中:2001年-2013年,中國城鎮生活污水排放總量從230.3億噸增長到2012年的427.9億噸、2013年的485.1億噸,年復合增長率7.7%。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城鎮化率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將會有一千多萬人口進入城鎮居住和生活,按目前年人均生活污水排放量65噸計算,將每年至少帶來6.5億噸污水的排放量,市場空間巨大。結合「水十條」中的污水處理方面政策,工業廢水治理、市政供水及污水處理的提標改造和達標排放、污水回收利用、農村水處理將是水污染治理政策著重關注的方面。農村污水處理成為新熱點:污水處理在「十二五」末期仍為水務領域的市場熱點行業。但與「十二五」前期不同,隨著國家環境治理要求的提高,環境政策對縣級及以下地區進一步關注,加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政策及資金的落實到位,新農村建設加快,小型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在去年發展較快,而大中型城市的污水處理廠主要以單廠運營規模擴容的方式快速增長。農村污水處理市場領域成為2014年污水處理領域的市場熱點。污泥處理作為污水處理發展的下個階段,污泥資源化將是行業內業務突破新出路:污泥處理處置成為水務領域繼供水、污水處理之後的第三大領域,且迅速發展壯大,成為2014年水務市場最熱的新興市場。目前我國污泥的無害化處置率不足30%,傳統的填埋方式市場佔比已呈逐年下降趨勢,資源化處置方式市場佔比已逐步擴大,而碳化、蛋白提取等新興的污泥資源化處置方式已在污泥處置市場顯現。在「十二五」收官之際,徹底減量化的焚燒處置亦成為污泥市場的又一熱點,由於焚燒的減量化、無害化、穩定化效果顯著,因此2014年備受企業青睞。再生水領域努力尋求困境突破:再生水的回用已引起各地政府及企業的高度重視,尤其是大中城市。但目前再生水利用領域仍存在需要改善的問題,如資金的投入、技術的提升、工程的運營、民眾的參與、政府的監管的維度均存在一些制約性問題。再生水領域2014年雖受到多家企業的關注,但該領域仍尚未突破。隨著環境產業「新常態」的「常態」化趨勢顯現,再生水市場有望進一步打開。總之,隨著我國環保產業的快速發展,市場規模將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不斷擴大,污水處理產業市場化服務需求將逐步突出,行業將呈現資源整合與跨區域發展的趨勢,全行業將由區域性競爭逐步過渡到全國性甚至國際性競爭,技術與服務領先、市場佔有率高的企業將會成為行業領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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