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同一行政違法行為處罰文書可以用同一送達回證嗎
你的問題復不太明了,簡單地制說,你給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回證上就抬頭註明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第???號,當事人簽收,執法人員簽字,給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回證上就抬頭註明行政處罰決定書,第??號,當事人簽收,執法人員簽字,送達回證都是「配套」的,需要給當事人的文書,都需要當事人簽收送達回證,以證明你給過他,他簽收了,有這個回執為證,你應該知道了
B. 需要用到勞動監察回執,勞動監察送達回執是怎麼樣的
《送達回證》說明
一、勞動監察送達回執文書依據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第二十三條 仲裁委員會送達仲裁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仲裁期間的計算和仲裁文書的送達方式,仲裁委員會可以參照民事訴訟關於期間的計算和送達方式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文書使用范圍及解決的問題 本文書是供仲裁委員會送達各種仲裁文書時填用的格式文書。
三、文書填寫要求及注意事項
1.仲裁文書的送達方式,仲裁委員會可以參照民事訴訟關於送達方式的有關規定執行。 2.送達仲裁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送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委託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3.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仲裁文書的,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仲裁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即視為送達。 4.直接送達仲裁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託其他仲裁委員會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5.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迭。 6.公告送達,應當在備注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C. 送達回證用英文怎麼說
送達回證: receipt
1.Article 77 A receipt shall be required for every litigation document that is served and it shall bear the date of receipt noted by the signature or seal of the person on whom the document was served.
第七十七條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內記明收容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D. 我在網上申請強制執行,法官沒通過說沒有送達回證,送達回證是什麼東西,在哪能辦理
送達回證就是指法院或勞動局判決書送達對方簽收的回執單,你可以去法院問問,他們那裡應該有
E. 人民法院送達回證有什麼用,需要去當地司法局么
和司法局沒關系,只是法院證明已經向你送達了法律文書。
F. 黨紀政紀處分是用送達回證還是用送達回執
意思基本上是一致的。 人民法院用的是送達回證,當事人及代理人簽收法律文書後,在上面簽字,證明已送達當事人手中。 送達回執也有上面的意思,但一般表示,收到人簽收後,簽字後交給送東西的人。
G. 法院的送回憑證是做什麼用
送達回證是要交給法院的,是法院送達的證明,一審判決從送達開始計算上訴期,二審判決送達之日判決就會生效。
H. 什麼時候用到送達回證
一般第一張是起訴狀,第二張是立案審查表,第三張是收據,第四張是身份證明的版復印件(身份證或者是其他身權份證明,以上四張是最初始必須有的,立案沒審理之前這四樣也是有的,這四個齊全的才能立卷的。
受理程序完成後需要封卷的案卷就材料就比較多了。我不大了解刑事案卷,就說說民事卷吧,民事卷如果是調解的只有正卷,判決的就會有副卷。大概是這樣的,可能不是很全,我盡量多寫些,可能順序有些不同:
正卷:目錄、起訴狀、增加訴訟請求(如果有的話)、立案審查表、票據、反訴狀(如有)、答辯狀、委託書、身份證明、證明材料、調解筆錄、詢問筆錄、庭審筆錄、質證筆錄、調解書/判決書/裁定書、宣判筆錄/撤訴申請、送達回證、立卷表、備考表。
副卷:目錄、合議庭筆錄、發文稿、立卷、備考表。
都是我自己寫的,絕非復制哦。
I. 行政處罰告知書上沒有簽字,行政機關卻用送達回證送達這樣可不可以而且送達日期不是受送人簽收。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不必送達回證,因為該告知書下面有簽收人的簽字,但是行政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