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叫中水比如中水回用
也叫再生水,是指污水經適當處理後,達到一定的水質指標,滿足某種使用要求,可以進行有益使用的水。從經濟的角度看,再生水的成本最低,從環保的角度看,污水再生利用有助於改善生態環境,實現水生態的良性循環。
B. 中水回用一級標準是什麼
中水水質標准
1、中水用作城市雜用水,其水質應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02的規定。見表2。
表2城市雜用水水質標准
序號 項目 沖廁 道路清掃、消防 城市綠化 車輛沖洗 建築施工
1 pH 6.0-9.0
2 色/度 ≤ 30
3 嗅 無不快感
4 濁度/NTU ≤ 5 10 10 5 20
5 溶解性總固體/(mg/L)≤ 1500 1500 1000 1000 -
6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 10 15 20 10 15
7 氨氮/(mg/L) ≤ 10 10 20 10 20
8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1.0 1.0 1.0 0.5 1.0
9 鐵/(mg/L) ≤ 0.3 - -- 0.3 --
10 錳/(mg/L) ≤ 0.1 - -- 0.1 --
11 溶解氧/(mg/L) ≥ 1.0
12 總余氯(mg/L) 接觸30min後≥1.0,管網末端≥0.2
13 總大腸菌群/(個/L) ≤ 3
C. 中水回用標準的總則
1.1為統一城復市污水再制生後回用做生活雜用水的水質,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資源,又能切實保證生活雜用水的安全和適用,特製訂本標准。
1.2本標准適用於廁所便器沖洗、城市綠化、洗車、掃除等生活雜用水,也適用於有同樣水質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
1.3本標准由城市規劃、設計和生活雜用水供水運行管理等有關單位負責執行。生活雜用水供水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和檢查執行情況。
1.4本標準是制訂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雜用水水質標準的依據,地方可以本標准為基礎,根據當地特點制訂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雜用水的水質標准。地方標准不得寬於本標准或與本標准相抵觸;如因特殊情況,寬於本標准時應報建設部批准。地方標准列入的項目指標,執行地方標准;地方標准未列入的項目指標,仍執行本標准。
D. 中水回用水質標准與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有什麼關系
國家為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表水以及地一F水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和城鄉居民收人的發展,制定一r《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 8978一1996)。該標准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把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劃分為三個級別。當把經過預處理的污水回用於某一區域時,除了要保證回用水的使用及其最終排放不影響受納的環境水體的使用功能外,還要保證其最終出水符合與受納水體的功能相對應的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及地方污水排放標准,並要符合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
E. 中水回用綠化標准
按照 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 來設計
F. 中水回用設備出水水質標準是什麼
因為是清洗用水,所以清洗用水的工業水質標准即使中水回用後處理的標准。
GB4754-84;
如果是回用做冷卻水則參照GB50050-2007
G. 中水回用的回用標准
為統一城市污水再生後回用做生活雜用水的水質,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資源,又能切實保證生活雜用水的安全和適用,特製訂中水回用標准。
本標准適用於廁所便器沖洗、城市綠化、洗車、掃除等生活雜用水,也適用於有同樣水質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
本標准由城市規劃、設計和生活雜用水供水運行管理等有關單位負責執行。生活雜用水供水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和檢查執行情況。
本標準是制訂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雜用水水質標準的依據,地方可以本標准為基礎,根據當地特點制訂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雜用水的水質標准。地方標准不得寬於本標准或與本標准相抵觸;如因特殊情況,寬於本標准時應報建設部批准。地方標准列入的項目指標,執行地方標准;地方標准未列入的項目指標,仍執行本標准。
水質標准和要求
生活雜用水管道、水箱等設備不得與自來水管道、水箱直接相連。生活雜用水管道、水箱等設備外部應塗淺綠色標志,以免誤飲、誤用。
生活雜用水供水單位,應不斷加強對雜用水的水處理、集水、供水以及計量、檢測等設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檢修等制度及操作規程,以保證供水的水質。 GB/T18920-2002 項目 沖廁 道路清掃、消防 城市綠化 車輛沖洗 建築施工 PH 6.0~9.0 色/度≤ 30 嗅 無不快感 濁度/NTU≤ 5 10 10 5 20 溶解性總固體(mg/L)≤ 1500 1500 1000 100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10 10 20 10 15 氨氮(mg/L)≤ 10 10 20 10 20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1 1 1 0.5 1 鐵(mg/L)≤ 0.3 - - 0.3 - 錳(mg/L)≤ 0.1 - - 0.1 - 溶解氧(mg/L)≤ 1 總余氯(mg/L) 接觸30min後≥1.0,管網末端≥0.2 總大腸桿菌(個/L)≤ 3 水質檢驗
水質的檢驗方法,應按《生活雜用水標准檢驗法》執行。
生活雜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必須建立水質檢驗室,負責檢驗污水再生設施的進水和出水以及出廠水和管網水的水質。
H. 中水回用標准和污水排放一級A哪個高
回用高,一級A是排放標准。那麼不管怎麼回用,至少會再控制細菌指標或濁度或有機或TDS,需深度處理
I. 中水回用的設計依據
1、《室外排水設復計制規范》(GB50014-2006);
2、《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GB/T18920-2002);
3、《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2009年版)》GB 50015-2003;
4、《建築中水設計規范》GB50336-2002;
5、《居民小區給水排水設計規范》(CECS57-94);
6、回用水標准符合國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
7、建設方提供的有關生活污水水質、水量、布局、工程圖紙等基礎資料;
8、其他相關標准及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