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雨水可以排入污水井嗎,雨水可以排入污水井嗎知識
雨水都是排入雨水井的,怎麼能排入污水井。。。
如果是企業的污水,如果地面上有跑冒回滴漏的原料,初期雨答水要進行收集處理的,後期雨水也是可以排入雨水井的。
部分城市由於雨污分流不撤底,也有出現雨水進入污水井的,但這樣會加大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負擔
㈡ 生產車間比較清潔的廢水可以直接排放到雨水系統嗎
請問你如何鑒定來並認自定哪些水比較干凈?水中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質。就算沒有以上物質,但是,其他的呢?比如,過多的養分可以讓河道或者入海口內的生態失衡,這,又是誰能料到的呢?
所以,現在才會要求廢水、污水處理。謝謝!
請指教。
㈢ 沖洗地面的污水能不能排入雨水溝採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一,按照環境保護部《關於〈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有關「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及相關法律責任適用問題的復函》(環函[2008]308號),「在雨污管道分離後利用雨水管道排放廢水」應當認定為採用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並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責令限期拆除,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按照案情描述,應從重處理。新環保法實施後,以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屬於應嚴厲打擊的環境違法行為,可相應啟動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一系列處罰措施。
第二,東坡區環保局因取水溝不方便取樣,對其外河水上下游進行了取樣監測對比,認為未直接形成其超標排放證據。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條,向農田灌溉渠道排放工業廢水,應當保證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點的水質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准,因此,應對農灌溝內最近的取水點進行監測,若超過農田灌溉水質標准,則可認定存在超標排放行為。
第三,不正常使用污染物治理設施、污染物超標排放所對應的是兩個具有牽連關系的獨立的違法行為,這兩種違法行為之間不構成包含關系,應當同時適用《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條和第七十四條,分別罰款並處責令改正、責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間,應採用限制生產、限制排放或者停產整治的方式,保證達標排放。
㈣ 經污水站處理過的生活廢水能排入市政雨水管網嗎
1.要看當地有沒有相關的管理制度及排放標准
2.要看你的污水廠的處理水的水質情況
3.一般情況下,雨水管道是直接把雨水排入天然水體的。
4.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後,也是多排放水體的。
㈤ 什麼水排入雨水管道,什麼水排入污水管道
雨水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入污水管道。
雨水管道是收集地面天然雨水並輸送到天然水體的管道。
污水管道是收集經人們使用過的污廢水管道,通常先輸送到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排放標准後再排入水體或供循環使用。
㈥ 污水不能排入雨水井內國家有哪些規定
市政的污水系統與雨水系統是嚴格分離的,市政的雨水排放不需處理,而污水排放必須凈化處理。
雨水直接排入污水井增加了市政污水凈化處理的負擔,屬違規行為。
㈦ 雨水不能和污水一起排嗎
不能一起排。雨水和污水不建議一起排放。
污水處理廠在運行中要按照其版額定的負荷運轉權,除了初期的雨水徑流含有一定量的污染物質外,後期雨水污染物質較少。
為不加大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的負荷,雨水和其他廢水各自有其排放管道,這也是為了減少污水廠的負荷沖擊,更有效的處理廢水,有城市下水道,並且建設有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應該逐步將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分開建設(原來建設的只是排水管道)。
分開建設的主要目的是雨水可不經處理直接排放到水體,而污水必須經污水處理廠里達標後才能排放,這樣做既增加了城市泄洪能力,又減輕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規模,降低了運行成本和運行壓力。
㈧ 污水經過化糞池沉澱後能否直接排入雨水管網中
這個是一定不能的
根據排入下水道水質要求
化糞池的出水是不可能達標的
而且,以上標准還是指向排入污水管道
而雨水管道是只允許流入雨水和處理後的清水池的水的
㈨ 請問餐廚污水排到雨水管道里是違法行為嗎
屬於典型的雨污混接問題,雨水管道一般都直接連接河道,你如果這么做就等於向河道里排放污水,如果在北京的話,被排水集團等部門發現是一定會被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