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懸浮聚合特別注重堆積密度
懸浮抄聚合法:溶有引襲發劑的單體以液滴狀懸浮於水中進行自由基聚合的方法稱為懸浮聚合法。
水相:整體看水為連續相,單體為分散相。聚合在每個小液滴內進行,反應機理與本體聚合相同,可看作小珠本體聚合。
溶解性:同樣也可根據聚合物在單體中的溶解性有均相、非均相聚合之分。如是將水溶性單體的水溶液作為分散相懸浮於油類連續相中,在引發劑的作用下進行聚合的方法,稱為反相懸浮聚合法。
狀態的改變:從單體液滴轉變為聚合物固體粒子,中間經過聚合物-單體粘性粒子階段,為了防止粒子相互粘結在一起,體系中須加有分散劑,以便在粒子表面形成保護膜。
兩種聚合:懸浮聚合的反應機理與本體聚合相同,也有均相聚合和沉澱聚合之分。懸浮聚合物的粒徑約0.05~2mm(或0.01~5mm),主要受攪拌和分散控制。
密度的影響:溶劑不參與反應,但是密度需足夠大,能使單體及其反應後產物穩定懸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