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自來水管理制度
因最近一直乾旱,咱們取水的源頭幾乎 乾枯,現主要靠水泵從河邊滲井抽水,因河 水下降,所以最多能抽一小時。致使山上蓄 水塔一直不能蓄滿,而這幾天氣溫升高,用 水量大幅增加,導致 27 日晚上已斷水。
為了克服當前生活用水困難,決定採取 分時段供水希望大家諒解和支持。具體供水 時段如下:
早上 5:30 ----早上 7:30 中午 11:00----中午 2:00 晚上 6:00----晚上 9:00 待山上水源充足,蓄水塔能正常蓄水後恢復 全天供水。
『貳』 農村分散式供水管理員崗位責任制度
管理機構負責本區域農村飲用水工程的長效管理,制定管理規劃和管理制度,負責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技術指導、檢查監督與考核,組織協調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水價核定。
分散式飲用水工程。可採取聯村或單村成立用水戶協會、產權拍賣或經營權承包等方式管理。
分散式飲用水工程。可根據村莊人口及供水規模的大小確定崗位,一般不得少於2人。
管理人員必須持縣級以上的疾控中心頒發的健康證上崗,建立健康檔案,並每年進行一次體檢。
分散式飲用水工程管理:
(一)由國補資金、群眾自籌資金和投勞興建的,所有權歸受益村集體所有。由各受益村按「一事一議」方式自主確定管理模式,落實村級專職管理員。
(二)由個戶獨資或企業實體興建的,所有權歸個戶或企業實體所有。全權負責工程的管理與運行,並自負盈虧。村民有權對投資者的供水情況進行監督。
(三)由聯股興建的,所有權歸股東所有,負責工程的管理與運行,但必須接受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叄』 自來水管理辦法有哪些
1、公司各部門要樹立」一盤棋」思想,相互協調配合工作,嚴禁各自為政,推拉扯皮。不協調配合者,造成損失、影響正常生產,追究分管領導責任。
2、全體員工要緊緊團結在公司領導班子周圍,服從組織分配,聽從組織指揮,凡不服從分管領導及各環節負責人的管理,對分配的工作挑肥揀瘦,甚至頂撞、辱罵管理人員的,分管領導和環節負責人有權給予停職七天處理,停職期間,仍對自己的錯誤認識不清,無悔改之意的,繼續延長停職期限,並取消其全年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
3、公司上下要處理好各種關系,搞好團結,做到「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說,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形成一個團結和諧的工作生活氛圍。凡無中生有,造謠生事,撥弄是非,中傷他人者,發現一次除在職工大會上向對方賠禮道歉外,給予停止待崗一年處理,停職期間,無任何待遇。
4、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攪亂社會及公司工作秩序者,視情節處50----200元罰款。
5、無意損壞公物造價賠償,故意損壞公物處以5倍以上罰款,並令其在職工大會上做檢查,經批評教育,既不承認錯誤,也不做檢查者,給予停職待崗一年處理,停職期間不享受任何待遇。
6、在工作中因不注意工作方法和工作態度,謾罵或毆打用戶,造成不良影響或後果由本人負責,公司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或停職待崗處理。
7、被公安機關查處或拘留的給予無限期停職待崗處理,被判刑的給予除名處理,上報主管局、人事局備案。
8、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者,按《計劃生育管理條例》處理,婦女哺乳期為一年半,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超過規定期限,必須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
9、公司全體幹部、職工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統一分配,對所分配的工作不講條件、不計代價,不服從統一安排的,停職待崗處理,不享受公司任何待遇。
10、凡打著公司旗號到社會上坑、蒙、拐、騙,給公司名譽或經濟利益造成損失的,一旦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停職待崗一到五年處理,並不得享受停職期間的獎金、勞保福利待遇。
11、對公司所有設施的管理、維護人人有責,如公司職工發現有盜竊、破壞供水設施行為,既不上前制止,又不向公司匯報者,一切損失由當事人負擔。
12、公司全體幹部、職工要牢固樹立主人翁的思想,維護集體利益,不得在社會上散布有損公司利益以及公司規章制度不符的言論,否則一經查證,給予停職待崗一年處理,不享受全年獎金、勞保福利待遇。
『肆』 自來水管理辦法
1、為加強自來水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各村由村委會選派一名有威信、責任心強、原則性強的同志為該村自來水管理員。村級自來水管理員必須在鎮自來水供水中心和村委會的領導下進行工
作,履行好職責、搞好監督和服務。
2、各村新增用水戶,先由用水戶寫出申請報水管員,由村委會批准後報鎮供水中心,交足開戶費600元後,由水管員領取材料進行安裝。對未經供水中心批准私自安裝自來水者,一經發現水管員應及時報告村委會,處以開戶費4倍以上的罰款,如果水管員發現不制止、不匯報對水管員處以500元以上的罰款並予以辭退。
3、供水中心和水管員要不定時查巡,對滴水戶要給予200元以上的罰款,對偷水戶要給予1000元以上的罰款,對於拒不交納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4、水費標准:參照**市農村供水統一標准,暫定每立方米(噸)1.5元計收,其中1.00元用於電費、主管道、電器設備維修,0.5元歸水管員。另外每立桿龍頭每月加征1.00元基礎水費歸水管員,用於水管員工資、村內管道維修。
5、為防止跑、冒、滴、漏損失,規定每戶每月1方水底(即每戶每月最低水費2.5元)。如果每戶每月用水量超過1方,超出部分按1.5元/方正常標准收取。
6、水費收交時間:每月8日—10日由供水中心查表,15日前將水費交供水中心,逾期不交者每超一天加罰3%,10日不交全村停水,停水之前所欠水費由鎮財科從村內款項中扣交。
7、供水中心要切實加強管道及各種設施的管理和維護,要經常進行巡護和檢修,要保證各種設施的正常運轉,正常供水。
8、保護、愛惜自來水公共設施,全鎮上下人人有責,特別是距主管道兩側各1.5米以內禁止建房、栽樹或取土。今後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挖溝、植樹、耕地等施工作業中,無意造成損壞主管道事故時,該村水管員和村委會有關領導必須迅速到現場組織搶修,責令當事人停止施工,該事故當事人必須在當日內交納2000元以上的賠償金。如發現故意破壞、盜竊管道及其他設施者要嚴力打擊,在進行5000元以上處罰的同時,並移送公安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9、在主管道兩側各1.5米內,對已栽樹木要限期處理,否則每棵樹罰款200元;對已建房屋本村要交押金20000元(用於管道維修、改道等),在管道兩側1.5米內取土的每方罰款500元。對拒不執行的移送公安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10、水管員如發現用戶水表破損或計量不準確,應強制進行校表或更換,所有費用由用戶承擔。對不更換或拒絕交納水費和水損的,一律把本戶自來水管掐掉。如需重新使用要交600元的開戶費後,方可使用。
11、每季度末最後一天上午為水表管理員例會時間,分別匯報該村運行情況部署下步工作。
12、供水中心要24小時有人值班,當村外主管道出現故障及時搶修。當用水戶發現水管因正常使用發生損壞後,請及時與本村水管員聯系,由水管員予以停水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