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純凈水執行那個標准
純凈水:通過電滲析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蒸餾法及其他適當的加工方法,去除水中的礦物質、有機成分、有害物質及微生物等加工製得的密封在容器中,並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飲用的水。
檢驗方法:
1感官、理化部分按GB 5750及附錄A有關項目檢驗。
2電導率的測定按附錄A(標準的附錄)執行。
3微生物部分按GB 4789有關規定執行
Ⅱ 凈水機要符合哪些標准
1、 范圍
規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飲用水處理裝置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與命名、基本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適用於家用和類似用途飲用水處理裝置(以下簡稱「飲用水處理裝置」)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衛生部 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2001)
衛生部 生活飲用水化學處理劑衛生安全評價規范(2001)
衛生部 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規范評價(2001)
衛生部 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設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試行)
衛生部 衛生部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檢驗規定(2001)
3、 術語和定義
3.1飲用水處理裝置
由一個或若干個飲用水處理單元組成的能改善水質的系統。
3.2過濾
通過半透性材料從水中分離顆粒物的過。
3.3微濾
以孔徑為(0.02~10) ㎛的濾膜為過濾介質,以壓力差為動力,能濃縮和分離懸浮物的一種過濾技術。通常簡稱為MF。
3.4超濾
以孔徑為(0.001~0.2)㎛的濾膜為過濾介質,以壓力差為動力,能濃縮和分離固體可溶性大分子或膠體物質的一種過濾技術。通常簡稱為NF。
3.6礦化
向水中添加一種或若干種對人體有益礦物質成分的過程。
3.7消毒
去除、殺滅或滅活所有類型的致病微生物的過程。
3.8離子交換
在溶液中存在的離子交換固體介質之間有可逆性交換的化學作用,而對固體結構無任何改變的過程。也可簡稱為IE。
3.9電滲析
以離子交換台膜為分離介質,以電位差為推動力,使水中陰陽離子定向遷移並通過離子交換摸,從而進行離子分離的技術。通常簡稱為ED。
3.10反滲透
在膜的進水一邊施加比溶液滲透壓高的外界,只允許溶液中水和某些組分選擇必透過,其他物質不能透過而被截留在膜表面的過程。通常簡稱為RO。
3.11再生
恢復介質從而使其具有水處理功能 的維護過程。
3.12水的總硬度
以CaCO3表示的水中溶解的鈣鹽與鎂鹽含量。單位為mg/L。
3.13軟化
總硬度低於17.1mg/L的水。
3.15飲用純凈水
經電滲析(ED)、離子交換(IE)、反滲透(BO)、蒸餾等方法除鹽處理後的可直接飲用的水。
3.16消毒效果
飲用水處理品裝置去除、殺滅或滅活各種致病微生物的效果。
3.17脫鹽率
飲用水處理裝置進水含鹽量的降低值進水總含鹽量的比率,以百分比表示。
3.18額定使用周期
飲用水處理單元達到製造商規定的清洗、再生或更換期限前的處理能力。以時間或處理水的體積表示。
3.19凈水流量
飲用水處理裝置全部水處理單元在額定使用周期內且在規定使用條件下單位時間可生產的最小凈水量。單位為L/h或m3/h。
3.20初始凈水流量
飲用水處理裝置初次使用時的凈水流量。單位為L/h或m3/h。
3.21額定總凈水量
製造商稱的飲用水處理裝置在規定的使用條件下可生產的最大凈水量。單位為L或m3。
3.22使用壽命
飲用水處理裝置經清洗、再生、更換飲用水處理內芯或維修,仍能正常使用的總時間或總凈水量。單位為月、年或處理水的體積。
3.23進水壓力
飲用水處理裝置進水口處的水壓,單位為Mpa。
3.24大型飲用水處理裝置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飲用水處理裝置為大型飲用水處理裝置:
a)高度>1700mm,重量≥500kg ;
b)長度或者寬度≥2000mm;
c)除反滲透或納濾外的飲用水處理裝置凈水流量≥300L/h,重量≥50kg ;
d)除反滲透或納濾外的飲用水處理裝置凈水流量≥1020L/h;
e)反滲透或納濾飲用水處理裝置凈水流量≥180L/h,重量≥50kg 。
4、分類與命名
4.1分類
4.1.1飲用水處理裝置按主要水處理功能分為:
a)一般凈水器(Y):改善進水的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的飲用水處理裝置;
b)軟水機(器)(R):能夠提供飲用純凈水的飲用水裝置;
c)純水機(器)(C):能夠提供飲用純凈水的飲用水處理裝置;
d)礦化水機(器)(K):具有礦化功能的飲用水處理裝置;
e)電解水機(D):通過電解方式提供鹼性水和酸性水的飲用水處理裝置;
f)消毒凈水機(器)(X):具有消毒功能的飲用水處理裝置;
g)其他凈水機(器)(Q):除上述種類之外的飲用水處理裝置。
4.1.2飲用水處理裝置按使用型式通常分為:
a)飲用機專用凈水器(Z):與飲水機配套使用的飲用水處理裝置;
b)龍頭式凈水機(器)(L):直接安裝在自來水龍頭上使用的飲用水處理裝置;
c)台立式凈水機(器)(T):通常安放在檯面上或地面上使用的飲用水處理裝置;
d)壁掛式凈水機(器)(B):通常掛在牆壁上使用的飲用水處理裝置;
e)管道式凈水機(器)(G):通常作為供水管道一部分使用的飲用水處理裝置;
f)攜帶型凈水機(器)(X):便於隨身攜帶使用的飲用水處理裝置;
g)乘載式凈水機(器)(C):裝載在車(船、飛機)上的可移動使用的飲用水處理裝置;
h)中央凈水機(器)(Y):通常作為供水中心為用戶提供所需水質用水的飲用水處理裝置。
4.1.3按供水方式分為:
a)連續式:連接到水源能夠自動完成連續供水的飲用水處理裝置;
b)非連續式:需要人工進行加水的飲用水處理裝置。
4.2命名
舉例:YCZ-KZ3L-801,「YCZ」表示飲用水處理裝置,「K」表示礦化水機(器),「Z」表示飲水機專用凈水機(器),「3L」表示凈水流量為3L/h,「801」表示工廠設計順序號。
5、基本要求
飲用水處理裝置應符合本標准要求,並按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製造。
Ⅲ 純凈水的標准
朋友你好!礦泉水 礦泉水是在地層深部循環形成的,含有國家標准規定的礦物質及限定指標。根據身體狀況及地區飲用水的差異,選擇合適的礦泉水飲用,可以起到補充礦物質,特別是微量元素的作用。盛夏季節飲用礦泉水補充因出汗流失的礦物質,是有效手段。 國家標准中規定的九項界限指標包括鋰、鍶、鋅、硒、溴化物、碘化物、偏硅酸、游離二氧化碳和溶解性總固體,礦泉水中必須有一項或一項以上達到界限指標的要求,其要求含量分別為(單位:mg/L):鋰、鋅、碘化物均≥0.2,硒≥0.01,溴化物≥1.0,偏硅酸≥25,游離二氧化碳≥250和溶解性總固體≥1000。市場上大部分礦泉水屬於鍶(Sr)型和偏硅酸型。 選用礦泉水,不要選擇限量指標超過國家標准規定的產品。在選購時,應注意瓶蓋是否松動,瓶身是否透亮,有無異物漂浮等。另外,礦泉水表面張力大,用一枚硬幣進行水面輕放試驗,硬幣可浮在礦泉水上,而不能浮於普遍飲用不上。 我國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准規定:飲用天然礦泉水是從地下深處自然湧出的或經人工揭露的未受污染的地下礦泉水;含有一定量的礦物鹽、微量元素和二氧化碳氣體;在通常情況下,其化學成份、流量、水溫等動態在天然波動范圍內相對穩定。"國標"還確定了達到礦泉水標準的界限指標,如鋰、鍶、鋅、溴化物、碘化物,偏硅酸、硒、游離二氧化碳以及溶解性總固體。其中必須有一項(或一項以上)指標符合上述成份,即可稱為天然礦泉水。"國標" 還規定了某些元素和化學化合物,放射性物質的限量指標和衛生學指標,以保證飲用者的安全。根據礦泉水的水質成分,一般來說,在界線指標內,所含有益元素,對於偶爾飲用者是起不到實質性的生理或葯理效應。但如長期飲用礦泉水,對人體確有較明顯的營養保健作用。以我國天然礦泉水含量達標較多的偏硅酸、鋰、鍶為例,這些元素具有與鈣、鎂相似的生物學作用,能促進骨骼和牙齒的生長發育,有利於骨骼鈣化,防治骨質疏鬆;還能預防高血壓,保護心臟,降低心腦血管的患病率和死亡率。
Ⅳ 純凈水正常標準是多少正常
在國標GB17323-1998中明確規定:飲用純凈水中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的含量分別不得超過0.02mg/L、0.001mg/L。
純凈水是以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為原水。通過電滲析器法、離子交換器法、反滲透法、蒸餾法及其他適當的加工方法製得而成,密封於容器內,且不含任何添加物,無色透明,可直接飲用。
一、技術要求
1、原料用水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水質標准。
2、感官指標應符合表1規定。
二、檢驗方法
1、感官、理化部分按GB 5750及附錄A有關項目檢驗。
2、電導率的測定按附錄A(標準的附錄)執行。
3、微生物部分按GB 4789有關規定執行。
Ⅳ 現在國家對純水機的檢驗標準是什麼
正規廠家生產的純水機一定都有衛生部頒發的《國產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版可批文》權,若是沒有這個批文那就是假冒偽劣產品。可以到衛生許可批文公開查詢網站查詢到批文中的編號或產品名稱,來辨別批文真假。
若是有批文的,自己感覺水質還是有問題,可以到每個地區的疾控中心要求檢驗。
Ⅵ 凈水器的國家標準是什麼
凈水器的標准 如下:
(1)目前已有的凈水器有關的國家標准有:
GB/T19249—2003 反滲透水處理設備
GB/T19837—2005 城市給排水紫外線消毒設備
(2)目前正在制訂或報批的凈水器國家標准有:
GB/T*****—**** 家用和類似用途飲用水處理裝置 通用要求
GB/T*****—**** 家用和類似用途飲用水處理內芯 通用要求
GB/T*****—**** 反滲透凈水機
GB/T*****—**** 超濾膜凈水器
(3)目前已有的凈水器行業標准有:
CJ3023—1993 活性炭凈水器(城鎮建設行業標准)
CJ3026—1994 飲用水一體化凈水器(城鎮建設行業標准)
CJ/T3066—1997 內磁水處理器(城鎮建設行業標准)
CJ/T119—2000 反滲透水處理設備
CJ/T204—2000 生活飲用水紫外線消毒器(城鎮建設行業標准)
CJ/T168—2002 純水機(城鎮建設行業標准)
CJ/T170—2002 超濾水處理設備(城鎮建設行業標准)
CJ/T169—2002 微濾水處理設備(城鎮建設行業標准)
ZBY99007—1989 礦化水器(原輕工業部標准)
QB1979—1994 人工礦泉水器(原輕工業部標准)
YY/T0280—1995 電熱蒸餾水器(醫葯行業標准)
HG/T3313—1998 電子式水處理器(化工行業標准)
HY/T060—2002 中空纖維超濾裝置(海洋行業標准)
HY/T068-2002 飲用純凈水制備系統SRO系統反滲透設備(海洋行業標准) HJ/T270-2006 反滲透水處理裝置
CAS124—2007 電解制水機(中國保健協會標准)
(4)衛生部衛生規范
衛生部衛法監發[2001]第161號文附件4A 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范——一般水質處理器
衛生部衛法監發[2001]第161號文附件4B 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范——礦化水器
衛生部衛法監發[2001]第161號文附件4C 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范——反滲透處理裝置
衛生部衛法監發[2005]第336號文附件 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設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 (5)地方標准:
目前上海市正在制訂凈水器的上海市地方標准
(6)美國NSF凈水器標准
ANSI/NSF42—1998 飲水處理裝置——感官作用
ANSI/NSF44—1998 住宅陽離子交換軟化器
ANSI/NSF53—1998 飲水處理裝置——健康作用
ANSI/NSF55—1991 紫外線微生物水處理設備
ANSI/NSF58—1997 反滲透飲水處理設備
ANSI/NSF62—1997 飲水蒸餾設備
Ⅶ 凈水器的國家標準是什麼
凈水器的標准 如下:
(1)目前已有的凈水器有關的國家標准有:
GB/T19249— 反滲透水處理設備
GB/T19837—2005 城市給排水紫外線消毒設備
(2)目前正在制訂或報批的凈水器國家標准有:
GB/T*****—**** 家用和類似用途飲用水處理裝置 通用要求
GB/T*****—**** 家用和類似用途飲用水處理內芯 通用要求
GB/T*****—**** 反滲透凈水機
GB/T*****—**** 超濾膜凈水器
(3)目前已有的凈水器行業標准有:
CJ3023—1993 活性炭凈水器(城鎮建設行業標准)
CJ3026—1994 飲用水一體化凈水器(城鎮建設行業標准)
CJ/T3066—1997 內磁水處理器(城鎮建設行業標准)
CJ/T119—2000 反滲透水處理設備
CJ/T204—2000 生活飲用水紫外線消毒器(城鎮建設行業標准)
CJ/T168—2002 純水機(城鎮建設行業標准)
CJ/T170—2002 超濾水處理設備(城鎮建設行業標准)
CJ/T169—2002 微濾水處理設備(城鎮建設行業標准)
ZBY99007—1989 礦化水器(原輕工業部標准)
QB1979—1994 人工礦泉水器(原輕工業部標准)
YY/T0280—1995 電熱蒸餾水器(醫葯行業標准)
HG/T3313—1998 電子式水處理器(化工行業標准)
HY/T060—2002 中空纖維超濾裝置(海洋行業標准)
HY/T068-2002 飲用純凈水制備系統SRO系統反滲透設備(海洋行業標准) HJ/T270-2006 反滲透水處理裝置
CAS124—2007 電解制水機(中國保健協會標准)
(4)衛生部衛生規范
衛生部衛法監發[2001]第161號文附件4A 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范——一般水質處理器
衛生部衛法監發[2001]第161號文附件4B 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范——礦化水器
衛生部衛法監發[2001]第161號文附件4C 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范——反滲透處理裝置
衛生部衛法監發[2005]第336號文附件 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設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 (5)地方標准:
目前上海市正在制訂凈水器的上海市地方標准
(6)美國NSF凈水器標准
ANSI/NSF42—1998 飲水處理裝置——感官作用
ANSI/NSF44—1998 住宅陽離子交換軟化器
ANSI/NSF53—1998 飲水處理裝置——健康作用
ANSI/NSF55—1991 紫外線微生物水處理設備
ANSI/NSF58—1997 反滲透飲水處理設備
ANSI/NSF62—1997 飲水蒸餾設備
Ⅷ 飲用純凈水的執行標准用哪個
有效,這是二個不同用途的標准。 GB 17323-1998 瓶裝飲用純凈水本標准規定了瓶裝飲用純凈水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要求,適用於符合本標准第3章定義的產品。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包裝飲用水發布日期:2014-12-24實施日期:2015-05-24代替標准:GB 19298-2003;GB 17324-2003本標准適用於直接飲用的包裝飲用水。本標准不適用於飲用天然礦泉水。
Ⅸ 瓶桶裝飲用純凈水現在的國家執行標準是什麼
在公眾的認知中,瓶裝水應該比自來水更安全。然而,瓶裝飲用水的國標中,水質指標僅有20項,相比之下,自來水的標准中水質指標有106項;而一些病菌和微生物指標,也被認為瓶裝水的標准寬松於自來水。究其原因,讓人大跌眼鏡的是,這一切並不是偶然……
5個國標,分類混亂。
目前中國關於飲用水的國標共有5個。除自來水標准外,剩下4個國標均為包裝水標准。其中,從產品分類,有「天然礦泉水」國標和「純凈水」國標,剩下所有包裝水均被納入瓶裝水國標范圍。
缺乏統一的瓶裝水國標
飲用水管理上的標准之亂,已引起了一些部門和專家的關注。
據悉,相關主管部門曾希望通過一個國標囊括市面上能買到的各類主流水種。早於2011年,《食品安全國家標准包裝飲用水》徵求意見稿已在業內下發,希望替代瓶裝水國標,並將山泉水、礦物質水等產品納入「包裝水」的定義中一起進行監管。不過,該國標在徵求意見後,目前尚無下文。
重金屬等指標半年檢測一次
瓶裝水出廠前,大多隻檢測感官、微生物等指標,對於重金屬、有機物等更多的指標,往往半年才檢測一次。
只檢測少數標准
便這些企業標准都符合國家規定,出廠的產品能否真正合格,也存有疑問。在記者獲得的多份企標中,關於檢測,大多是類似的情況。不少企業在產品出廠前,只需檢測感官標准、微生物指標等少數幾項。
廣東一家飲料生產企業的品控室負責人告訴記者,大多數飲料企業的生產都以「不吃壞肚子」為標准;中國地質科學院一位不願具名的學者向新京報記者介紹,目前市場上諸如礦物質水,天然水都存在一定質量隱憂。他認為,礦物質水是人為添加礦化劑,能不能添加,添多少,缺少研究。
河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共衛生研究所所長張書芳,對市場上瓶裝飲用水溴酸鹽(潛在致癌物)含量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礦泉水的合格率僅50%,礦物質水合格率為66.7%,山泉水為71.4%。
拿著手中的瓶裝水,不得不讓人遲疑,自己每天喝的瓶裝水,能保證是安全健康的嗎?希望有一天,我們可以不用再研究國標、化學元素等專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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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純凈水國家標准
純凈水飲用標准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於1998年4月發布了GB173223-1998《瓶裝飲用純凈水》和GB17324-1998《瓶裝飲用純凈水衛生標准》。在這兩個標准中,共設有感觀指標4項、理化指標4項、衛生指標11項。
1、感觀指標
感觀指標包括色度、濁度、臭味、肉眼可見物。這幾個指標是純凈水質量控制中最基本的指標,其制定的標准值參照了飲用水(即自來水)的標准,而大多廠家生產純凈水的水源是自來水,又經過粗濾、精濾和去離子凈化的流程,因此,一般純凈水都能達到國家標准所要求的數值。
2、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中較重要的是電導率和高錳酸鉀消耗量。電導率是純凈水的特徵性指標,反映的是純凈水的純凈程度以及生產工藝的控制好壞。由於生活飲用水不經過去離子純化的過程,因此是不考察此項指標的。而對於純凈水來說「純凈」是其最基本的要求,金屬元素和微生物過高,都會導致電導率偏高。所以,電導率越小的水越純凈。
還原性物質在一定條件下被高錳酸鉀氧化時所消耗的氧毫克數,它考察的主要是水中有機物尤其是氯化物的含量。GB17323-1998《瓶裝飲用純凈水》中規定,飲用純凈水中高錳酸鉀消耗量(以O2計)不得超過1.0mg/L。如果高錳酸鉀消耗量偏高,有可能水中有微生物超標,也可能是一些廠家為防止微生物超標而增加消毒劑ClO2的量,從而產生一些新的有機鹵代物,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游離氯也會超標。
國標衛生指標中還有一項重要指標為亞硝酸鹽含量。亞硝酸鹽主要來源於水源附近土壤中的硝酸鹽,鹽鹼地、大量施用硝酸鹽肥料以及缺鉬的土壤中硝酸鹽含量更高。在國標中規定亞硝酸鹽不得超過0.002mg/L。
3、微生物指標
微生物指標在國標中規定了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和黴菌、酵母菌4項。從近幾年對純凈水檢測的情況看,微生物指標是比較容易超標的指標之一。這是由於微生物污染體現在純凈水在生產加工、運輸和銷售過程等各個環節上。
在生產加工中,工人不注意個人衛生,回收瓶的清洗、消毒不嚴格,甚至一些廠家為降低成本,回收瓶蓋再次使用,由於回收瓶蓋的變形,造成瓶口不密封都有可能引起微生物污染。微生物的超標反映出水的污染程度。其中大腸桿菌達到一定指標,會引起人體腹瀉。
致病菌包括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和乙型鏈球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污染的水會引起急性腸道傳染病,出現腹瀉發熱等症狀;金黃色葡萄球菌產生的腸毒素會引起人體中毒,出現急性胃腸道症狀,甚至危及生命;
乙型鏈球菌則是造成人體化膿性炎症的主要病原菌;黴菌和酵母菌普遍分布於自然界,在食物中生長的黴菌在繁殖過程中吸取了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的營養價值降低,並且散發異味,影響食品的感官,尤其是黴菌生長的過程中產生的毒素會引起人體慢性中毒,嚴重者會導致癌症。
4、金屬指標
金屬元素指標在標准中規定了鉛、砷、銅的含量,鉛、砷要求不得超過0.1mg/L,其主要來源於受人類活動所影響的環境,包括土壤、河流的污染等等。鉛、砷為有毒有害元素,鉛可由呼吸道或消化道進入人體並蓄積在人體內,
當血液中含鉛量為0.6~0.8mg/L時就會損害內臟,而砷的化合物會引起中毒,因此,它們的含量應該越小越好,而銅在標准中規定不得超過1.0mg/L,雖然銅不是有害元素,但也不是多多益善的物質,對於純凈水來說,更是衡量其純凈程度的標志之一。
5、有機物指標
有機物指標在國標中主要體現為三氯甲烷(氯仿)和四氯化碳含量的規定。由於桶裝純凈水的質量問題主要集中在微生物檢測超標上,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不少
廠家不是從生產工藝、質量管理入手,而是僅僅通的量來試圖解決純凈水的微生物污染問題,常用的消毒劑多為含氯消毒劑如二氧化氯等。桶裝純凈水由於加氯消毒可產生一些新的有機鹵代物,主要成分是三氯甲烷(氯仿)和四氯化碳及少量的一氯甲烷、一溴二氯甲烷、二溴一氯甲烷以及溴仿等,統稱為鹵代烷。
經檢測,經過加氯消毒的飲用水、自來水中鹵代烷含量一般高於水源水。其中以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含量較高,對人體存在一定危害,如果長期飲用氯仿和四氯化碳超標的純凈水,嚴重時會導致肝中毒甚至癌變。為了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
在國標GB17324-1998中明確規定:飲用純凈水中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的含量分別不得超過0.02mg/L、0.001mg/L。
純凈水與純水的主要區別是:
從學術角度講,純水又名高純水,是指化學純度極高的水,其主要應用在生物、 化學化工、冶金、宇航、電力等領域,但其對水質純度要求相當高,所以一般應用最普遍的還是電子工業。例如電力系統所用的純水,要求各雜質含量低達到「微克/升」級。
在純水的製作中,水質標准所規定的各項指標應該根據電子(微電子)元器件(或材料)的生產工藝而定(如普遍認為造成電路性能破壞的顆粒物質的尺寸為其線寬的1/5-1/10),但由於微電子技術的復雜性和影響產品質量的因素繁多,至今尚無一份由工藝試驗得到的適用於某種電路生產的完整的水質標准。電子級水標准也在不斷地修訂,而且高純水分析領域的許多突破和發展,新的儀器和新分析方法的不斷應用都為制水工藝的發展創造了條件。
在高純水的國家標准為:GB1146.1-89至GB1146.11-89[168],目前我國高純水的標准將電子級水分為五個級別: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和Ⅴ級,該標準是參照ASTM電子級標准而制定的。
高純水的水質標准中所規定的各項指標的主要依據有:1.微電子工藝對水質的要求;2.制水工藝的水平;3.檢測技術的現狀。
高純水的生產過程中,水中的陰、陽離子可用電滲析法、反滲透法及離子交換樹脂技術等去除
水中的顆粒一般可用超過濾、膜過濾等技術去除
水中的細菌,目前國內多採用加葯或紫外燈照射或臭氧殺菌的方法去除
水中的TOC則一般用活性炭、反滲透處理。
在高純水應用的領域中,水的純度直接關繫到器件的性能、可靠性、閾值電壓,導致低擊穿,產生缺陷,還影響材料的少子壽命,因此高純水要求具有相當高的純度和精度。
高純水不能作為飲用水的原因主要是,天然水中溶解的氣體主要有O2、CO2、SO2和少量的CH4、氡氣、氯氣等,在高純水的生產過程中,還必需去除這類的氣體。為了有效的去除雜質,在生產高純水的過程中,加入了一些化學殺菌劑,如甲醛、雙氧水、次氯酸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