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结果显示,2000年以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以每年不低于 的规模快速增长,尤其是2001年—2009年污水处理率的年增长幅度均超过5个百分点;到2018年,75%以上的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90%,40%以上超过95%,部分城镇的污水处理量甚至远远超过供水量,表明我国大部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可以满足居民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在浙江,大部分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荷都处于满负荷状态,甚至超过运行负荷。如何处理和说清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收集效率之间的关系,是摆在我们当前零直排工作前面的问题之一。
污水处理率是指城镇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与城镇生产生活排放污水量的比值,但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水中掺混了地表水、地下水、雨水等,该比值已经难以满足行业质量管控和效能评价的需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是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的污染物总量与居民生活排放的污染物总量的比值,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能更好地反映了城镇污水的收集普及水平和管网的转输能力。当前,虽然很多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处于较高水平,但“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指标多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也就是说污水处理厂虽然处理了很多“污水”,但“污染物”的处理水平并不高,“污染物”外排环境水体的问题仍普遍存在,盲目扩大污水处理规模和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并不一定能化解我国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城镇污水处理行业需要由“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效益提升”转变,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升城镇污水管网的运行性能是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核心和关键。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指标测算公式中的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污染物总量,主要是通过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与污染物平均浓度计算的。虽然从公式的表达形式看,污水处理量越大,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就会越高,但这并不代表可以通过扩大污水处理规模,多处理污水来实现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指标的提升,因此,需要对污染处理厂的进水浓度提出要求,目前建设部门明确将进水BOD5<100 mg/L作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的核心,也是零直排建设成效的衡量指标和未来值得关注的重点。
盲目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来提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必将引发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偏低的问题,并非明智之举。只有通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后才能真正说明污水收集效率和处理能力的关系,决定区域污水处理能力是否匹配和解决问题的关系。
❷ 青田东山片区如何改建
建设生活污水零轮晌悄直排工程。2023年3月24日,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田县东山老村区块生活污水零直排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青田县政府官网批前公示,腊渣要谨稿在东山片区建设生活污水零直排工程。青田县,地处浙江省东南部,瓯江中下游,位于温州的西部、丽水东南部。
❸ 街道剿灭劣Ⅴ类水行动方案
深入实施“五水共治”,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长制为抓手,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下面请看我整理的剿灭劣Ⅴ类水行动方案,欢迎参考。
为打好全区污水剿灭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绝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要求,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工作,根据《北仑区劣Ⅴ类水剿灭行动方案》,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落实区委七届十次全会《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关于补短板创优势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实施意见》(仑委发[2016]17号)要求,坚决贯彻省、市“五水共治”决策部署,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建设美丽柴桥、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二)目标要求
严格落实省、市、区劣Ⅴ类水剿灭行动方案要求,以“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为载体,以深化落实“河长制”为抓手,坚持源头防控和生态修复相结合,采取综合有效措施,确保实现以下目标:
到2017年10月底,街道列入市、区考核的水质控制断面河道实现稳定消劣,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5%以上;所有列入整治的劣Ⅴ类小微水体完成整治销号,不出现新的劣Ⅴ类小微水体,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精细化截污纳管工作
街道各办所、村(社区)要按照《北仑区柴桥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全面排查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强化城镇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重点解决污水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等突出问题,加快雨污合流管网及居住小区阳台排水的分流改造,开展工业园区及农村分散工业排污规范化整治,加快推进餐饮等服务业污染整治,要明确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抓好落实,切实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减少入河污染物,实现源头防控。
(二)加快落实入河排污口整治
对区“五水办”前期排查出街道的入河排污(水)口再次进行全面普查、查漏补缺。坚持分类处置、“一口一策”,对偷设、私设的排污口、暗管,一律封堵;对污水直排口,一律就近纳管;对雨污混排口,一律实施雨污分流或采取临时性截污措施。保留的雨水口都要设置规范的标识牌,实施“身份证”管理,列入街道及村级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
入河排污口整治列入区消劣验收标准,是街道年度治水重点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强化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入河排污(水)口整治工作。
(三)全面开展小微水体整治
进一步排摸各村(社区)存在的沟、渠、塘等小微水体,要参照“河长制”管理要求,于2017年5月前确定相应的沟渠长、池塘长和山塘水库长等,树立公示牌,明确管理目标要求,确保小微水体整洁美观。
对排查出问题的小微水体,要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剿劣实施方案,确定工程项目、资金安排、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在2017年10月前全面完成小微水体消劣整治工作。同时密切关注村(社区)内小微水体的水质情况,发现情况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不产生新的劣Ⅴ类水体。
(四)强化实施河道清淤工程
完善河湖库塘清淤行动计划。按照每3-5年实施一次清淤疏浚工程的原则,科学开展河道清淤,优先安排劣Ⅴ类水体清淤项目,有效清除河道存量淤泥,基本恢复水域原有功能。2017年街道计划清淤河道近10千米,清淤量25万方;清淤山塘池塘5座,清淤量2万方。鼓励选用生态环保的清淤方式,提高清淤科学化水平;开展淤泥资源化利用专项研究,继续推进淤泥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设施建设;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实施工业整治工程
严格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和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标准,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2017年着力解决酸洗、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的污染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和清洁化改造。
(六)加快农业农村面源治理
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不断完善线下网格化巡查与线上智能化防控相结合的长效机制,防止畜禽养殖回潮。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化肥农药减量技术与模式,加强花木种植中水土流失的防控,持续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强化我区水产养殖禁养区管理,防止反弹。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对原已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确保建制村生活垃圾集中有效处置率达到96%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30%。
(七)加快推进水系沟通和生态补水工程
结合防洪排涝工作,强化水系沟通,打通断头河,提高河道流畅性,提高自净能力。积极争取相关项目列入区政府年度投资计划。
重点围绕劣Ⅴ类水体和水质变差的河道实施精准补水,提高生态补水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以确保2017年底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的目标要求,变差水体水质得到改善。
(八)深入开展水生态修复
加快计划项目的推进落实。推进芦江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力争年度完成芦江河9KM河岸生态绿化任务;加快村庄水环境治理,年度按计划完成总投资约1100万元的8个项目。
加强水质较差河道的生态化治理。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开展驳岸生态化改造、沿岸绿化及景观建设,加快河岸湿地、氮磷拦截吸收、曝气充氧、生态浮床等工程建设,恢复与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鼓励试点“设计-治理一养护”一体化外包服务模式。
(九)严格实施河塘水质管护
建立河道水质常态监测机制。加强水质监测管理力度,按规定要求对市、区考核断面和街道考核断面实施常规监测。落实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区、镇二级河道实施常态监测;对村级“河长制”河道根据巡查情况,选择性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建立齐全河塘管护责任机制。健全街道河长制工作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完善镇、村二级河长体系,实现河长制全覆盖。优化调整河长配置,大力推行河道巡查员、网格员体系。
严格水环境监管执法。坚持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铁腕治污,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企业偷排,漏排、渗排污水和破坏水生态的违法行为;与公、检、法机关深入协作联动,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手段的无缝衔接,真正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三、责任分工
各级河长是责任河塘剿灭劣Ⅴ类水体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的目标,重点围绕水质考核断面达标,牵头编制一河一策、一点一策,领衔制定路线图、时间表,落实工程项目清单,负责指导督促、跟踪落实整治工作。对目前存在水质异常的非劣Ⅴ类河道,各级河长也要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情况,采取各种措施提升水质,防止水质变差。
街道河长办要建立健全河塘管护责任机制和河道水质常态监测机制,做好消除劣Ⅴ类水体工作情况的汇总分析、上报,牵头做好消除劣Ⅴ类水体工作总体验收。
街道农业农村办负责农村排污(水)口整治工作,做好河道清淤、水生态修复、生态补水等工作;加快推进水系沟通,强化河塘水质管护等工作;组织做好畜禽、水产养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街道发展服务办负责工业排污(水)口整治工作,负责开展“低、小、散”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配合水环境监管执法,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行为,并配合做好有关水质监测工作;推进工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业企业污水治理水平。
街道城乡建建设办负责城镇排污(水)口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精细化截污纳管工作。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强化排水许可执法。
各村(社区)做好沿河排污(水)口、辖区内存在的沟、渠、塘等小微水体的排查工作,并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消除劣Ⅴ类水体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进一步排查劣Ⅴ类水体。在前期排查基础上,按照“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的目标,街道各办所、村(社区)要继续加大力量,通过现场检查、水质监测等方式,对辖区进行持续排查。排查要覆盖劣Ⅴ类断面所在河流全流域,覆盖所有河道,覆盖包括农村池塘、沟渠、山塘水体、小溪流及城市内河、排渠等小微水体,做到排查无盲区、全覆盖。凡达不到要求的水体,都要纳入治理范围。
(二)制订“一河一策”。
对列入市、区水质考核断面的河道要编制“一河一策”方案,有消劣任务的小微水体要编制“一点一策”治理方案,要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逐一制定作战图,确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
(三)组织实施整治。街道各办所、村(社区)对照整治计划方案,落实“一河一策”、 “一点一策”整治任务,加快推进有关工程和管理措施的落实。
(四)组织验收。对列入整治计划的河道实施报结销号制,街道自查满足“考核断面消劣、所有需要整治的`水体完成报结、没有黑臭河反弹、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等条件后,及时向区五水办提出整体验收的申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主要领导是劣Ⅴ类水剿灭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各级河长是责任河塘剿灭劣Ⅴ类水体第一责任人,加强协调,指导督促、跟踪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二)强化要素保障。切实加强资金、政策、技术、执法保障,加大截污纳管、生活污染整治、河道清淤、生态治理等的资金投入,加强同区业务部门联系,确保各类工程项目顺利建设。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零容忍。
(三)严格督查考核。街道河长办要加大对消劣工作进展的通报,建立预警、约谈机制,对进展缓慢、治理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办所、村(社区)实行约谈。
(四)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持续深入开展“五水共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行为,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形成全民相应围歼劣Ⅴ类水的良好氛围。
为加快推进街道“五水共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省市县要求,集中力量剿灭劣Ⅴ类水,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科学分析污染原因,紧盯超标因子,查准问题,切实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周密部署,综合施策。集街道之力,按照“一点一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明确时间、项目、责任,将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在2017年剿灭街道范围内全部劣Ⅴ类水。同时,对Ⅴ类水,采取预防处理措施,防止水质恶化。
二、主要任务
1、继续深入推进“五水共治”、“清三河”工作。在原治水基础上,不断巩固提高治水成效,继续深挖原因,深治河道,长效治水,严控反弹。
2、继续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工业污染整治力度。进一步整治存在劣Ⅴ类水质河道沿线涉污企事业单位,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企业,对偷排偷放、屡教不改、硬闯法律红线的违规排污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积极开展印花、印染行业整治,提倡引导采用新型环保工艺。
3、继续强化截污纳管与管网运行维护。加强河道两侧巡查,重点巡查排水口、渗水口,发现一处,处置一处。做好污水管网的检测、疏通、修复工作,科学提高污水处理管理水平。
4、继续加大生活污水处理。加快推进老城区、工业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分阶段、按步骤,合理谋划,稳步推进,从源头杜绝生活污水排渗河道。
5、继续做好农业面污染治理。严格执行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定,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治理成果。引导农民科学施肥,鼓励施用有机肥,推广运用病虫害绿色防治等技术,减少化肥、农药排放量。
6、继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紧密结合各类专项行动,严控河岸乱占、乱堆、乱倒等情况,加强执法力度。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工作,推进清水入河、尝试水生态修复,促进水环境整体提升。
三、实施步骤
1、谋划制定阶段(1月-3月)
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安排人员,及时召开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会议,落实治理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前期水质情况摸底调查,研究治理措施,分类实施计划,落实任务分工。
2、全面实施阶段(3月-8月)
根据既定的实施方案,紧扣节点,重点治理燕山、腾蛟河道,合理兼顾外围各村河道溪坑,做到治理全覆盖。根据“一点一策”合理区分,进行河道配水、河道清淤、试种生态植物、日常盥洗管控、增加曝氧量、水质动态跟踪分析、执法监管巡查等治理措施(详见整治推进表),于8月31日前彻底剿灭街道范围内劣Ⅴ类水。
3、巩固提升阶段(9月-12月)
巩固已剿灭劣Ⅴ类水河道的治理成果,加强水质监测、数据分析,跟踪评价,及时消除可预见的不稳定因素;不断完善河长制,落实监管巡查责任,加强河大日常保洁,实行清淤配水常态化;引导沿岸居民做好自律,自觉维护河道及两岸整洁;继续深化、细化各项治水措施,不断升级治水技术;继续做好河道水生态修复,促使河道水质不断提升巩固。
4、远期规划(截至2020年)
根据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要求,街道工业区、老城区等全域内全部污水截污纳管,继续深化升级劣Ⅴ类水治理,达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排水全许可、村庄全治理。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剿灭劣Ⅴ类水作为当前“五水共治”的重点任务,攻坚克难,确保完成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建立工作推进会商制度,分析研判。
2、强化要素保障。加强资金、政策、技术、执法等强力保障,确保治理项目的资金投入,合理优化工程办理手续。加强水质监测、数据分析,及时评价水质变化情况和治理效果。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坚决实行“零容忍”。
3、切实落实河长制。切实发挥河长在剿灭劣Ⅴ类水任务中的作用,落实河长“治、管、保”职责,进一步保障河长职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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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山东省什么样的污水治理模式初步形成
山东省现代化的污水治理模式初步形成,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兰山区创新治理模式,按照“就地收集、就地处理”的原则,在乡镇污水管网无法覆盖的村社区,安装金锣集团自主研发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中水用于道路清扫和绿化浇灌,做到污水资源再利用,基本实现乡镇点源生活污水“零直排”。在11条支流汇入节点处,安装了日处理量达1.6万吨的净水系统,直接截蓄河道水体进行深度净化。下游河道形成了自然恢复的河道型生态湿地长廊,提升了流域环境承载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条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❻ 污水零直排的好处
1、对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实行截污纳管、统一收集,经处理达标后再排放到外环境,实现城市污水收集、雨污分流。
2、截污纳管是消除黑臭水体的治本之策,污水就地处理最终目的也是控源截污。将治水工作从点转面、从治标向治本转变的关键之举。
(6)污水零直排创建新模式扩展阅读:
晴天所有污染源的收集和雨天溢流污染的控制是实现“污水零直排”的关键之举,但工程实践中却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在截污纳管中采用箱涵截污等大截排系统做法,截污效果却越来越差;污水主管道运行水位长期处于偏高位状态,导致管道内污水溢出漫溢河道等。
这些问题从表面上看是污水收集和处理在能力上的不匹配,深层原因却是污水处理及收集能力建设规划缺少科学合理的设计。
应对河湖沿线的排水口逐一排查,按照沿线周边管网建设情况,严格对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进行分类。
属于分流制的污水直排口,应立即进行改造并接入现有市政污水管网,或进行中转接驳截污或设置污水应急处理设施再接入新建污水管道。
属于分流制的雨水排水口,应结合初期雨水污染负荷和溢流污染情况,在管渠末端设置污水净化设施或雨水调蓄池,待降雨结束后,再将储存的雨污水通过管网输送至污水厂处理。属于雨污混接的雨水排水口和合流制排水口,应优先进行点源雨污分流改造,或增设截流井进行截污。
属于河湖沿岸的居民区排水口,特别是城中村污水直排口,雨污分流改造难度大,应加快实施旧城改造,或建设过渡期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待污水处理达标后,再安全排放。