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遷移證明拿到了回老家去下戶口需要本人去嗎
應該是《准遷證》吧。遷戶口不一定非要本人到場的。
『貳』 戶口遷回原籍是否一定本人或戶主
不一定是本人,可以讓父母代替辦理遷移。
戶籍業務原則上應由本人、直系親屬或監護人親自到場辦理。凡代辦戶籍業務的,代辦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委託人簽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辦戶籍業務委託書》原件後,才可以委託家人代辦。
『叄』 跨省遷戶口需要本人回家嗎
遷戶口可以由家人代辦,但是最後一步到遷入地入戶登記時需要本人親自去辦理,然後再辦理身份證。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3、如果是工作遷移,需要新公司開具工作證明或者新的勞動合同;如果是結婚遷移,需要攜帶結婚證以及房產證(房產證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辦理。
『肆』 遷戶口要本人回去嗎
法律分析:遷移戶口,可以由本人或者戶主進行辦理的。如果當事人確實無法前往辦理戶口遷移,可以讓戶主帶上其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當事人身份證等資料申請戶口遷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伍』 遷戶口要不要本人回老家
法律分析:辦理戶口遷移證不需要本人回去。戶口遷移證是公民的戶口所在地變動時,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往新落戶地址的憑證。由戶口遷出地的公安機關(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開具。持證人到達遷入地後,須在有效期內將戶口遷移證交給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入戶。戶口遷移證是公民在戶口遷移過程中的重要憑證,因此公民在戶口遷出後要妥善保管好戶口遷移證,不得遺失、塗改以及轉借,若因不慎將戶口遷移證遺失,應立即報告當地戶口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否則,用人單位有權拒絕接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陸』 急!遷戶口需要本人親自回去辦理嗎
遷戶口需要本人親自回去辦理。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6)回東北吉林老家遷戶口用本人回去嗎擴展閱讀:
結婚遷移
辦理前提:帶齊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1、到要遷入地方的居委會寫接收證明;
2、到遷入的鎮計生辦寫證明;
3、到遷入當地派出所領表填表,再由教導員批字;
4、到縣戶政府批字(要寫一份入戶申請的);
5、到遷出的居委會寫遷出證明;
6、到遷出的派出所注銷戶口;
7、到回要遷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戶。
『柒』 戶口遷回原籍需要本人回去嗎需要什麼東西
戶口遷回原籍,可以本人簽字前往辦理,也可有戶口本登記的戶主代替申請辦理,
需要你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先到落戶地區戶籍派出所申請辦理遷入手續,取得准予遷入准遷證,
再到目前戶籍所在地區派出所申請轉移戶籍,取得戶籍資料,注銷戶籍,
再到落戶地區戶籍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捌』 辦理戶口遷移證必須本人回去嗎
辦理戶口遷移證不需要本人回去。
戶口遷移證是公民的戶口所在地變動時,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往新落戶地址的憑證。由戶口遷出地的公安機關(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開具。
持證人到達遷入地後,須在有效期內將戶口遷移證交給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入戶。戶口遷移證是公民在戶口遷移過程中的重要憑證,因此公民在戶口遷出後要妥善保管好戶口遷移證,不得遺失、塗改以及轉借,若因不慎將戶口遷移證遺失,應立即報告當地戶口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否則,用人單位有權拒絕接收。
居民、職工家屬城鎮戶口申報落戶,需要以下資料:
1、落戶申請書。
2、被投靠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
3、投靠人原籍戶籍證明。
4、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5、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無業證明。
投靠人戶口是兵團的,由兵團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無業證明,到所在派出所申報,由戶籍警核實後填寫「申請入戶審批表」的簽署意見,並由戶籍警給申報人填寫《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責任書》交申報人,申報材料經所長審核後,上報分(縣)公安局審批並列印准遷證下發各派出所,申報人憑《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責任書》回執領取准遷證。
戶口遷移證過期辦理:
1、建議持作廢的戶口遷移證,回學校戶口管理部門或學校住所地派出所。
2、請求依據作廢的戶口遷移證,按照你指定的遷移方向(當然需要事先徵得遷入地派出所的同意),為你開具新的戶口遷移證。
3、《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的規定,及時辦理落戶手續。
以上資料來自於網路詞條-戶口遷移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